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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英国女王,日本天皇,分别在自己国家杀了人,他们会被判刑吗?

  英国女王严格意义来说是属于无国籍的,她并不是英国人,只是住在英国而已,而英国,加拿大,新西兰属于她的财产,因为这几个国家的女王都叫伊丽莎白
  像英国所有的的刑事案件都是以女王的名义提起诉讼的,所以女王有起诉豁免权,也就是说可以避免被起诉
  现在的英国王并不像以前那么威风凛凛了,为了保住名声,王室选择了低调做人,虽然还有一定的实权,但是还是大不如前
  如果英女王敢在光天化日之下干掉一个人,那么必将会引起民众的强烈不满,最终被逼退位,退位后就没有豁免权,到时就要吃官司了
  在法理上来讲英女王犯的任何罪行都无法被起诉,英联邦有个比较有趣的规矩,几乎所有英联邦内的国家,所有刑事案件的检方都是以女王的名义提起诉讼
  他们那边的检察官不叫prosecutor,而是叫Crown Attorney,意思就是皇室代理律师,就是说,你不是自己一个人打官司,背后有女王撑腰……
  所以女王犯了事,只会被逼退位,然后在由现任国王对她进行审判,如果王室不作为的话,那么政·府就会考虑要不要修改法律了
  当然啦,如果女王不愿意出庭,你也不能强迫她,因为法律规定不能强迫她,你打赢了官司的话,会有一笔赔偿金,如果女王不想给的话,那也没办法,毕竟人家国王的位置都没了
  日本天皇,全世界最惨的君主之一
  别的国家的王室最起码过得还挺滋润的,像沙特王室,泰国王室,文莱王室,英国王室等等,但是天皇的日子真的连普通人都不如
  自二战结束后,日本天皇就成了一个吉娃娃,没有任何一点实权,甚至连法律上的人都不是,因为他们全家都没有户口
  像英女王再差也有服务自己的机构,但是天皇没有,天皇在日本是个非常特殊的存在,只是笼统的阐述为国家元首,但是事实上日本人自己都不信
  天皇的一切事务必须经过内阁的同意才能进行,天皇在日本就是个奇葩的存在,天皇不存在于日本的法律,而且还不受日本管辖,是不是很懵?
  简单来说天皇就是作为一个吉祥物在日本存在着,但是不承认他是国家元首,只是把他摆在台面上给大家欣赏的……
  而是天皇还不能自己做主意,不能外出买东西,更不能自己做生意,不能有自己任何的产业,天皇也有豁免权,但是这个权利有点搞笑我们都知道在法律上,无论是刑事诉讼还是民事,都必须只能告"人",无论是自然人还是法人,反正就是人
  但是天皇并不是法律上的"人",因为他不在法律之中,你可以说他是个"东西"或者是一件"物品",所以他不能被提起诉讼,你总不能告一个东西吧!
  所以为什么那么多的皇室成员离开王室,就是这个原因,之前还有个日本"公主"为了脱离王室身份,嫁给了一个穷小伙呢……
  所以天皇和女王可以这么做,但是没必要,毕竟他们也是人,谁会喜欢沙人呢,而他们的身份可以让他们免死一次,第二次也同样要负责的
  身为一国之王不会像普通人那么随便的,更会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深怕有人抓辫子
  就像前西班牙国王,他女婿贪污,后面被查出他自己也是,所以只能自己主动退位,被告了个贪污罪,最终流落他乡,有家不能回
  所以别说沙人了,贪个钱都能被人死抓不放,除非他们脑子瓦特了才这样做
  以下是补充内容,看到网友们还挺喜欢这个话题,我在多讲几句
  目前真正有实权的王室有几个,分别是沙特,文莱,泰国,这几个王室是真正掌握权力的那种,不是供起来的吉娃娃
  首先是沙特,人家成果的时候就是皇室成立起来的,所以沙特话事人是皇室不足为奇,下面有个网友说沙特某王子敢沙记者,这也是真的
  之前曾有某记者因为报道了王室储君的丑闻,被这个王储派人给灭了,还把他分解了,因为沙特的王子实在太多了,整整有五千个,他为了当上储君真的是什么事都干得出来
  而且沙特王室也是最有钱的王室之一,这跟他们优渥的地理位置有关,毕竟是第一油国,想不发都难,再过五十年也许他们就没这么潇洒
  第二泰国王室,这个王室才是最有钱的王室,甚至比沙特王室还要有钱,沙特王室成员太多,钱平分下来没有一个人有泰国国王多
  泰王有多少钱呢?有人粗略统计过,最起码上千亿,人家才是泰国最大的地主,人家在泰国的产业不计其数
  而且泰王的房产哪里都有,据说超过600栋豪宅,本来之前泰国是想废掉王室的,但是前任泰王非常聪明,不仅没有废掉反而让王室的威信进一步加重
  泰王可不像英女王那样,人家在泰国可以说是真正的神,泰人非常尊敬王室成员,最夸张的是他们甚至会趴地上来迎接泰王的到来
  第三文莱王室,这个没啥好说的,人家基本上就没改变过,一直都是这样,以前文莱可不是这么有钱的,是在发现了石油后一夜暴富的
  文莱王室是第三有钱的王室,人家也是实打实的有钱,保守估计身价比刘强东多点,文莱的福利非常不错,医疗,教育都是国王买单
  不过文莱国王非常专情,好像就娶了一个老婆,而且还是初恋,不想其他王室,之前网上有人说吴尊是文莱王子,根本就不是那回事
  只是他们家跟国王比较的关系比较好而已,而且他家也是文莱有名的富商,不是什么王子,文莱王子没有那么帅
  综上所述:最有权势的是沙特,泰国,文莱这几个王室,至于什么英女王,天皇这些就不要再提,两百年前是个厉害人物,现在就是吉祥物而已啦……
  理论上不会被判刑,甚至都不会被起诉。
  众所周知,英国女王没有护照。
  为什么没有?
  英国王室官方给出的理由是:英国护照是以女王陛下的名义签发的。因此,女王陛下本人不需要护照。
  这话的意思就是说,英国护照的合法性来自于女王。是女王以自己身份证明了英国护照的合法性。而非女王需要护照证明自己的身份。所以女王用不着护照。
  其实单就这一件事上,就可以发现。从法理上讲,英国的主权属于英国国王。
  国王与英国的关系——是英国是国王的,而非国王是英国的。
  比如说,现在英国的土地,理论上就仍然归女王所有。只是女王将土地分封给贵族,或是以租期999年的形式,租给了买主。
  还比如,现行英国的各种法律中,并没有公民或国民(Citizen)的概念。所有英国人在理论上都只是女王的臣民(subjects)。
  而女王作为名义上的sovereign(君主)。
  理论上,她必然要承担多重身份和享有一般人不具有的特权。
  比如,英国的法律要由女王签字批准后才能生效。所以理论上,女王代表英国的法律。
  比如,女王作为英国名义上的国家元首兼最高司法长官。在法律层面,女王才是英国名义上的最高检察长。而英国检察总长在法律上只是英王的法律顾问。所以,英国公诉机关的检察官都是以女王之名进行刑事控诉。
  既然在理论上,英女王作为一国之君,她代表了英国法律,同时又是英国最高检察长。
  那么很显然,女王自然就有起诉豁免权。无论犯了什么罪。她都不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因为让最高检察长,起诉自己,这是无论如何也做不到的。
  除非最高检察长不是最高检察长了。
  总言之,虽然我们知道,现在英国是君主立宪体制,其主权在民。英女王只是虚君,没什么实权。但由于法律条文模糊,也就使得英国在理论上,仍然是"朕即国家"、"朕即法律"。
  女王在理论上,仍享有君主制国家国王的诸多特权。只是女王顾及民意,不用罢了。
  在这种情况下,女王无论犯下任何罪行,都无法被起诉。这就更不提被审判了。
  当然,以上都只是基于理论而言。
  因为英国的实际主权在民。英国法律在王权这一块如此大的"漏洞",并非是英国人不想修改法律。而是这么多年都过来了,王室一直都安分守己,无越轨之处。以英国人偏保守的民族性,大家懒得折腾罢了。
  并且,女王还是英联邦的元首。如果进一步限制王权,大概率会导致英联邦瓦解。英国没必要没事找事。
  但是,如果女王(国王)真的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惹得民情激愤。
  基于平息舆论的目的,女王必然要退位。
  而退位后,女王就没有豁免权了。到时自然就可以被起诉。
  如果女王不愿意退位。
  或是退位了,新国王以名义最高司法长官的身份,违背民意,不起诉女王。
  那这事就闹大了。或许在英国人看来,尤其是自由派英国人看来,王室根本就没有存在的意义了嘛。不如废黜拉倒。
  如此一来,英国必然会爆发宪政危急。
  闹到最后,如果自由派压倒保守派。怕是英国王室真会被废掉。英国要变为共和国。
  相比于英女王,日本天皇的权力就差远了。
  因为"五星天皇"麦克阿瑟主政日本时期,通过修宪,以宪法形式已经写明了,"日本主权在民"、"天皇的地位取决于日本全体国民的意识"。
  所以,如果说女王是有权不用,那日本天皇就是完全没权。
  不过,没权的天皇杀人,理论上也一样可以不受法律惩罚。
  因为日本宪法中也写明了,天皇是"日本国与国民的象征"。
  按照宪法的定义,天皇只是一个象征,他不是日本"公民"。
  甚至于在理论上,天皇都不能算是"人"。
  包括天皇在内,日本皇室全员都没有日本的户口。都是"黑户"。都享受不到日本公民该有的权力和应尽的义务。
  曾有人戏言,由于天皇不是公民,法律不会保障他的作品著作权和版权。所以如果天皇写了一本书,或是写了一首歌,所有日本人都可以公然剽窃。
  像这样的"一国之君",检方要怎么起诉他?
  法院又该怎么给他定罪?
  因此理论上,日本天皇也有起诉豁免权。
  其实,历史上还真有人起诉过天皇。
  1951年,一个自称南朝天皇后裔的人,在东京地方法院起诉裕仁天皇。他说裕仁天皇是当年北朝天皇后裔,而日本的南北朝时期,南朝天皇才是正统。当年裕仁的祖先以卑鄙手段抢走皇位,并欺瞒国民。因此,他希望法院能剥夺裕仁的天皇资格。
  结果东京地方法律收到起诉书后,以"天皇不受判决权"的理由,直接驳回了。
  此后几十年,所有起诉天皇的案子,法院一律驳回。法院给的理由也很正当——没有现成法律可以作为裁判的依据。
  所以,假设天皇故意杀人,除非天皇自愿放弃天皇身份,变为公民,否则以日本现在的法律还真拿他没辙。
  当然,如果日本也来一场宪政危急。国会删掉宪法中关于天皇只是日本象征的条文,然后通过一条处置犯罪天皇的相关法律,天皇就可以被起诉了。
  不过以日本现在的国情,这种情况貌似并不太可能发生。
  他们那不叫杀人,那叫赐死。
  "现在的英国王并不像以前那么威风凛凛了",她的卫队可威风了,小孩挡着路都直接踩踏跨过,可牛了。
  我们大学老师在日本工作。
  一个日本同事喝多了,就拍着我们老师的肩膀说。
  "我们每年花那么多钱供养天皇,天皇有什么用"
  当然,我这个不可能是原话,快20年了,老师用日语给我们说的。
  老师边说边笑。
  他还说,一次喝酒,也是个日本人喝多了,就拍着老师的肩膀说"我们日本人,其实都是中国人的孙子"[捂脸]
  大学没好好学习,现在挺后悔,因为那帮上岁数的老师身上全是故事,去听课嘛,有啥好逃课的[流泪]
  社会发展的今天了,人们都追求平等,"神"这个东西,渐行渐远了[呲牙]
  很多皇室的存在,可能就是一个"精神符号"吧。
  这个"符号"就代表这个国家,所以符号不能丢脸[呆无辜]
  中国有句话"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所以,中国人都很自信,都没信仰。
  西方迈克尔杰克逊,万人空巷。
  有玛丽莲梦露。还有奥黛丽赫本……
  这都是一代人敬仰的。不吝溢美之词。
  中国估计会少,很少。
  因为,中国人,谁也不服谁,你算老几[捂脸]
  君让臣死,臣不得不死。君要亲自动手,那是莫大的荣耀,臣只能谢主隆恩了!
  从两国历史上王权的变化,来看这个问题。
  中国古代皇帝很有权威,对治下人民有"生杀予夺"的大权;"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这是规矩。相较于中国古代的帝王,英国国王和日本天皇的实际权力要小很多。
  在封建社会,君主杀个人,没人管的;但如果现在,他们在自己国家真的杀了人,可以肯定地说:英国女王会被判刑,至于怎么判,又是另一回事;而日本天皇则不会被判刑。
  一、英国的国王实际上就是个部落首领
  英国全称是"The United Kingdom of Great Britain and Northern Ireland",英文简写就是简单的两个大写字母"UK",翻译过来就是"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
  英国的全部领土包括英格兰、苏格兰、威尔士和北爱尔兰;所谓的"英伦三岛"是指英格兰(England)、苏格兰(Scotland)和威尔士(Wales),北爱尔兰(Northern Ireland)位于爱尔兰岛上。
  在这个王国里,各个小国都是某个贵族的封地,相当于一个小的"王国";贵族的爵位高低按照"王、公、伯、子、男"排下来,英国国王地位最高,所以称王。
  为了当上国王,古时候的英国各小国之间也是战争不断的;如果实力相当,大家还会坐在一起开会,选举一个"公爵"当国王,这种制度在欧洲很流行。
  英国国王不是国家的"皇帝",他们只是比其它"公国"高一点而已。到殖民地时期,英国国王可以是"印度皇帝",但不能是英国皇帝。
  英国国王的权力没法延伸管理其它公国。比如:各公国的贵族要对国王效忠,但这个公国的人民只须对本地贵族效忠,不必对国王效忠。
  经过殖民地时期,英国先是"日不落"国家;殖民地潮减退,"日不落"变成了"英联邦",包括澳大利亚、加拿大、印度都是英联邦国家。
  理论上,英国女王除了是英国的国王,还是这些英联邦国家名义上的君主与国家元首。也就是说,女王不是单纯意义上的英国人。
  英联邦旗帜
  二、工业革命之前,英国实际就是个"蛮夷遍地"的"蛮荒之地"
  最早在不列颠群岛上活动的人是从欧洲大陆来的,他们在岛上过着艰苦的部落生活,人均寿命很短;罗马帝国强盛时期,凯撒大帝两次攻打不列颠岛,均告失败。
  公元43年,罗马皇帝克劳狄一世成功征服了不列颠,把这里变成罗马帝国的行省,这时的英国实际就是罗马帝国的殖民地;直到公元409年,罗马为了在欧洲大陆打仗,把驻军全部撤离不列颠,这段历史才告结束。
  罗马人走后,不列颠岛民也没有过几天太平的部落生活,就遭到盎格鲁-撒克逊人的入侵,盎格鲁-撒克逊人征服不列颠后,在这里建立起七个王国,历史上称这个时期为"七国时代"。
  这七个王国分别是:肯特王国、萨塞克斯王国(南撒克逊)、韦塞克斯王国(西撒克逊)、埃塞克斯王国(东撒克逊)、诺森布里亚,东盎格利亚王国和默西亚王国。
  实际上今天看来,这就是七个较大的盎格鲁-撒克逊部落,公元829年,韦塞克斯国王爱格伯特统一了其他王国,诞生了"英格兰"这个国家。
  作为一个国家的"英格兰"挺可怜的,他们不断遭到外族入侵,从8世纪末开始,一直延续了近400年的丹麦人入侵,让英格兰成为丹麦的殖民地。
  1066年,法国的诺曼底公爵威廉入侵英格兰,打进伦敦,他自己加冕为英国国王"威廉一世",史称"征服者威廉"。一个王权稳固的"英格兰"才真正建立起来。
  威廉一世对英国的影响非常巨大,他是诺曼人,到了英格兰后,压制盎格鲁-撒克逊贵族,把土地分封给诺曼人,要求受封的贵族向自己效忠,形成稳定的"王权"。
  也因为威廉一世来自法国,他在法国拥有自己的领地,加上英法两国王室相互通婚,搞得领土成为一笔糊涂账,直接导致后来的"英法百年战争";而威廉一世在英格兰对盎格鲁-撒克逊人的压制,也导致英国内部动乱不断。
  公元1215年,英格兰国王位置传到狮心王查理一世的儿子约翰手里,约翰王已经没有祖辈的威望和能力,他不得不向英格兰的封建领主妥协,心不甘情不愿地接受了"保护封建领主利益、保护市民贸易自由"的《大宪章》。
  大宪章
  中世纪的英格兰是悲惨的,在英法百年战争中,英国失去在欧洲大陆的土地;又因为黑死病的流行,英伦三岛到处是迷茫的活死人和倒毙在路边的病人。
  双重的打击,让英格兰的民族主义兴起,英国王室也借机在岛内强势推出集权统治,对欧洲大陆则推行"大陆均势"政策。
  所谓"大陆均势",就是不能让欧洲大陆出现强力的政权,最好让欧洲强国互相争斗,谁强就压制谁。直到现在,这都是英国很多外交政策的立足点。
  确立了"大陆均势"政策后,英国专心致志向外发展,他们即通过组建贸易公司做生意,又发放"海盗捕掠证"进行抢劫。英国的海盗抢劫部分政府和民间,只要是船,遇到就抢。
  当时的海上霸主是西班牙,西班牙王室和英国王室是表亲关系,为了争夺控制权,也为了争夺海上利益,两国在海上爆发战争。公元1588年,实力较弱的英国海军打败了西班牙的无敌舰队,夺取了海上霸主地位。
  英国打败西班牙"无敌舰队"
  三、"权利法案"限制了英国国王的权力
  一战成名的英国变成海上贸易强国,国内资本主义经济飞速发展,形成新的资产阶级集团和区别于以前靠领地过活的新的贵族,他们要在国家政治中占有一席之地。
  所以在16世纪后半叶到17世纪前半叶,英国国内各种矛盾激化,有新旧阶级的矛盾、有宗教方面的矛盾;最后都集中到国王那里:国王要逮捕反对派首领,反对派要打到国王。
  1649年1月30日,可怜的查理一世被反对派抓住斩首,克伦威尔自称为"护国主",建立了军事独裁的英国护国政府。1658年9月,克伦威尔死了,才有英国的"斯图亚特王朝"复辟。
  斯图亚特王朝复辟后,因为他们再次大力压制反对派,企图恢复国王集权,恢复天主教的国教地位等,又让英国动乱不休。在各方势力和欧洲国家的干预下,1689年10月,英国议会召开的全体会议,制定并通过了《权利法案》。
  《权利法案》只有短短的十三条,全部是限制、约束国王权力,保证议会权力的。这个法案的出台,最重要的一点就是确定了"王在法下,议会至上"。英国这时候实际上已经变成"君主立宪制"的国家了。
  从此,英国国王只是名义上的国家元首、政府首脑,但在礼仪上、形式上仍是至高无上的,他们在国际的国事活动中,充当连接英国与各邦的纽带,承担礼仪性职责。
  在国内,他们也是国家与人民的纽带,通过各种亲民活动,维持社会的和谐与安定。如果这些作用没有,或者说这些作用得不到发挥,那么这个国王也就没有存在的基础和意义。
  如题目所说,女王杀人了,那么她无论在国际上,还是在国内,都没有办法代表英国。
  根据权利法案,英国最高法院可以给杀了人的国王判刑的,因为根据对法案的延伸理解,国王也要交税,所以,杀人当然也要被判刑。
  只是英国从来没有这个先例,所以,怎么判将是开创性的,会成为今后的案例。
  君主立宪了
  四、日本"天皇",严格意义上说,他不是"人"
  日本是个深受我们文化影响的国家,他们的历史都记载在《古事记》和《日本书记》两本书里。而这两本书,其中很多都是神话,怀疑是受《山海经》影响而编的。
  早期,日本自称是"大和国",其君主是"治天下之大王",简作"大王",中国称为"倭王";中国南北朝时,也搞不清日本岛上状况,只知道他们不断换"大王",所以正史中还有"倭五王"(赞、珍、济、兴、武)之说。
  隋朝,日本的圣德太子给隋炀帝的国书中有"东天皇敬白西皇帝"之句,这是"天皇"一词第一次出现。在中国道教中,"天皇"表示北极星。但那时的日本国王就位,还是接受大陆政权的册封,如同欧洲国王要受到罗马教皇承认,才显得正宗合法一样。
  从唐朝开始,大陆才接受日本人的"天皇"自称,用以取代相对不是很好听的"倭王"称呼,这一点,在欧阳修撰写的《新唐书》里有记载。
  在日本,他们说自己的天皇是"天照大神"的后裔,即"太阳神"的后代。既然是神仙的后代,当然不是人了,所以,天皇是没有姓氏的,现在的日本还是这样,天皇没有姓氏、没有户口。
  从法理上来讲,即使天皇杀人了,怎么判他?他连户口都没有,压根就不是日本国民,不是法律能管辖到的。
  五、日本现在的国名也是"语焉不详"
  根据日本史书记载,他们一开始没有国名,史书上一会"高天原"、以后"扶桑国";汉朝时,日本派使者来到中国,请汉光武帝给他们国家取个名字,光武帝看到日本使者个子特别矮小,就随口封为"倭国"。
  到了隋朝,日本已经从交流中掌握了不少中华文化,觉得"倭"字实在难听,于是自称"日出之国",即"日本",尽管因为国书问题,没得到隋朝皇帝回应,但他们再也不愿意用"倭"字,连那个"倭奴王"的印信也封藏起来。"日本国"就这么叫开了。
  到了近代,美国打开日本国门,日本也进行了现代化改革,国力大增,日本人的信心也大增,他们称自己的国家为"大日本帝国",并在1936年正式定此为国名。
  "大日本帝国"的名字用了不到十年,日本就在二战中被打回原形,他们也不敢叫"大帝国"了,也没法用"君主立宪"制,天皇都差点不保,索性改回去,仍叫"日本国"。
  日本仿唐建筑
  六、历史上的日本天皇,基本是处在"被挟持"的状态
  在公元1185年镰仓幕府成立之前,天皇的权力只能达到自己管辖的平安京(京都)周边一些地方。进入幕府执政以后,国家权力都在幕府,天皇只是一点象征,没法真正管控掌握军权的"幕府将军"。
  表面上,天皇是国家象征,实际上,幕府将军可以随便让天皇退位,另立一个天皇。比如足利尊氏在京都开府后,就逼迫消灭了镰仓幕府的后醍醐天皇退位。
  即使在位的天皇,日子过得紧巴巴的,有的天皇连写字的纸都没有,天天坐在那里唉声叹气,提防掌握军权的幕府将军什么时候不高兴把自己推到。
  这种天皇被幕府挟制的状态一直延续到近代,美国人打开日本国门,逼着最后的德川庆喜幕府和美国签订了不平等的"日美神奈川条约"。
  在日本人看来,幕府签订的条约简直就在卖国,而且幕府还用天皇的名义签的,导致日本"尊王攘夷"思想盛行,要求幕府把国家政权与领地交还朝廷,这就是所谓的"大政奉还"。
  确立了天皇统治地位后,日本就是一个"皇权国家",经过"明治维新",日本搭上工业革命的快车,国力、军力都一日千里地发展,很快成为世界强国;"军国主义"思想的幽灵在日本蔓延。
  在军国主义思想下,日本把"天皇"神话,把命送给天皇,那是一种光荣。天皇的地位在日本达到最高峰,这时的日本天皇,别说杀一个人,即使杀一百个人,都没有法律能管。
  二战结束,日本人成功保住了"天皇"地位,天皇作为日本的象征,还像以前一样在日本有着至高无上的地位。"天皇"不是人,是神,是"天照大神"的化身,而日本人都是"天照大神"的子孙。
  为了彻底熄灭日本的"军国主义",美国在日本强行推进"议会民主制",天皇作为象征性的国家元首可以保留,但当时的昭和天皇要发表"人间宣言",承认自己"是人不是神"。
  虽然是象征性的国家元首,但日本天皇还是有一定权力的。在国际上,天皇和英国国王的作用对国家来说,差不多;但在内政上,天皇的权力比英国国王要大,天皇还有"大赦、特赦、减刑、免除执行刑罚以及恢复"的权力。
  总之,如果英国女王,日本天皇,分别在自己国家杀了人,英国女王首先会退位,然后再被判刑,至于怎么判,就是另一回事了;
  而日本天皇,是不会被判刑的。首先,尽管有"人间宣言",当一个被神话千年,没有户口的天皇怎么抓、怎么判?
  再加上日本人"愿为天皇赴死"的二杆子劲,谁敢哔哔天皇,搞不好会被走极端的人给暗杀了。到时又是一桩命案。
  天皇还是有特权的
  皇室是贵族,有特权才能称为贵族,否则只能是平民。
  都什么年代了 王权已经没什么用了 更多的是一种尊重怀念 随着时代变化 像泰国等国家的王权最终会变成一种象征
  英国女王和日本天皇,听起来都十分厉害,单纯从名字来看,也许我们会觉得两者恰似中国古代的皇帝一样,在自己的国家完全可以为所欲为,可我们深入了解之后,会发现两者的生活现状并非那么完美。
  很多人比较好奇,要是英国女王或者日本天皇在自己国家杀了人,会被判刑吗,结局又会如何?是否他们可以一手遮天顺利摆平这些事情呢?
  英国女王是否能够摆平
  英国是一个比较小心谨慎的国家,在历史上的地位很重要,早在中国还处于明清时期之际,英国就已经是以女王为中心的政治制度了,这种制度一直发展到今天,虽然存在一些细节性的改变,但是整体而言变化不算很大。
  早些年的时候,其实英国女王的实权还是很大的,她们说话的分量很大,其余人不敢过多说什么,可是随着历史不断发展之后,时至今日,英国女王的实权已经很小,限制更是相当多,她们压根就不敢为所欲为。
  在英国现存的法律当中,英国女王是没有国籍和户口的,英国所有的刑事案件都是以女王的名义提起诉讼的,意思就是女王始终是受害者的坚强后盾,按照这样的实际情况来看,要是英国女王真的杀了人,是不可能被判刑的,因为一切刑事案件想要进行审判,首先就要以女王的名义提起诉讼,要不然无法进行,女王犯法,自然不能以自己名义审判自己,这是行不通的。
  单纯从法律来看,女王犯法也不能被审判或者判刑,可是这并不意味着女王就真的可以在英国为所欲为了,因为女王背后还有很多实权领导者以及广大民众扮演监督者,女王是可以被替换或者废除的。
  一旦英国女王甚至是王室成员的一些行为过于张扬,比如公然杀人之类的事情,必然会引起其余实权领导者的不满,更加会引起社会民众的不满,一旦事情真的发展到这个地步,女王就可能面临被替换或者废除的命运。
  在女王被废除之后,名义上而言她将成为一个普通的英国公民,这个时候新的女王就可以用自己的名义对被废除的女王提起诉讼,最终再按照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审判判刑。当然了,这并非是所有事情都如此,一般在女王杀第一个人被废除之后,新的女王就没有必要对其进行第二次法律责任追究了,因为被废除女王位置就是杀人的最大代价了。
  要是女王被废除之后依旧执迷不悟再次犯法,那毫无疑问是要被审判或者判刑的,因为这个时候她已经是一个普通公民,需要按照普通人一样接受法律制裁了。正是因为英国法律以及制度存在相互约束的关系,所以英国女王一般都比较低调和安分守己,根本就不敢像沙特王子或者文莱王子那样肆意妄为。
  结合上述分析来看,英国女王要是杀一个人,可能还不至于直接被送进监狱,可是这种事情却足以断送她的政治前途,和自己的远大前程以及家族的伟大事业相比,很明显杀一个人是不值得的,因此英国女王越来越低调了,不可能干出这种愚昧的事情。
  日本天皇杀人会被判刑么?
  日本天皇在战争之前还有一些权力,等到战败之后,天皇已经完全没有什么实权了,天皇的一切行动都需要听从内阁的安排以及计划,从某种意义上而言,日本天皇不仅没有户口、没有实权,甚至连一个普通人的自由生活都没有。
  日本天皇恰似日本的一个吉祥物一样,有事的时候弄到台面上让大家看看,没事的时候就很少有人关注或者关心他们了,他们甚至都不能算一个完全意义上的人,而和一个东西或者物品有些类似,在人们需要的时候就出现,不需要的时候就藏起来。
  日本天皇的行动处处受到限制,有人为了脱离这种皇室身份,宁愿嫁给普通人成为一个普通公民,以享受生活的自由与美好,由此可见日本天皇的处境是多么尴尬,就连普通国民都明白他只是一个摆设,对于那些身居要职的人就更加不把他放在眼里了。
  既然日本天皇已经如此悲催,那么他有什么能力或者理由杀人呢?好好活着都已经这么困难和辛苦了,要是再杀一个人,那么天皇将会更加悲催,也许在开始阶段还不会怎么样,但是很快就可能因为杀人而被废除,随后还是很有可能被判刑的,毕竟在日本那种制度下,想要废除天皇并不难,想要收拾天皇也很简单。
  一般想要杀人至少需要目的和理由,日本天皇已经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还有什么理由杀人呢?就算真的杀了人,他连普通公民的身份都没有,又怎么存在判刑一说呢?除非是天皇被废除之后再次杀人,才可能被判刑。
  总而言之,日本天皇的一举一动都在内阁的控制和掌握之中,他想要杀人就是一种不可能的假设,杀了人之后是否判刑更加无从说起,毕竟他压根就没有实权,内阁要收拾他有多简单我们可想而知。
  结语
  不管是英国女王还是日本天皇,他们看起来高高在上,可实际上依旧到处受到限制,这才是保证他们无法一手遮天的本质原因所在,要是英国女王和日本天皇也像沙特国王那样无拘无束,那么很可能这两个国家将会陷入绝境之中,这是当局绝对不想看到的结局,也是英国女王与日本天皇不能触及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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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得知儿子参军后牺牲肝肠寸断,17年后一中将来信请娘来京1932年,家住湖北省黄安县的石顺香老人收到了儿子在战场上壮烈牺牲的消息。老人一生清贫,本就度日艰难,如今更是唯一的孩子都在战场上壮烈牺牲,听到这个消息,她当即就晕了过去。醒来之后25位牺牲在解放战争中的解放军高级将领马仁兴东北野战军西满独立一师师长1904年出生,1921年,到陕军第三混成旅当兵。1924年底,投奔冯玉祥部第三军任文书,参加北伐战争。1926年11月,考入开封第三军军事政治军官视角文章丨毛泽东批评文电传阅事毛泽东和叶子龙一九四八年十二月,毛泽东亲自主持拟制中共中央关于土地改革中各阶级的划分及其待遇的规定草案,并让新华社电台将草案拍发各地认真讨论,要求各地将意见迅速汇报中央。之后,毛泽战地英豪放下包袱轻装上阵战地英豪放下包袱轻装上阵记七连战士张瑞明对越自卫还击战中的铁道兵二团官兵系列之十二七连战士张瑞明,1955年10月18日出生在广东省高州市新垌镇车头元村一个农民家庭。父母皆为地地道曹丕在外行军,甄宓独自留守在家,为什么越来越容光焕发?话说曹操平定河北之后,在袁绍府中遇到了甄宓,当时世间有云江南大小乔,河北甄宓俏。作为能够与江东二乔相提并论的美人,好人妻的曹操对于甄宓的美貌自然不会视而不见。可是最终,曹操却把甄宓照片中原子弹爆炸后广岛和长崎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广岛和长崎被原子弹轰炸。在几天后,日本投降了。这些照片就是记录1945年原子弹爆炸后广岛和长崎的样子。广岛1945年8月6日,广岛遭到轰炸。(照片MMCCBYS1979年,云南一炊事兵放弃退伍上越南战场,危急关头救了大部队云南有彩云之南的美称,发源于云南境内的红河自北向南,浩浩荡荡奔流而下,流过河口镇,就进入越南老街了,河口镇西南方不远就是越南的北方重镇沙巴(即沙坝)。上世纪90年代之前,沙巴隶属于王莽追刘秀民间故事会头条故事会2000多年前,西汉末年王莽篡汉,建立新朝。王莽开始推行新政,然而王莽的新政却不得人心,触动了上至汉室宗亲豪强贵族下至平民百姓的利益,因此天下大乱,农民纷纷揭竿而起。刘秀60岁老人隐姓埋名36年,因填错地址暴露身份,领导您是一等功臣前言1952年10月14日至11月25日,朝鲜战场之上的上甘岭战役正式打响,这场战役被誉为抗美援朝战争中最激烈的一战。在43天的战斗当中,志愿军与联合国军反复争夺阵地59次,击退联天安门曾为33位国家领导人下半旗,他们是谁?在世界范围内,用降半旗来表达对于重要人士或重大事件的悼念之意,已经成为一种通行的规则和习俗。根据不完全统计,自从新中国成立以来,位于天安门广场的国旗台曾经有过超过五十次下半旗情况,1962年,美国海岛3人越狱,用纸糊做人偶骗过狱警,至今未被抓回1962年,美国恶魔岛的联邦监狱内,发生一起举世闻名的越狱事件,一共有三人成功逃跑,至今未得知其去向,这件事也为影视行业做出不少贡献。这座恶魔岛地理位置十分独特,它坐落于旧金山湾,
内卷,导致十八路诸侯讨伐董卓的行动以失败告终东汉末年,董卓专权,欺凌主上,残害百姓,民怨沸腾。曹操矫诏天下今奉天子密诏,大集义兵,誓欲扫清华夏,剿戮群凶。望兴义师,共泄公愤扶持王室,拯救黎民。檄文到日,可速奉行!檄文到处,天朝鲜停战协议将签,毛主席密电不急签,继续打,是谁惹怒他?我是美国历史上第一个,在没有取得胜利的停战协定上签字的将军。这是美军陆军上将克拉克在回忆录里说的一句话。对这位出身西点军校的四星上将来说,能说出这样的话并不容易,他说的正是朝鲜战争杨靖审判富凯路易十四搬掉中央集权的绊脚石南京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教授杨靖路易十四1661年,执掌国柄多年的首相马扎林病逝。太阳王路易十四决定亲政,并宣布从此以后,法兰西王国不再设立首相一职。当御前会议(国务咨议会)成员前来爱新觉罗家族之肃亲王善耆后裔简述(上)作者宫银强肃亲王善耆的远祖豪格,为清太宗皇太极长子,凭借军功,荣封肃亲王,世袭罔替,同为清初八大铁帽子王之一。肃亲王(中间改号显亲王)善耆一脉,历豪格富绶丹臻成信永锡敬敏华丰隆勤8令古人头疼的匈奴,到了今天是哪个民族?文青城匈奴是一个强悍的民族,关于匈奴的记载,史书上有很多,但要细细说起来,他们每次的出现都令中原统治者头疼不已。因为每次他们出现,不是在中原边境抢掠财物资源,就是在去抢掠财物资源的明朝皇帝搞笑简史(上)1,洪武朱元璋10享年71岁,在位31年。出身贫农,白手起家,从社会最底层的放牛娃四处讨饭的小和尚,全靠自己奋斗创业成功。这是中国历史上,乃至世界历史上绝无仅有的事情。另外,朱元璋明朝两位兵部尚书,为何一起服毒自杀?他们怕被崇祯帝处死崇祯九年(1636年)九月,明朝发生了一件大事,在十天之内,明朝的两位兵部尚书居然服毒自杀!一位是前任兵部尚书现任宣大总督的梁廷栋,另一位是现任兵部尚书奉命督师的张凤翼。兵部尚书掌他是千古奇人,被称为妖僧,却成为明朝唯一配享太庙的文官一句白帽改变一生明成祖朱棣发起靖难之役时,背地里一直有个高人在出谋划策。这个高人是个和尚,谁也想不到,他就是靖难之役的总策划者,这个和尚为人很是奇怪,他出家为僧,却又拜了道士为师,皇族后裔爱新觉罗启星入圈后拒绝接清宫戏,却因刘德华破例一次熟悉我国近代史的人都有所体会,相比较其他国家,我国的社会形态,其实在几十年内转变得很快。有些老人一生经历了许多大场面,他们经历过清王朝的末尾带来的封建残余影响,有些人甚至还留过辫子女真最强谋臣金兀术清人钱采说岳全传中说金兀术是赤须龙转世,头戴金镶象鼻盔,身穿大红织锦绣花袍,外罩黄金嵌就龙鳞甲,跨下四蹄点雪火龙驹,手拿螭尾风头金雀斧,力有千金,简直是天神下凡。金史中也给他以非常1614名开国将帅从籍贯到民族,从年龄到战伤各项数据统计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将帅,是指从1955年首次授衔,到1965年取消军衔制的十年时间里,被授予将帅军衔和晋升将官军衔的中国人民解放军高级将领的统称。在1955年9月至1965年5月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