他曾试图做一位诗人,他把脑袋里的辞藻都倒出来了:甜的、酸的、苦的、辣的。 生怕自己的位置被同事埋没了,把个脑袋在马路上东踢西掷,终于是七窍生烟,有红光冒出,他好不快活。 他又把肠儿胃儿挑出来,作展览。在艺术殿堂里腥云密布,但这是风潮,谁敢说个不字? 他又把全身的毛皮扒拉下来,做手鼓。咚咚咚!咚咚咚!好不快活。 二十年后,终于,他全身干若一块木头。 他的一切液体全部失去,固体也不能再发任何光泽。 我默默地称他为:我最喜爱的诗人。 他只活了三十五岁。 在他弥留之际,曾写下了这样的诗句: 我亲爱的朋友 当我在自我中跋涉 把人生的幻境撕得粉碎 我食我的血 为你的爱而倍受煎熬 我把我的目标涂了又涂擦了又擦 把思念化作白发缕缕 我还是一事无成 朋友,我亲爱的朋友 不要忘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