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3年4月初,天津南马路草厂庵清修院正在举行佛教居士林成立大典,主持法师引导着几十名男女,焚香仪礼。参拜佛像之后,林长靳云鹏、理事长孙传芳宣布林规。曾经显赫一时的前北洋政府国务总理靳云鹏及江浙五省联军总司令孙传芳,今日竟成了佛门信徒。强盗念经,古往有之,军阀参禅,倒是民国时代出现的新鲜事情。他们影息津城,皈依佛门倒也做得惟妙惟肖。孙传芳不仅逢三、六日,风雨无阻,要到居士林佛堂听经,每天在家里还偕同夫人向佛祖行三跪二十四拜大礼。 光阴荏苒,两年过去了,一桩津门佛堂奇案,竟在此刻发生了。弱女子佛堂开枪 孙居士血溅经文 1935年11月13日,细雨蒙蒙,寒风恻恻,街市行人稀疏,商肆门庭冷落,天津城失去了昔日车水马龙的喧闹景象。 午后二时,一阵清脆的电话铃声,把正在内宅闭目养神的孙传芳惊醒,他拿起电话,操着一口鲁腔问道:"喂,哪位?" 电话里传来紫竹林清修院主持富明和尚的声音,询问他今天下雨,还来不来听经。孙传芳应口答道:"到时间你们就开始吧!我有一点事要办理,未必能到,不用等我了。" 搁下电话,他心里盘算着:今天是诵经日,若借故不去,事后免不了受老靳头的训戒;再说与靳有约在先,也不便失约。他起身吆喝仆人给自己预备冬装,夫人在旁劝道:"馨远,外面还在下雨,天气又冷,就不要去了吧。" 孙传芳并不答话,心中却泛起一丝念头,切莫一不慎而乱了大谋,成为终身憾局。原来,近日孙传芳与日本人土肥原正在暗中频频接触,欲依恃日本势力,图谋东山再起。为了不引起政敌的注意,他对自己的所作所为,煞费苦心。在人前摆出一副与世无争的堂皇样子,在人后却整天做着重振往昔荣耀之美梦。到佛堂去念经拜佛,这是掩盖世人耳目的最好办法,所以今日夫人劝说再三,他根本不予理会,匆匆带领一名亲信侍从,乘汽车直奔居士林而去。 佛堂内,富明法师盘腿打坐正在喃喃诵经,十几位善男信女坐在蒲团上也正跟着唪诵,谁也没有留意这位姗姗来迟的孙传芳。等侍从安置好座椅,他也很快披上了黑色僧袍,轻声慢步走到讲经案前。焚香祷告后,起身环视四周,眼光停留在靳云鹏的位置上,空空无人,心中骤升不快,遂悻悻端坐在太师椅上,与众居士一起默诵经文,脑子里却总晃现出那空空荡荡的地方。 诵经还在进行着,居士中一位身穿青色棉袍,外罩蓝呢大衣的妇女悄然离去。约摸过了半点钟又悄悄归来。殿堂中的信徒们好似踏上了三清道路,已被引入彼岸美妙的未来世界,根本没有注意到这位妇女的异常行动。 这位少妇在前排就座片刻,心中默默祷告:"父亲,助儿勇气。"缓缓起身,走到孙传芳的背后,从大衣内袋中掏出勃朗宁手枪,枪口移动到孙传芳的后脑,扣动扳机,子弹应声而出,孙传芳身子向左一斜,倒下去了。少妇又发狠般地照着孙传芳的右额、后背再发两弹。孙传芳立时毙命,鲜血溅满了手中的经文。 三声沉闷的枪声,凝住了佛堂中十几名居士的暇思,惊慌滞呆的目光彼此互相对视着,朦胧中感到发生了可怕的事情。这位少妇从容不迫地垂下持枪的右手,向众人高喊道:"大家不要害怕,我是替父报仇,只杀仇人,不伤旁人!"边喊边从大衣口袋中掏出几十张传单,向人群中纷纷扬扬散去。顷刻间,男女居士们看到那具血流如注的扭曲尸体,魂飞壳外。富明和尚率先亡奔,居士们尖叫着、拥挤着夺门而逃。少妇来到电话间,拨通家人的电话,嚷喊着:"孙传芳被我打死了!我成功了!""我成功了,孙传芳被我打死了!" 此时,她如释重负般地长舒了一口气,紧张的神经、炽烈的心绪开始崩塌下来,感到周身无力,疲惫地拖动脚步,向赶到现场的警察交出手枪,投案自首了。 天津市警察局第一分局局长阎家琦闻讯,迅速率领两名局员和警长赶到刺杀现场。空空荡荡的佛堂内,依然烟雾缭绕,昏暗的烛光映着那具僵直的躯体使人毛骨悚然。孙传芳的尸身,头北脚南,外罩青袍,内穿蓝绸棉袍、灰青棉裤袄、蓝条绒衬裤褂,系白布腰带,脚上穿的是白洋袜青缎鞋。验明孙传芳饮弹三处:一处由后脑勺穿入,子弹卧于右眉角;一处由右额下穿入,从左太阳穴透出;一处由左后背穿入,从胸前透出。昔日威慑五省的联军总司令,今日如此命赴黄泉。阎局长摇头叹气地走出殿外,警长从院子里随手捡起数张传单。传单是油印的,纸张已被雨水浸湿,但字迹仍清晰可辨。 一种是《告国人书》,一种是"说明书"。《合国人书》中写道: 全国父老兄弟姊妹公鉴:今天施剑翘打死孙传芳,完全是为父报仇。在十年前(即民国十四年)十月三日,有一位堪为军人模范的老将军施从滨在蚌埠车站被孙传芳杀害,那位老将军就是我的先父。现在我把他老人家的为人和这段事的经过,简单地向各位申述: 先父讳从滨,字汉亭,祖居安徽桐城沙子岗镇。兄弟四人,滦州起义烈士施公从云,即先四叔父也。少孤贫。先父弱冠从军,历任曹州、镇江、兖州、济南镇守使、师长、军长、山东军务帮办等职。生平立言行事,尊效关、岳,尤以解除民众痛苦为已任。爱民爱国,一点忠心,非特齐、鲁民众有口皆碑,皇天后土,实所共见。当先父镇守曹州时,该地民风强悍,失业者多流为盗寇。先父多方筹划,创设草帽工厂,收容失业者,授以工艺,使能自食其力,活人无算,盗贼之风顿息,至今该厂营业不衰。此先父为政之一斑耳。常教翘等手足而言日:汝等存心立志,须能爱民爱物,勿怠惰,勿骄奢,应克己而益群,毋损人而利己。勤劳俭朴,乃人生之美德,汝等共永记之。先父秉性清廉,为官数十载,所余者房屋数椽,薄田数亩而已。 慨自民国十三年政变,张宗昌督鲁,先父以年将耳顺,请退者三。卒以民众之爱戴及政府之慰留,不果辞。十四年孙传芳以五省之众,自称联帅,南拒革命之师,北窥齐鲁之境,穷兵黩武,祸国殃民。先父为捍卫地方,奉政府命率师战于徐州之野,将士用命,屡战皆捷。卒以孤军深入,众寡悬殊,且见忌于张属。后援不继,遂至兵败被俘,于民国十四年十月三日上午四时,被孙杀害在蚌埠车站之侧,时年五十九岁。夫两国相持,不斩来使,国际战争不加害被俘长官,况国内之同胞乎?而孙传芳鬼蜮其心,豺狼成性,冒天下之大不韪,启内战之端源,粉身碎骨,死有余辜。若孙之伤天害理,反自称"联帅",与大匪首有何异乎!唯我先父,为国为民,奔走数十载,身逢乱世,卒以热血头颅,牺牲疆场,以政府之命官,为捍卫地方而被杀于乱臣之手,宁不冤乎?宁不痛乎?先父之冤,举国尽悉,中外人士,俱起公愤。而当时之政府,以孙握有五省兵权,惧莫敢问,致此为国牺牲头颅之老将军含冤地下。苍苍蒸民,谁无父母?剑翘处此,呼天不应,吁地无门,能不卧薪尝胆而图报此不共戴天之仇乎?是以忍痛含悲,待母教弟,蜷伏津门,期乘杂乱纷争之际,借政治或军事之力以雪此仇,故于民国十七年牺牲一切,与同姓施靖公结婚。彼当时曾任要职,窃意借此可报父仇。孰意北伐成功即遭编遣,从此一蹶不振,岂非命乎?从兄中诚,自幼受先父教养培植,且藉先父遇难之机,得握兵权,但此不共戴天之仇,久已置之度外。此手足也,良可怨。夫大舍弟则凡自日本留学回国,即期进行此事。翘阻止日:死者之仇当报,但生者之气也当争,若弟有万一,则母老弟幼,情何以堪?你我应共同努力,以期万全,达成此志,免伤母怀,是为上策。 时至今日已十年之久,且先父己拟定今冬或明春安葬,翘意在先父安葬之前,务求将孙打死,好慰老父在天之灵,亦所谓‘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也。以是离井返津,秘密进行,以必死之决心,尽为人子之天职,成败利钝,非所计也。事成而死,此信可作遗书;幸而不死,此信可作供辞,伏乞苍天鉴翘一点愚忱,使此鬼蜮豺狼勿再消遥法外,使人皆知,施从滨大仇已报,则翘得瞑目矣。临楮怅望,不知所云,诸维鉴察不宣。" 阎家琦读完这千余字的慷慨陈述,对此桩命案缘由已基本清楚。再看另一种传单,系用明信片正反两面印刷的说明与诗句。正面印有: "各位先生注意:一、今天施剑翘(原名谷兰)打死孙传芳,是为先父施从滨报仇。二、详细情形看我的《告国人书》。三、大仇已报,我即向法院自首。四、血溅佛堂,惊骇各位,谨以至诚向居士林及各位先生表示歉意。仇女施剑翘谨启。 背面还印有两首七言诗。 局长暗自思忖:天下难道真有这等潜心立志的女子?仅仅是为报私仇,还是有其它政治背景?说是个人行动,策划的何能如此周密?说是集团操纵,又何必自首声张?带着一团疑窦,阎局长未等现场全部勘查完毕,就急急忙忙乘车赶回局里提审犯人去了。 佛堂血案,震动了津门。当晚六时左右,《新天津报》抢先发出《号外》,"孙传芳被刺死,施小姐报父仇"的消息很快传遍全城。弱女子手刃大军阀的惊人之举,不日便成为轰动全国、震惊中外的新闻。各报记者蜂拥而至,争相采访当事人和有关人士。各地大小报纸也连篇累牍地转载有关消息。正当民众对这起令人瞩目的案件拍手称快时,天津市地方法院已接到孙传芳家属的起诉书,开始立案审理。 孙联帅兴师东南 施从滨暴尸蚌埠 死者孙传芳,字罄远,山东省历城人,生于1885年4月17日。早年丧父,家境贫寒。孙传芳的母亲因不堪忍受婶母的歧视,带着四个子女流浪到济南。三个姐姐相继出嫁后,孙传芳和母亲寄食在三姐夫王英楷家。他自幼饱尝寄人篱下的羞辱,立志要为做人上人而奋斗。 1904年,孙传芳在北洋陆军速成武备学堂毕业后,练兵处以直隶官费生送往日本留学,进入日本陆军士官学校。1909年毕业回国,陆军部对留日士官生进行了严格的考试,孙传芳名列上等,赏给他"步兵科举人,并授协军校",派往北洋第二镇第三步队第五标任教官。 孙传芳自24岁步入军界,凭着他善于应酬,广为交际的本领,深得上司赏识。辛亥武昌起义以后,第二镇改为第二师,驻防湖北。他平步青云,扶摇直上,由辎重第二营营长升任步兵第六团团长、再任第三旅旅长,又调职第二十一混成旅旅长。1921年8月湘鄂战争后,孙传芳投靠吴佩孚,当上了长江上游警备总司令兼第二师师长。江浙战争以后,他任闽浙巡阅使兼浙江军务督理,被授予"格威上将军"的称号。 正当孙传芳踌躇满志的时候,直系军阀与奉系军阀再度开战。在张作霖的胁迫下,北京政府任命奉系大将姜登选为安徽督办、杨字霆为江苏督办,藉图向东南延伸势力。这一举动不仅限制了孙传芳攫有东南的野心,也构成了对直系势力的威胁。 面对这种军事势态,孙传芳以浙江军事善后督办的身份,调兵遣将,集结军队于苏皖一线,压迫奉系势力。同时,组织浙闽苏皖赣五省联军,委命白宝山为苏军总司令,马联甲为皖军总司令,方本仁为赣军总司令,周荫人为闽军总司令。兵分五路,准备迎战张作霖部。孙传芳本人任总司令,号称"联帅"兼掌第三路军兵权,委任陈仪、谢鸿勋、卢香亭、周风岐为第一、二、四、五路军司令官。布置就绪,孙传芳又竭力宠络苏省士绅、名流张謇等人,制造反奉舆论。 1925年10月,乘奉军孤军深入、尚未站稳脚跟之际,孙传芳命令部队全线出击奉军,江苏杨字霆因毫无防备,只能仓促撤退;上海毕庶澄一夜间也成了孙传芳"花子军"的俘虏。轻取江苏、上海后,孙传芳命令各路军继续挥师北上。是时,奉系直鲁苏皖防御总司令张宗昌,已在徐州一线布防重兵,准备与孙传芳在徐州决战。 10月下旬,张宗昌决定派山东军务帮办、第二军军长施从滨为前敌总指挥,统率鲁军狙击孙传芳部。孙对施说,若收复安徽成功,必向北京政府请授皖督之职作为酬劳。 这时施从滨已年近六旬,历经三十年的戎马生涯,遂从区区一马弁成了统领兵马的北洋将官。此次出战,并非施之本意。授命的时候,施从滨曾以年事已高为由,向张宗昌坚辞再三,却都遭到回绝,出于无奈,不得不拼死一战。 11月1日,施从滨率鲁军由兖州、泰安防地出发,迅速向安徽集结。兵至蚌埠,尚未布防就绪,即遭到谢鸿勋与卢香亭两部的三面夹击。施从滨率军仓皇应战,鏖战一夜,终因无力立足,只好撤兵退屯固镇一带。 固镇是津浦铁路上的一个小镇,只有一条一里多长的街道,居民不多,平时以盐为大宗营业。镇南有一大铁桥横跨阴河,河面宽阔。施从滨下令把所部一万余人(中有俄军二千人)布防在阴河北沿线,准备迎敌。他又下令:"各将领如有敢退缩者,即以军法处置。" 2日,施从滨获悉桥南十几里处已有联军倪朝荣旅的先头部队驻扎,立即命令白俄队乘铁甲车前往攻击。开始,倪旅只是防守阵地,并不出击,白俄队见状,纷纷跳下铁甲车猛扑倪军。倪朝荣先头部队迎战数小时,终因寡不敌众,全数缴械投降。白做队将俘获的联军官兵绑在树上,电线杆上,凌迟至死。 施从滨得报此仗获胜,乃急令军需用张宗昌事先特备的烟酒犒赏白俄队。时已是4日。 联军卢香亭闻听倪旅先头部队受挫,立即率马葆珩团来援。与此同时,谢鸿勋也命令上官云相团暗渡宿州,绕至固镇以北,扒掉铁轨,切断施军退路。 战事又起,联军出动大部兵力,向固镇桥南压来,打死打伤自俄军八百余人,很快扭转了局势,双方处在对峙局面中。 在前沿督战的施从滨,见双方势均力敌,相持不下,欲打电话请求张宗昌派兵支援,不料电话线已被割断,无法与外界联络。他估计情况有变,不敢再继续恋战,急忙下令撤兵退守阴河以北,冀图据河阻击。当施从滨乘坐铁甲车驶到固镇桥头时,桥面上已挤满了队伍,他命铁甲车往回开,驰出十几里光景,正面又遇联军拦截,只得再命令铁甲车循原路奔逃,夺桥而过,桥上一千多官兵碰撞挤压,坠入阴河者无算。施从滨驶过固镇桥后,前路铁轨已被拆掉,铁甲车立刻倾倒路旁,他和随从人员全部被俘。 固镇一仗,"双方死亡枕藉,尸体遍野,惨不忍睹"。据孙传芳部随军记者报导:"此次该镇房屋,为炮火所毁者甚多,人民大都无屋可住,荡析离居,至为惨痛。屋户无一不被抢劫,虽煤油亦被其携去,以一里许之小镇,损失竟达二十余万之巨,灾情之重,不问可知。" 施从滨等人被俘后,很快被押往蚌埠联军总部,孙传芳令军法处逐一讯问。当孙传芳得闻施从滨战事成功而以皖督为赏酬时,怒火中烧,马上将施从滨押至总司令部,声色惧厉地质问道:"我曾三次致电,并派员与你联络,你为什么不理?"施从滨自知落在他人手中的败将,无理好讲,只是默不作答。孙传芳冷笑一声说:"施老,你不是来当安徽督办的吗?请马上去上任吧!"随后命人将施从滨及张宗昌之弟某团团长,立即押至蚌埠车站南边的旷野上,执行斩杀。 5日晨,蚌埠车站军部的铁甲车上悬挂着一颗血淋淋的人头,上面用白布红字写着"新任安徽督办施从滨之头",并将尸身置于野外,不准收敛入棺。直到当地红十字会以有碍卫生为由,才允许将施从滨尸体草草入棺掩埋。 11月8日,孙传芳在徐州,大摆庆功宴,炫耀联军的胜利,当时有苏省某巨绅致电云:"钱武肃开府一十三州,吴越奉其正朔,郭令公中书二十四孝,朝野仰若天神。"亦可略见孙传芳在浙奉战争胜利后,张扬威武,群流翕附之一斑。 须眉忘恩不丈夫 巾帼茹辛磨霜骨 孙传芳逞一时之愤,虐杀了施从滨,此事对他来说如同儿戏,但对于施家,却犹如降下塌天大祸。 这日早上,施女谷兰起床,象往常一样来到厨房舀水洗脸。正低头抹泪的老厨子看见她脚上穿着绿色毛线鞋,便哽咽着说:"大小姐,鞋不能再穿了,军长死了。" 闻听噩耗,如同晴天炸雷,直震得谷兰头晕目旋,险些跌倒在地。之后,又听了从战场上逃回来的马弁讲述,谷兰心碎欲裂,痛哭不止。念父亲生前对自己的百般慈爱,想父亲被虐杀时的修景,谷兰一腔怒火无法遏制。她既恨这个战乱的年代,使百姓惶惶不可终日;她更恨那个杀人如麻的恶魔,使施家顷刻凄凉败落。此时此刻,仇人若在眼前,她能马上扑过去活剥生啖之。复仇的火种已深深地埋藏在谷兰心中,然而,替父报仇,对于一个年仅20岁、平日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闺阁小姐来说,又谈何容易呢? 施从滨死后,膝下遗有四男二女。长子中良平日性情懦弱,凡事不多与闻。长女谷兰,虽生就女子,却具有男子的侠义肝胆。无奈女子空具有男子的才干,却只能在家帮助母亲佐理家务,外面一切支撑门面的事情,均由族兄施中诚张罗应酬。 中诚是谷兰大伯的遗子,从小在施家长大,施从滨待如亲子一般。谷兰知道父亲在世对族兄期望最厚,并刻意在军界加以栽培,所以一开始就把报仇的希望全寄托在族兄身上。1926年6月,谷兰利用与母亲去济南为父领恤开吊之机,面恳张宗昌,为中诚某得一团长职位,亦预为将来报仇做准备。二年过去了,族兄中诚官升志消,背信弃义,谷兰痛苦万分,毅然写信断绝了兄妹之情。 1928年,23岁的施谷兰以"为代报不共戴天之仇"的条件,委身于山西总司令部谍报股股长施靖公。岂料子婿更远一层,报仇之事仍被搁置一旁。眼见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复仇之事却无半点眉目,谷兰痛定思痛,愈加感到求人不如求己。闲暇之时谷兰嗜读忠烈侠义一类书籍。偶有一日,谷兰观看《聊斋·商三官》一节,颇有一番感慨:三官一个16岁的少女,尚能女扮男装深入富豪之家,将仇人身首两断,替父报仇。我谷兰出自将门之后,平日目濡耳染,难道还不如一个旧世少女。反复阅读,胆壮志坚,新的复仇念头油然而生,要学商三官,矢志不移冒死报父仇,谷兰改名剑翘,发誓必手刃孙传芳以祭亡灵。 天津英租界十号路166号,是施从滨为妻子儿女们留下的最后一处寓所,剑翘每次从太原回来探母,都免不了触景伤情。1933年春,翘剑带儿子大利回到天津,此行有二个打算,一是想借机秘访孙传芳的踪迹,二是为大儿子安排个受教育的良好处所。 在太原时,她就听说下野的孙传芳正在天津隐居,因此在送儿子大利入园时,剑翘有意识地选择了租界区一所颇具盛名的"培才"幼稚园。这个幼稚园是当地富贵人家子弟云集的地方,剑翘琢磨着,万一有孙传芳之子女也在此处,就可以为报仇我到线索。于是每日按送儿子时便十分留意。 功夫不负有心人。一日,该园的教师指点着一个穿大红袄裤的女孩对旁人讲:"这就是孙传芳的小女儿。"站在一旁的剑翘听到这句话,窈窃自喜,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嗣后,剑翘曾尾随小女孩身后多次,确认孙传芳居住在法租界 32 号路西头。正当她筹划着下一步报仇的具体计划时,突然接到丈夫施靖公的来函,催她速速返晋。 春去秋来,一晃两年又过去了。1935年施靖公升任旅长,而夫妻情份亦就此了结。剑翘带着对丈夫的怨恨,携着刚满两周岁的小儿子回到母亲身边。 7月的天津,骄阳似火。剑翘不顾旅途的劳累,开始实行自己的复仇计划。 第一件事是放足,矫正那双被人称为"三寸金莲"的小脚。要把女人从小折断的脚趾慢慢拉直,这是一项难度较大,而病人又十分痛苦的整形手术。剑翘打听到天津有一家私人医院可以做这种手术,毫不犹豫前去诊治。 脚的整形手术需要接连开刀多次,每五天的拆线换药,更令人望而生畏。剑翘并不怯阵。每次手术疼得她大汗淋漓、面色苍白,每次换药,橡皮膏在皮肤上反复撕扯,犹同上刑一般,她都咬紧牙关,一声不吭。有时,她还鼓励医生不要手软,尽可能放开手脚治疗。一个多月的时间,业已成型的小脚竟奇迹般地伸展放平了,穿上平底布鞋,剑翘二十多年来第一次能够像男人一样轻松自如地走路。成功的喜悦,使她更加坚定了复仇的信念。 第二件事,探访行踪。手术后,频繁地访查工作又继续进行。在一次耀华学校的开学式上,剑翘又巧遇孙传芳之女孙家敏,记住了孙传芳的汽车牌号为1039。以后,她在各娱乐场所注意观察,试图摸清孙的行动规律,以便适时采取恰当的报复手段。 阴历8月16日,施剑翘来到日租界观音祠,为父亲十周年祭日诵经,正在痛不欲生之际,忽闻该寺和尚教诲道:"善女请不要过分悲伤,入了佛门,就可免除一切烦恼。你看靳云鹏、孙传芳这些名流,如今也放下屠刀,归顺佛门,修身养性,卓见成效。望善女仿效之。"闻听"孙传芳"之名,剑翘欣喜若狂,她随即请老和尚指示地点,急不可待地赶到南马路草厂庵清修院。 居士张太太,见来了位"志同道合"的女林友,十分高兴。经她热情介绍,剑翘化名"董蕙"登记入林。在浏览室内陈设时,她窥见墙壁上悬挂的两张居士林团体活动照片,均有孙传芳夫妇在内,脑中又泛起陈年往事,痛楚得心欲碎裂。 剑翘第二次到居士林,是一个星期六的讲经日,高僧海慧正在讲经。靳云鹏与孙传芳也都参加了听经会。靳坐供桌西面,孙坐供桌东面,下首是几排木凳,女居士多坐前排。剑翘留心环视了一下方向,认为在此地行刺条件最佳,于是立即致函南京,请大弟中杰、族弟中达火速来津。 第三件事是共商复仇大计。中杰、中达到津门后,三人就刺杀行动的各个细节,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及应急措施、案发后的态度等一一作了详细周密的研究。一、刺杀工具是现成的,家里有一枝他人寄存的勃朗宁手枪、六发子弹。案发后为了不牵连别人,可谎称是在太原一退伍军人手里买的。二、起草"告国人书"及说明要点,刺杀后投案自首,以期得到减刑和营救。三、做一件合适的大衣,以便携带武器和传单。四、预定报仇日期为11月13日。 刺杀方案制定就绪,剑翘请大弟中杰携带母亲回南京,中达暂去北平。自己买了一架小型油印机,私下将"告国人书"等传单印好,并预写遗书数封分致家人。至此可以说是万事俱各,只待复仇之日的来临。 13日,秋雨连绵。这样的天气,孙传芳还会去听经吗?剑翘带着烦乱的心绪,打算先去居士林看看情况。剑翘随着十数名居士上殿听经。见无孙传芳影踪,狐疑今日行刺有可能不能实现。未逾时,孙传芳进了大殿,剑翘默念苍天有眼,我蓄志十年,今日可以展现宏图了。她立即返身回家取来手枪,遂导出了血溅佛堂的一幕。 施剑翘慷慨陈词 冯玉祥呈请特赦 孙传芳被刺一案,经天津地方法院检查处多次开庭侦查,认为应按杀人罪提起公诉。该院刑庭订于 1935年12月25日上午首次开庭,公开审理此案。 25日晨7时左右,法院门前围满了等待旁听的群众,其中有许多天津女师、南中的女学生,期望借此一睹施剑翘这位女中豪杰的风貌。地方法院唯恐人多乱了秩序,便借民事大法院开庭。有幸领到旁听券的男女二百余人,鱼贯而入,剩下未领到旁听券的近二百人,只好失望而归。 8点10分,主审推事文人豪宣布开庭,被告施剑翘被两名警察押至被告席。主审依照常规对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等进行查询后,由检查官涂璋首先起立宣读公诉书,大意为:被告持有军用枪弹,杀死孙传芳,已自白不讳,且核与证人富明、东海、王化南等所供相符,并有传单、手枪、子弹、《告国人书》等证据,实犯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二百七十一条第一项杀人罪,请求公判。" 法庭内鸦雀无声。剑翘神态自若,侃侃而谈,言至动情之处,声泪俱下,谈到复仇笃志,又慷慨激昂。旁听群众无不为之落泪,为之倾倒。 接着传讯四位证人,证实自首无误。时已是12点,推事乃宣告本庭为调查庭,定期再审。 半个月后地方法院再次开庭,双方当庭辩论。关于刺孙情节,与上次开庭侦查相同,唯关于自有问题,辩护律师胡学骞、余棨昌,与检查官进行了针锋相对的辩论。 检查官认为,自首条件有二:一、须在犯罪事实未发觉前;二、须向该管公务员投诉。本案表面上似无违背,但被告在大庭广众之下杀人,实为现行犯,任何人均可以逮捕。所委报警人实不得人,致虽委和尚东海去报警,而实际乃系号房刘恕修听得枪声奔去,警察到后,刘尚未知杀人。警察赶到电话室,始称自首,是自首条件是否完备,颇值研究。 律师辩护说:被告施剑翘杀死孙传芳各节,均由当事人自白不讳。本辩护人应代辩者两点:一、被告自首,照《刑法》六十二条,当然可以减刑;二、报父仇与其他原因不同,在现在时代中,此情孝义可奖,应援《刑法》五十九条,酌情减刑。 12月16日,天津地方法院对本案宣判。次日送达了由刑一庭审判长孔嘉彰及推事叶德怪、文人豪等三人签署的"诉字622号刑事判决书"。判决施剑翘杀人,处有期徒刑拾年,但肯定了自首成立的依据。 地方法院判决后,剑翘不服,提出上诉。同时,检查官方面也提出上诉。河北省高等法院接受双方上诉后,于12月28日开庭审讯,但复审时,重要证人均借故不能出庭作证。剑翘对此极为不满,谓"凡有力的证人俱离津不知下落,孙家有钱有势,其情可疑"。 1936年2月,河北省高等法院又经过两次开庭辩论,于11日正式宣判:"原判决撤销,施剑翘杀人,处有期徒刑七年。勃朗宁手枪一支,子弹三粒没收。"随即告知被告:"你父施从滨非死于法,你杀孙传芳乃为父报仇,是情可悯恕的,故减至最低之刑。但原判认为你是自首,是错误的。" 高等法院认定刺孙复仇"情可悯恕",施剑翘对此感到一些宽慰,但因自首一节被推翻,仍然表示不服,乃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诉。与此同时,孙之长子孙家震对复勘减刑更为不满,加聘律师撰状,要求检查官提出上诉。 按照当时诉讼程序,最高法院对上诉案件并不开庭审理,只是调集案卷审核,然后分别作出驳回上诉或发回重审等判决。该案于1936年2月双方先后提出上诉,直到同年8月1日,南京最高法院才作出判决。8月25日送达当事人:驳回上诉。至此,施剑翘被判处七年徒刑已成定局。剑翘表示:"为父仇,死且不惧,刑期之长短,更为身外之事矣!"9 月 9 日被移解第三监狱服刑。 正当刺孙案在报纸上渐趋沉寂时,《申报》突于10月15日发表了国民政府特赦施剑翘的消息:南京10月14日中央社电:国府十四日令:据司法院呈称:"施剑翘以其父施从滨曩年为孙传芳所惨害,痛切父仇,乘机行刺,并即时坦然自首,听候惩处。论其杀人行为,固属触犯《刑法》,而以一女子发于孝思,奋身不顾,其志可哀,其情尤可原。现据各学校各民众团体纷请特赦,所有该施剑翘原处徒刑,拟请依法免其执行"等情。兹依《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第六十八条之规定,宣告将原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之施剑翘,特予赦兔,以示矜恤。此令。这一特赦令的突发,的确是件奇迹,施以一个弱女,身陷囹圄而能如此神通广大,是有其原因的。 自从刺孙案发生,社会上对施女的行动始终是拥护的,天津市地方法院、河北省高级法院在量刑时,都不能忽视社会舆论的压力。能使剑翘根本得以解脱牢狱之苦的,实赖国民政府中的一个重要人物——冯玉祥将军。人们都知施剑翘是施从滨之女,却没有注意她还是施从云的侄女这层关系。时任副委员长的冯玉祥与剑翘的四叔施从云是滦州起义时的伙伴。"从云为国殉难,其遗族应当予以特别优待。"冯玉祥正是以此为由,联络李烈钧、张继筹几位国民党中央委员,联名呈请政府明令特赦。以蒋介石为首的国民党政府,对下野军阀本来就不放心,深恐伺机再起,如今存人代除身边遗患,焉能有不准之理。再加上安徽同乡会及其他团体也联合保请,遂使特赦很快得以实现。 津城居士林血案,从案发至剑翘出狱止,历时十一个多月,各界人士旁观此事多有不同感想与评论。1935年11月15日上海《民报》曾就孙传芳被刺一事发表社评,虽不能算做高论,但就事论事却也说出几分道理,仅此做为本案之结尾吧! "近来蛰居天津之孙传芳,前日于天津市居士林礼佛之顷,为前师长施从滨之女,枪击毙命。昔日一世之雄,从此瞑目地下。长江中下游数省,为当日孙氏势力笼罩之地,人人脑海中尚留有对孙之印象,今闻孙氏之凶耗,当有不相同之感想。综孙氏近二十年来之所为,为功为罪,为善为恶,昭在人心,今值盖棺,自有定论。然迹彼之所以顶礼空王,意图忏悔者,自必有其自疚于心之处可断言也。夫所谓自疚于心者,当以杀人太多为最,姑不论其杀人动机如何,而怨毒之结,则已如海之深,不可复解。是以二十年来,军阀之收场,鲜有不遭横祸者,而孙氏之死,尤为徐树铮、张宗昌如出一辙,皆属于报复私仇,而不涉及政治问题者也。其所以不涉及政治者,盖因军阀本身,既无一贯之主义,生杀予夺,惟其私利自视。初与政争之结果不同,吾人即以施从滨之被杀而言。孙氏当时所持片面理由,无非指施听从张宗昌之乱命,认为希图夺地攘官,违法乱纪,故缚而斩之,自以为罪有应得,然孙氏此种见解,根本即陷于错误。盖由第三者平心论断,当时孙、张彼此皆同属一丘之貉,如论国法,则彼此皆是师出无名,并非为民为国。然则此时彼此纵有俘获,又讵可以国法相绳,必置死地。顾孙氏彼时为恶感所冲动,竟藉此以泄其愤。如是,而施氏之子女又安能不结成不共日之私仇哉。果使孙氏当日之杀施某,诚属为国为民,不得不如是之苦衷,则天下后世,且应称快,即为之子女者,尚愧恧之不暇,焉能更执此为复仇之口实乎。是以世之假公济私,妄行诛戮者,今后宜以孙氏为鉴,要知怨仇不可轻结,一己利害关系之私仇尤不可结,否则嫌怨既修,无远近而不报。恶因之种,无久暂而不应,迨夫事后追悔,虽乞灵于神佛,以冀消释于无形,亦终无能为力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