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周战争与儒法国家的诞生》以社会学方法研究中国历史所呈现的主要政治特征,并从东周战争的现实入手,对中国政治思想体制即所谓儒法国家的形成原因做了一系列阐释与分析。 本文通过对文本进行板块阅读与细读探讨其中有关儒法思想是如何殊途同归,最终得以成为与政治权力相互制衡的重要国家统治手段。并通过对东周战争之脉络延伸而出的中国政治体系进行梳理,以明智鉴史的目光从其中汲取有价值的思想。 引言:政治思想与治理手段 在书中作者以欧洲中世纪作为比较对象,强调东周战国时期至秦汉的统一转型时期,社会的多元力量发展处于薄弱期,故而造成中国国家权力长期独大的儒法国家诞生,书中的大量篇幅均是针对东周战争场面的详尽分析。 在阅读过程中笔者产生了以下问题:为什么当军事权力、经济权力以及意识形态在战争推动下稳定发展的情况下,政治权力的发展却与之不同,处于优先的发展位置,同时也正是这种情况造成了国家权力独大的问题。 在阅读过程中随着对于儒法国家概念的提出,加深对于国家政体背后的思想统治手段问题之思考。萨拜因在《西方政治学说史》中,将西方政治思想的发展历程分为城邦的学说、世界社会的学说、民族国家的学说三个阶段,与此相应的就是城邦政治、教会政治、国家政治。 也就是说,国家政治作为一种特殊的政治形态,是在分封政治崩溃时产生的,其早期的具体形态就是官僚帝国。虽然中西之间政治发展历程、内容有所差异,但都有从分封政治向国家政治的转变过程。 而随着国家政治的兴起,道德与政治之间的冲突尤为激烈。政治的转变对政治思想提出了创变的要求,因此儒法之争实质上是关于政道的争论,而道德与政治的关系又是争论的核心问题。此后这种争论也屡次以不同形式贯穿在中国历次的政治改革、政治运动中。 儒法国家定义的形成缘由 在讨论儒法国家之前,笔者相对于东周至秦汉时期的儒法思想及其历史时期中呈现出的利弊做简单梳理。儒家强调对周礼的继承,一定程度上做到治国安邦,但缺乏深刻性与洞察力,对人类社会发展缺乏认识。 事实上春秋以来社会秩序之所以动荡不安,其主要原因是西周以来的政治经济制度已经不再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西周以来的社会等级结构不断瓦解的过程,就意味着变革周礼是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所以,儒家的治国思想又会阻碍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儒家的这种国家观思想有一定的实用性,但又内涵落后性与消极性。 法家的国家观思想是适应当时由诸侯割据向专制君主中央集权过渡的需要而产生的,而且是行之有效的。但也正如荀子所说以力兼人,不是由于名声和德行的吸引力,而是慑于统治者的武力,暂时依附,其心并不服,国家没有凝聚力,得到土地也不一定控制得住,得到人口却需要更多的监控力量。 在这样的情况下,国家尽管可以建立暂时的威权,其势力却注定不能长久。用强者,人之城守,人之出战,而我以力胜之也,则伤人之民必甚矣;伤人之民甚,则吾民之恶我必甚矣;吾民之恶我甚,则日不欲为我斗。人之民日欲与我斗,吾民日不欲为我斗,是强者之所以反弱也。其严刑峻法、权势万能等主张使法家终不能大行其道,秦朝灭亡即是最好的验证。 《东周战争与儒法国家的诞生》一书运用统计学方法以及引入西方的社会学理论,这种研究方法在笔者平时的阅读书籍中并不常见,但通过作者敏锐的洞察力以及新颖的书写视角,我对于春秋战国至秦汉统一的社会转型有了多维度层面上的认识。 本书在引论系统性提出了中国历史呈现的七项主要政治特征,从而提出中心论点:春秋战国时代的封建制度导致了诸侯国之间频繁而输赢不定的局部性战争,正是在这类特殊类型的战争中所形成的竞争和冲突,促进了效率导向型的工具理性文化在军事、政治、经济和意识形态等领域的扩展,进而为春秋战国时代社会各领域的演变提供了根本动力。 但是,由于当时中国社会所具有的特殊的结构性条件,这一推动社会演进的战争力量最终却为国家所驯服。进而,在秦朝统一中国后的八十年中,或者说,在西汉时期,中国逐步转型为一个以儒士为主导的科层制帝国,而武官和商贾阶层被推至社会权力格局的边缘。 并以此将春秋战国至秦汉统一的历史时段分为争霸时期转型期以及全民战争时期三个时期。由于中国社会的特殊结构性条件,加之战争驱动型竞争造成了其社会权力的发展几乎不受日常控制,致使拥有战斗性的异质力量大都被国家驯服,导致了儒法国家的形成。 依儒法构建的意识形态权力 战国时期,思想文化界出现百家争鸣的景象。经过长期的争辩交流,各派都认识到了自身观点的不足和其他思想的合理成分,自觉或不自觉地走向了互取互补的方向。儒家与法家也不例外,重要代表之一便是荀子。 荀子思想的形成建立在对先秦诸家之学的积极反思基础上,兼陈万物而中悬衡,提出在分析利弊的前提之下融合百家之学,尤其大胆吸收了法家思想的合理成分,在很大程度上改造了早期儒家的思想体系,以至他的弟子中出了像韩非、李斯这样典型的法家人物。 荀子将礼与法并称为治之经,从而形成了既主张隆礼又主张重法的思想体系,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为德主刑辅思想的提出奠定了基础。 战国末期思想学术整合的另一个典型代表是黄老学派,早期代表人物是文子。文子的思想以清静无为为哲学基础,以教化人心为前提,以慎重赏罚、以法为绳为核心,并以主张仁义礼法相互结合为最大特色。 a此外,他还提出了合于人情、应时权变等立法原则,以及君主修身为范、执法不别尊卑等司法主张,希望在法宽刑约、礼法相辅的情况下实现理想的至治社会。 董仲舒是儒法思想整合的集大成者。一方面,他继承孔孟思想,赋德治论以先验的神学合理性,并以此劝诫统治者,必须顺天意、行王道,任德而不任刑。 另一方面,董仲舒又由神学角度论述了刑罚不中会激化社会矛盾、直接影响社会秩序的安定。董仲舒融汇法家在内的诸子之学以改造儒学,正式提出了以德为主、以刑罚为辅的政治法律主张,思想体系一直影响着其后漫长的封建时代的政治与法律。 儒法思想的整合,促发了统治思想的转变。自汉代以后,中国政治思想走向了儒法兼采的发展道路。先秦儒家主张仁政德治礼教,被称为王道;法家强调不贵义而贵法、一断于法,被称为霸道。 所以汉宣帝主张以霸王之道杂之,实质就是要兼用儒法之术治理天下。以后各代在政治上都呈现出儒法互补、外儒内法、济之以道等特征,实际上都属于宽猛相济、霸王道杂之。 中国的基本政治传统其渊源即在于儒法学术思想上的融通,故而对于儒法大国的形成在意识形态之上存在与政治权力的相互构成与相互制约的关系。 儒法思想的殊途同归是顺应历史潮流以及政治治理,实现国家一统的需求。至东汉时期的国家形态基本是以儒家学说为合法性基础,同时兼并法家作为御民之术且中央集权的科层制国家。 在这种新型的政治体制中,皇帝被神圣化为天子,而天命的解释权则掌握在从知识精英中选任的儒士型科层官僚手中;儒士阶层是整个科层制国家机器的实际控制者,他们的辅助与配合是皇帝行使权威时必须借助的不可或缺的力量。 这样一种政治体制为国家的统治提供了合法性基础,也为臣民的生活提供了道德准则,在国家政权与儒家精英之间建立了一个相互紧密依赖的共存关系,为社会下层群体提供了一定程度的向上流动甚至是从政入仕的机会。 汉初形成的这一基本政治体制模式在中国持续两千余年之久,直到1911年辛亥革命发生时才基本解体。为了同中国历史上存在过的其他国家形态相区别,在《东周战争与儒法国家的诞生》一书中,将这种国家形态称为儒法国家。儒家思想与法家思想经过长期的斗争与融合,最终导致了儒法国家的形成。 儒法两家思想及政治方略经过长期的斗争与融合形成了霸王道杂之的汉家制度,是一种成熟的治国策略:其一,它代表了一种兼容并蓄的政治心态,避免存在于儒家中的迂腐柔弱,也规避了纯粹法家的苛察严酷。 其二,公开倡导儒家思想,说明汉代统治者清楚地认识到教化人心和思想宣传的重要性。同时,代表汉代统治者已经意识到诛心比诛形更加重要,这是治国技巧更加圆熟的标志。其三,在实际政治活动中推行并依靠法家,说明汉代统治者已经告别了传统儒家的空洞的政治理想主义,而具有了清醒的政治现实感。 结语 在中国历史的模式中,作者继春秋战国至秦汉一统的分析之后,对唐宋元明清的中国国家模式简短阐述了观点。 不置可否的是中国的政治经济方面均表现出强烈的专制性质,而商业活动的地位往往位居其次。总而言之无论是礼治还是法治在根本上并非冲突,正如同书中提出的儒法国家概念背后其实预示着这样一个道理,那就是进行政治国家的改造,而不是重新将政治收入伦理道德,才是正确的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