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政院,满清立宪运动时成立的议会准备机构,成立于1910年9月,终止于1912年初,由中华民国临时参议院替代。院址北京象来街(民国时期曾改名为国会街,1949年后又改为象来街,今为宣武门西大街之一部分,属北京市西城区),原为京师法律学堂。建筑已不存,旧址现为新华社印刷厂院。 资政院于1910年10月3日第一次举行开院礼时全体议员合影 自辛丑回銮,朝廷锐意求治,派大臣赴各国考察政治,设考察政治馆。命甄择各国政法,斟酌损益,候旨裁定。1906年7月,诏曰:考察政治大臣载泽等回国陈奏,国势不振,由于上下相暌,内外隔阂;而各国所以富强,在实行宪法,取决公论。今日惟有仿行宪政,大权统于朝廷,庶政公诸舆论,廓清积弊,明定责成,以豫备立宪基础。俟规模初具,妥议立宪实行期限。9月,庆亲王奕劻等遵旨核议釐定官制,以立宪国官制,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并峙,各有专属,相辅而行。立法当属议院,今日尚难实行。请暂设资政院,以为豫备。1907年,改考察政治馆为宪政编查馆。八月,谕曰:立宪政体,取决公论,中国上、下议院未能成立,亟宜设资政院,以立议院基础。派溥伦、孙家鼐为资政院总裁,妥拟院章,请旨施行。并促各省速设谘议局,慎选公正明达官绅,由各属合格绅民,公举贤能为议员。张謇、汤寿潜等人在上海成立预备立宪公会,之后各地立宪公会纷纷建立1908年6月,资政院奏言:立宪国之有议院,所以代表民情,议员多由人民公举。凡立法及豫算、决算,必经议院协赞,方足启国人信服之心。1909年9月各督、抚次第奏报举行各省谘议局选举。1910年9月1日,资政院举行第一次开院礼。议员二百名,钦选、民选各一半。监国摄政王载沣代行莅选,颁谕嘉勉议员。1911年9月,遵章第二次召集开会,总裁李家驹。 议员人数起初订为二百名,钦选、民选各一半。钦选一百名由皇帝指派,民选一百名由各省谘议局选出。由于新疆省未开谘议局,故应选的2名议员阙如,实际应民选的议员只有98名,清廷也相应减少钦选议员至98名,故总共应选议员196名。这196名应选议员以外,还有资政院总裁、副总裁、秘书长各1人皆为钦选,且皆享有表决权。 民选议员的选举办法是由各省谘议局议员互选二倍于定额之数者,然后由督抚圈定其中一半人为当选者。钦选议员则分为七类,由于合资格人数较多,故其中也包含一定选举的成分。钦选议员共计98名。另总裁、副总裁、秘书长共3人,合计101人。1907年资政院成立时,设总裁2人,分别为溥伦和孙家鼐。1909年孙家鼐去世后,1910年任命沈家本为副总裁,此后常设总裁1名,副总裁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