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健康探索娱乐情感热点
投稿投诉
热点动态
科技财经
情感日志
励志美文
娱乐时尚
游戏搞笑
探索旅游
历史星座
健康养生
美丽育儿
范文作文
教案论文
国学影视

浅论个人在国际法上的主体地位论文

  在一战之前,学界普遍认为国际法上的主体只有国家。但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部分西方国际法学者提出相反的观点。在个人与国家问题上,出现了以人为本的价值取向,对于国际法学者来说,个人是否是国际法的主体就成为了新的研究课题。
  一、目前学界对于个人国际法主体问题的三种主要观点
  1、个人不是国际法主体。这部分学者大多认为国际法的主体只能包括国家,个人没有独立参加国际关系的能力,不能享受权利和在国际法律中承担国际法上的义务。但是近年来国际相关法律很多时候直接规定个人相关的权利义务,这种观点日渐衰微。
  2、个人是国际法唯一主体。这类学者认为国家的任何事务都是通过个人实现的,国家的各种权利和义务最终受影响的是个人。国家行为要通过个人表现出来。但国家的权利义务虽最终由个人实现,但个人的权利义务还是不同于国家。不承认国家作为国际法主体的资格就相当于否认国家主权,这不可避免地导致了崩溃的国际法理论体系。
  3、个人在某种范围内可以成为国际法主体。这种折衷的观点既承认国家的主导地位,又主张个人在某种程度上,可以享受国际法主体地位。从国际法主体的角度来看,国际认可的状态是国家是一个基本的国际法主体,国际法虽然承认了国际组织的地位,但国际组织只是一个特殊的主体,那承认个人是国际法的另一个特殊主体应该也是合适的。尤其现代国际法对人权的重视与保护说明了个人已经登上了国际社会的大舞台,和国家、国际组织等其他主体一同扮演着国际法主体的角色。
  二、国际法上主体的概念界定
  想要确定个人是否是国际法主体,就必须首先了解作为国际法主体的标准。对此问题学界有不同的看法。我国学者的观点大多认为,国际法主体首先要有独立的国际间交往能力,可以进行国际交流,还要能根据国际法的规定享有权利,受到侵害时可独立提出赔偿请求。
  (一)已确认的主体构成
  当今社会已承认的国际法主体有国家、政府间组织还有争取独立的民族。主权国家拥有国际法上毋庸置疑的地位,与其他主体相比,国家是最完整的符合国际法主体要求的。对于政府间组织,大多数学者的看法是只有政府间的国际组织才能成为国际法的主体。但与主权国家相比较,政府间国际组织的主体资格是不完全的,国际组织设只是为了谋求共同利益而设立的国家的利益联合体。伴随着民族解放运动的兴起和独立运动的发展,争取独立的民族的国际法主体资格也逐渐得到了确认,但对于争取独立的民族的法律地位学界并非完全认可。
  (二)学界主要观点
  国际法主体的构成要件,学界一般有三要素说、二要素说和单一要素说三种观点。三要素观点表示,国际法主体应该有三个条件:有独立的国际间交往能力,能根据国际法的规定享有权利,受到侵害时可独立提出赔偿请求。由于三要素说的限制,大多数持有此观点的人都认为不应承认个人在国际法上的地位。而单一要素说的观点则是,个人只要拥有国际法上确立的权利和义务,国际法的主体就应当包括个人,个人在国际法庭上是否有民事行为能力参与诉讼不属于考虑的因素。两要素说将成为国际法的主体的条件归纳为必须具有国际法上的权利和承担相应的国际义务和诉讼能力的两个条件。这部分学者都认为个人是有限的国际法主体。
  三要件说与二要件说的区别主要是增加了有无独立的国际间交往能力,但这个要求是只有一个国家或国际组织才能做到的,个人根本无法在国际上做出这种行为。三要素说中要求的有独立的国际间交往能力,能根据国际法的规定享有权利,受到侵害时可独立提出赔偿请求的条件,是对于国际法主体的严苛标准,我们认为这种标准对于主体的认定来说太过苛责。从国际法院之前的判决中,我们可以得出关于国际法的主体的标准。两要素说可以反映出国际法应该满足国际社会现实的需要,并避免国际法主体标准过于宽松,保证国际法律体系的完整性和稳定性不被破坏。国际法院的认定更加合理,因为法律的主体,通常包含实体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的主体和保障程序法的主体两个方面。国际法上关于权利义务的规定是对于主体权力的"保障,关于诉讼程序的规定保障了权利义务的实现,拥有了这两项能力就意味着符合了国际法对主体的标准。
  三、国际条约及分支法对于个人权利义务的规定
  (一)个人在国际人权法上的主体地位
  在国际人权法范围内,个人的主体地位比较明确的被确立了下来,特别表现在各类区域性或全球性的人权公约与人权机制。个人的权利如果被国家侵害,甚至是被自己所在国侵害,是不是能直接根据国际法或者人权公约的规定以自己的名义得到法律的帮助,应当可以作为判断主体地位的重要依据。个人独立的诉讼能力可以改变个人利益的维护在国际人权法上的被动地位也可以让个人可以在国内法无依据或无法依据时对自己进行有效救济,这是国际公约给予个人的独立权力。个人申诉制度赋予了个人保障自己人权的救济权利,个人依据国际公约可以直接享有国际法上的权利。
  (二)在国际经济领域的国际法主体地位
  从国际经济法方面看,198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关于促进和相互保护投贸的协定》第一条第三款规定,"投贸者"包括"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自然人"以及"在本协定有效范围内有住所的德国人",这直接证明了国际协定中对于个人地位的认可和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8条1款也规定了法人、自然人拥有相应的权利能力,可以成为特定国际经济法律的主体。于此相关的这些规定反映出了个人在国际法中享有的主体地位。在国际投资双边条约中,个人国际法地位得到了更加明确的体现。
  (三)个人在国际环境法中的主体地位
  立法上,很多国际环境法都明确规定了社会团体、法人、个人可以加入对国际环境的保护,从法律上支持社会团体、法人、个人在环境方面的主体地位。联合国《海洋法公约》153条规定在国际海底区域实行"平行开发制度规定:个人可以和国家制定合作计划,平等参与到国际海底区域的开发,个人还可以成为诉讼当事人进入国际海洋法庭海底分庭。个人或法人准予成为国际诉讼当事人,就拥有主动开启诉讼程序、实现国际法所赋予的权利和承担国际法可能给予的义务的能力。
  四、结语
  我们认为,二要素说更加符合国际法的需求,成为国际法主体的标准应该是源于国际法的条文或公约本身赋予的国际权利和义务,正像国内法上个人依据国内法律、法规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一样,个人在国籍法和外国人的地位的国际立法等领域中也享有主体地位。但个人在外交法、国际条约法、国际组织法等领域中仍然不具有国际法上的主体资格,这是由国际法的特点决定的。无论如何,我们不可否认的是个人已成为了国际法的主体之一。个人在国际法上地位的不同观点的讨论都是围绕着国际法主体标准的制定进行的,任何观点的提出都是对于国际法的探索,我们应该观其利弊,综合国际形势的变化和发展实际,找出最有益于国际发展的论断,推进国际法的发展进程。

地面交通噪声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一总则(一)为防治地面交通噪声污染,保证人们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声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制定本技术政策。用循环经济的理念和手段解决城市生活垃圾问题序垃圾,顾名思义,就是没有用的东西,这是大众化的观念。如果一类物品用上了ldquo垃圾rdquo的这个词,就是没有用了。不过,古人云ldquo天生我材必有用rdquo,说明这个世界关于绿色建筑设计教学的探索摘要现代社会,绿色建筑在建筑学中已经逐渐成为重要的探索问题之一。这就要求有关建筑的教育课程中要将绿色建筑的相关内容融入到教学中。本文将从绿色建筑的含义及设计两部分,对绿色建筑设计的浅析AERMOD模型在石化园区大气规划环评中的应用1模型适用性分析AERMOD是美国环保局推出的第二代法规模式暨我国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T2。22008)推荐模型之一,AERMOD模式是稳态烟羽模型,假设污染物的浓度解析全氟丁基磺酸钾对小麦水稻的毒理学1材料与方法1。1试验设备分析天平(METTLERTOLEDOAL204)手持式pH计(HANNAHI98128)人工气候箱(SXMQHX400BSIII)照度计(Testo545浅谈我国生态公平理论研究动态与展望一聚焦问题的背景与原因(一)生态环境不公平是区域协调发展最值得关注的问题综述中国不同群体之间不同区域间的生态环境不公平原因,发现已有研究得出群体间生态环境不公平的原因有以下几类种族浅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的意义及其效益评价1。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的现状与意义矿山地质环境污染中存在大气污染水质污染和废渣污染。从以往经验得出,煤矿生产中出现的粉尘和一些容易挥发的气体,是产生矿山区域环境中大气污染的主要原因,浅析构建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法学一我国环境公益诉讼中原告资格的局限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的起诉必须符合的四个条件之首就是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其核心在于只有案件与自身有利害关系,浅析对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探讨一环境公益诉讼概述环境公益诉讼是一种新型诉讼形态,起源于20世纪70年代的美国。目前,美英日等一些经济发达国家已在立法上确认了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伴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环境污染问浅析环境公益诉讼背景下我国传统原告适格规则的反思与重构在我国时下进行的环境保护法修改过程中,环境公益诉讼主体成为各方争论的焦点。草案二审稿将环境维权的公益诉讼主体确定为中华环保联合会一家,引发公益界公益律师和法律学者的强烈不满,有舆论简析价值论视阈下的环境价值21世纪的人类,面临诸多全球问题的挑战。环境的恶化,生态的失衡,各种能源的危机,无一不在表明,人类在毫无节制地享用自然带来财富的同时又将自身推向生存危及的边缘。毫无疑问,这是人类工
中国民族史问题的思考虽然历史上民族有分合,领土有盈缩,政权屡更迭,形势常变化,但是中国文明从来没有中断,这与世界上其他几个古代文明中途夭折的情况截然不同。中国文明没有中断的很大原因就在于不断融入新鲜血地方志的资治作用地方志是我国特有的历史文化遗产,也是重要的区域资料宝库,以其丰富而又完备的资料,显示了无与伦比的文献资料价值。梁启超说以吾济今日治史者之所需要言之,其间可宝之资料乃无尽藏。方志是重天津杨柳青的城镇变迁和京杭大运河的关系现在的杨柳青镇是中国四大名镇之一,为天津市西青区的重要政治文化经济旅游中心,总人口近11万,是天津市与环渤海经济区最大的乡镇。杨柳青最早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北宋时期,北宋景德至元丰年间地方志编辑工作的特殊性在多年的地方志编辑工作实践中,笔者深感地方志编辑工作的特殊性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综合性强。地方志结构庞大,内容丰富,篇目设置又必须事以类聚类为一志,如何处理科学分类与社会分工(对我国通俗音乐的发展现状之研究毕业论文摘要通俗音乐,作为当代世界音乐生活中最热闹的1个领域,在我国存在了相当漫长的历史时期。然而对它的细致总结工作开始得却很晚,不少学者以漠视的态度对待。通俗音乐的研究势在必行!由离弦说开去毕业论文摘要在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迅速发展的现代,中国的传统民族音乐古筝音乐也在不段地寻求创新与发展,欲求创造出富有时代性的新民乐。现代筝乐的成功代表离弦,它横观古筝音乐的历史传统文钢琴即兴伴奏之我见毕业论文摘要在高师音乐专业的声乐汇报,歌唱表演活动及中小学的音乐教学中,钢琴即兴伴奏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作为钢琴即兴伴奏这1艺术品种,它既是技能技巧的展现又是综合修养的集中反映,必浅谈哈萨克族的驯鹰习俗12月中旬,冒着零下30多度的严寒,我们访问了阿勒泰市切尔齐克乡克孜勒乌元克村哈萨克族的一位萨雅齐。他家在冬牧场,离阿勒泰有70多公里。大雪过后,这里已是一片白茫茫的冰雪世界,四野平塘县端午节与舞水龙民俗体育文化互动研究据历史记载,布依族是生活在平塘县内最早的土著民族之一,耍水龙泼吉祥水是平舟河地区布依族人民群众自古相沿的民间习俗活动。布依族同胞每年在6月6日水龙节进行耍水龙,但平塘县也有端午节开从云南映象看原生态民俗舞文化的保护毕业论文摘要舞蹈艺术是1种美的流动方式,是自然美的结晶,是母体文化的象征,更是深远民族文化的1种精神内涵。它负载着文化延续与传播的使命。本文主要从近期由杨丽萍编导的1台既有传统之美谈中式婚礼庆典中背景音乐的独特运用无论是中式婚礼还是西方婚礼,越来越多的不同类型的主题婚礼出现在了我们面前。婚礼是每个人人生都必须经历的,甚至人们不会在意婚礼的花销,目的就在于能够举办一场难忘的婚礼。然而,硬件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