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有规定,少数民族死刑犯有一些权利,少数民族死刑犯可以选择自己死刑的方式,在执行完死刑后,可以按照少数民族的丧葬方式进行葬礼,尊重少数民族的丧葬方式,这是少数民族死刑犯跟普通的死刑犯不一样的地方,只是这种一般都是使用在一些民族文化特点独立性明显的极少数民族上面。 正常来说非少数民族,或者汉化比较明显的基本上都是按照普通的死刑方式来进行,后续处理的方式也是一样的,都是从死刑执行到火化完成一条龙服务,家属只是等待领取骨灰盒回去就可以,中间不能接触尸体,更不用说佩戴一些首饰或者说其他的方面,这些都是不可能的事情,见到的只是骨灰盒了。 少数民族风俗国家非常的尊重,虽然说一些人犯法了,犯了不可挽回的罪行,被判处死刑了,但是在执行的时候还是会尊重少数民族的一些比较有特点的风俗,比如说死刑执行的方式,还有就是执行完以后死者尸体的处理跟丧葬方式,这些都是会考虑进去,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文化,这是一种法律人性化的转变。 毕竟普通死刑犯只是在执行之前能跟家属见面,然后就是变成盒子以后才能再次见到,整个执行内容都是有法律规定的,这些里面是不会像少数民族那样,普通死刑犯死刑执行后直接火化装进盒子,家属只能领走盒子,这个跟一些少数民族不一样,部分少数民族的丧葬风俗不一样,所以不使用普通的处理方式。 有的少数民族实行土葬,而且内容仪式都是非常复杂的,所以死刑犯被执行死刑以后,尸体其实是可以按照民族风俗习惯来进行的,这些最终由家属自己进行,也就是说理论上是可以领走尸体回去进行自己民俗方式进行丧葬的,至于现实中是不是这样操作就不好说了,理论规定是这样的,现实实行是不是这样也要看情况。 不过少数民族的人其实很少被判死刑的,除非犯的错特别严重,比普通人犯的死罪严重很多,比如说特别重大的命案,比如说危害国家安全比如说严重危害社会稳定这些,到了很严重的地步,已经罪无可恕,那么就会达到那样的罪行判罚,不然极少数的一些少数民族的人基本上很少有死刑的。 可以。不过,衣服首饰不能太过于"张扬"。 比如像大红色等鲜艳夺目的衣服和几十公斤的黄金等饰品,就不可以。 被判处死刑的犯罪人,一般都是犯了"十恶不赦"的重罪或大罪。之所以执行死刑,就是为了给被害人和其家属,以及社会一个公道的交代。 要是死刑犯,穿上非常"庄重"或"喜庆"的服饰进行执行死刑,这是对被害者及其家属的一种大不敬,更是公然蔑视整个社会的一种挑衅。 毕竟死刑犯执行死刑,也是对自身的一种赎罪。要是穿上非常"张扬"的服饰去刑场进行被执行,估计犯罪人自己会理所当然的认为自己所干的犯罪行为是"正义"的。 我国对待少数民族的福利待遇,不管是什么样的待遇,都是远远胜过于汉民族的。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更是随处可见的。 所以,只要少数民族死刑犯,在被执行死刑前,基本上待遇是非常不错的,基本上什么要求都能满足,除了一些非常过分和不合理的需求。 庆幸生长在中国吧。国外只有种族,没有民族。一个有民族之分的国家,民族的待遇肯定是优于这个国家主要种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