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人物康有为
康有为(1858年—1927年)原名祖诒,字广厦,号长素,广东南海(今佛山市南海区)人。早年随朱次琦攻读经史,1879年游香港,开始留心西学。1888年趁赴北京应会试的机会,第一次上书光绪帝建议变法,未果。1889年返广州,受廖平影响,改尊今文经学。1891年,开始在长兴里聚徒讲学。著《长兴学记》为学规,并刊行《新学伪经考》《孔子改制考》,主张东汉以来的古文经为刘歆父子伪造,今文经为孔子为托古改制所撰,为变法张本。1895年《马关条约》签订时,联合赴京会试的举人1300余名上书要求拒签和约,迁都抗战,变法图强。中进士后,授工部主事,在京组织强学会,编印《中外纪闻》。后又在上海设强学分会,推动各地组织学会,设立学堂、报馆,宣传变法维新。1898年在北京成立保国会。并再次上书光绪帝请求变法。同年6月变法开始后,受光绪帝召见,在总理衙门章京上行走,对变法维新提出了许多具体建议。9月,戊戌政变发生,逃亡国外,组织保皇会鼓吹君主立宪、反对革命。辛亥革命后,主编《不忍》杂志,发表反对共和和保存国粹的言论,组织孔教会,任会长,主张以孔教为国教,为帝制复辟制造舆论。1917年和张勋拥溥仪复辟,旋即失败。1927年病逝于青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