蛋壳长租房事件越来越多人关注,尤其广州有位通过蛋壳租赁房子的同学跳楼后,政府介入力度越来越大,听闻北京除设100个处理点外,社区居委会也投入力量参与处理纠纷。 看公开报道,现在的解决方法是要业主和承租人共担损失。我不知道这受害的双方,共担损失后是怎么签署的文件,希望这只是临时平息冲突的权宜之计,如果是签署彻底解决双方权利义务的文件,我是有看法的。蛋壳创始人涉嫌犯罪被控制,可蛋壳公司并没有清算,不能撇下这个罪魁祸首的责任。但愿出租、承租两方,以及介入调解的机构,搞清楚祸首和追责对象。 说到追责,蛋壳创始人管理人固然是祸首,资本方、微众银行也起了推波助澜作用。高价收房、低价出租,利润点在哪里?资本投入不计算的吗?微众不审查的吗?短短几年时间蛋壳收房几十万间,没有资本方和微众的作用,蛋壳断不能苟延这么久,某种程度上说,资本和微众的一味逐利害苦了本次事件的巨量受害人。 广东称第一手承租人叫二房东。我曾参与处理过二房东塌租、跑路事件,最无辜的是承租人。业主还有选择二房东不慎的问题,租客何其无辜,他们洽是租赁关系里最弱势的。本来就没多少积蓄,为着能在城市里找个临时栖身之地,好好打工,好好活着,碰到这样的无良二房东,心都要滴血啊。可是类似蛋壳的资本方们,是看不到这些的。资本、银行寻求利益本没有错,但是这么明显恶劣的运营模式,你们还疯狂支持的目的是什么难道路人不清楚?微众银行虽然出来担了一点责任,但是造成的伤害以及对租赁市场的损害却是无法弥补了。 遗憾的是现在并无法律法规能够制裁到他们,我们的城镇房产租赁民事关系的法律太缺乏了,也基本没什么监管。希望国家加快出台相关法规,包括城市物业管理方面的法规,细些再细些,让无论是业主还是物业管理、还是房屋使用人、承租人都能各置其位,安心的存活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