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花6。8万购买虚假流量机器人协议是否有效?
曹先生咨询:我是一家餐馆的负责人,前几天朋友跟我说在短视频平台上发布视频可以吸引客户到餐馆吃饭。按照朋友推荐的方法我在几个热门平台上发布了一些短视频,刚开始还挺好。很快我就发现一个问题,短视频播放量太低,我向朋友请教,他跟我说播放量太低是因为评论和散发得太少,说网上有一种软件可以自动更换账号点击视频及自动留言。
我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在互联网上进行了查找,有个科技公司的负责人王先生跟我聊天的时候说他们开发的智慧机器人APP可以做到自动留言和刷播放量,可以将我的视频顶到排行榜上。王先生的说法让我很心动,便和他签订了《智能机器人合作协议》,根据协议约定我向王先生支付了6.8W元,并按照王先生的建议购买了100个智能机器人端口。购买后实际使用的时候,我发现这些端口很快就被平台封禁了,我联系王先生,他跟我说协议里面约定了"售出概不退换,端口还在升级,升级后就不会封禁了",所以不同意退款,我想咨询如何维权?
【律师意见】合同无效,曹先生有权要求王先生退回6.8万元
【法律依据】《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网络信息内容服务使用者和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不得通过人工方式或者技术手段实施流量造假、流量劫持以及虚假注册账号、非法交易账号、操纵用户账号等行为,破坏网络生态秩序。"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律师分析】很多人有一个错误的认识,就是合同是我们双方自愿签订的,就应当约束双方。这个错误就是在于忽略了合同内容及形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这里有一个重要的法律术语,"合同无效"。合同无效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了,但是因为严重缺乏有效构成要件,不赋予其法律效力。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违背公序良俗等情形,合同无效。
结合到本案的案情来看,移动互联网时代,"流量"成为所有人追逐的目标,互联网带来海量的资源同时,也导致大家对资源产生选择困难,注意力成为稀缺资源。互联网最重要的是真实活跃的用户和诚信的平台,流量造假会严重破坏互联网生态,所以对于流量造假法律予以坚决的否定性评价。曹先生和王先生签订的《智能机器人合作协议》,合同目的是制作虚假流量,显然违反了互联网的正常竞争秩序,已经违反了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合同,王先生应当退还给曹先生6.8万元。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曹先生本身也有过错,也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曹先生无权要求6.8万元被占用期间的利息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