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一直有网友在怀疑我是什么身份,是不是在收钱洗白。一部分网友拿着网传、暂无事实依据的事情来怼,让我要解释就把所有都解释了,不要挑东挑西的;另一部分网友则是拿着王志安的《局面》栏目里的采访内容来质疑。所以,在进入正题前,我们先来说说什么叫作"疑点"。 "疑点"在辞典里的定义是"可疑之处"。对这个"处"我不知道广大网友是怎么理解的,我自己的理解反正是"一件已经确实发生的、有切实的事实依据的事情",在法律上,对此有个专用名词叫基础事实。那这样的事情真正发生了,但又不合乎常理,所以觉得有问题,这个才叫作"疑点",这在法律上又称作推定事实。 我打个比方,网友说,你解释下"林为啥要送莫的儿子出国啊,哪有对凶手儿子那么好的,他肯定有问题"。这里面,"林送莫的儿子出国"为基础事实,"正常人不可能对凶手那么好,他肯定有问题"是推定事实。那我们是不是应该先去证实"林把莫的儿子送出国"这件事是切切实实发生了的,因为只有发生了,后面的推定事实才会成立。而且法律上只需要主张方能够证明基础事实的存在,就无须再进一步举证证明推定事实的存在。反驳推定事实是对方当事人的事情。所以,网友们是不是应该先去、且只需确定基础事实呢? 而现在网友们是怎么做的呢?"我就是怀疑林有问题,否则他为什么要送莫的儿子出国?"但是都那么长时间了,一点点能证实这件事的依据都没有,那些放出这些消息的原始信源也没有再提供过任何的证据。你连基础事实都没法证明,却对此怀疑的起劲,那不是瞎扯淡么。 一件没有基础事实的事情,我称之为空气不为过吧,网友们对这类空气津津乐道、大肆传播,像是拿到了宝贝一般,我确实有点无语。 下面,我们进入正题,聊聊《局面》和判决书。 《局面》当年是由王志安主持的一档人物专访节目,其当年对于"杭州保姆纵火案"的采访对象包括林生斌、朱舅舅、绿城物业和保安、党律师。其中,除了党律师的部分外,都是在2017年7月15日首播(采访时间应该在7月8日前后)。至于党律师的部分,抱歉我没查到确切时间,只能根据视频内党律师讲到的几个时间点和王志安的油管文字来看,他应该是在提起公诉(8月21日)后采访的,节目播出是在开庭(12月21)后。 王志安也因最近的林生斌事件又再度被提了出来,不少网友赞其提问犀利、一针见血。我不知道大家是不是对其根本不了解,所以,我建议大家能先去了解一下,为什么看上去如此"优秀"的一位调查记者会被全网封杀,也去看看他跑到了日本后在推特上都发了点什么东西。然后,再回头想一想,当年他的那些新闻调查的所谓提问犀利、一针见血,到底是真的新闻素养呢还是带有一定目的性的。 我先举几个《局面》中的内容与实际判决书有出入的例子吧。朱舅舅6点47分、48分左右,问消防"你们有没有看到有人在里面",消防回答"他们说没有看到人" 朱舅舅采访记录 而在判决书中的记录则为,朱舅舅问现场的消防战士家里有没有人,战士说没有看到人,卧室还未搜寻过。 朱舅舅法庭证言 这后面重要的半句"卧室还未搜寻过",是朱舅舅在采访时没讲呢,还是王志安没剪进去呢?党律师在采访中称"要求补充侦查消防那块,你最起码你消防的现场指挥人员、消防你自己的接线员、第一批到达现场的这些人你证言要采集",同时也讲道"向法院申请了案卷里反映的消防人员,要求他们出庭作证,比如说指挥人员,第一批到达现场的近江中队的人员。但法院还未回复"。 而在判决书中,消防的这些信息基本都是有记录的。党律师在采访中称"莫焕晶称自己报过警,我觉得这个对她是一个有利的证据,但是案卷里面没有‘。 而判决书中多次提到莫焕晶的报警记录,且之后的法援律师也以此为据进行过辩护。党律师在采访中称"检察院的审查起诉时间远远低于法定时间,法定时间是一个月"。 而根据当时的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因现行有效的《刑事诉讼法》为2018年最新修正的,故引用的是2017年当时有效的2012修正版。) 所以,一个月是法定最长时间,党律师的这个可能引起误解的表述,王志安在视频后期编辑时也并未添加任何注解。 我不是要全盘否定《局面》里对各位当事人的采访,也不是要质疑受访对象说假话,我只是想提醒大家:至少现在回头看去,这个栏目在当时是由一个成分成疑的人全盘掌控的。即使撇除第一点,大家还要注意这些对象受访的时间和案件最后审理、宣判的时间,这中间是相差很大的。再怎么说,《局面》也只是一档人物专访节目,受访人因为情感因素对于某些描述有一定的夸大或夸张,我认为是很正常的,也是可以理解的;而法庭证言则不一样,证言要求的是准确和真实。 所以,在时效性、准确性和法律效力上,我个人觉得判决书应该是比《局面》更有说服力的,当两者的内容有出入时,我会更倾向于相信判决书。 既然写了那么多了,就再多啰嗦几句,那个打120电话的到底是谁,王志安说的真正的秘密在党律师的采访里又是啥意思。 首先,党律师的原话是"我看他年龄太小了",我也不知道网友们是怎么就理解成"未成年"的,甚至还煞有介事地说必定是莫的儿子。 另外,这个电话确实是物业打的,党律师在采访里也亲口说了,不知为何网友们还在猜他的身份。并且在2018年2月1日一审重新开庭当日,官方也公布了这通电话内容的文字版本。(新闻标题《杭州保姆纵火案重新开庭:六个报警及回拨电话录音公开》,网友可自行搜索核实) 120通话记录 但其实此时120的早已派出了救护车并到达了现场,党律师也提到"120应该没有和119通报过这个情况",现场消防自始至终是按照有人员被困的情况展开搜救工作的。即可认为无论有没有这个电话,对事件的最后结果都没有决定性影响。你要说他错报了吗?是错报了,是物业失职,那么最终不就是以林家朱家与绿城和解,绿城赔款告终么。所以,没啥好纠结了,没有那么多阴谋论、小故事。 那王志安说的秘密在党律师的采访里呢?其实,如果完整看完过党律师的采访,他要针对的点在采访里真的已经是表现得非常非常明了,就差直接报单位名称了。如果你再结合党律师当年的退庭声明以及他作为被告人辩护律师的身份和职责,你应该能猜到了。他的点根本就不是林,甚至可以说,党律师、林家、朱家,他们在当时的目标反而是相同的,只是目的不一样而已。朱舅舅都在《局面》里亲口说了他们家属认为的造成小贞四人最后死亡的绝对原因是什么了。不过,说实话,我个人并不认同他们的看法,到现在也是。具体我不展开讲,我就贴张当年的情况通报,其他的你们自己思考吧。 杭州中院情况通报 不得不说,王志安是有点坏的。本月初,这个事件的热点刚起来的时候,他就发过一条意思很明确的推特了,就想煽动大家往这个点带,不过貌似没人接他的招,大家都在争做"网络福尔摩斯"。后来连他自己都对"网络福尔摩斯"无语了,直言"杭州纵火案在刑事层面没有疑点。与其在微博上做业余福尔摩斯,不如多看看党律师的采访,真正的秘密在此"。这次有作用了,"网络福尔摩斯"们把关注点转到党律师这里了,但还是在分析刑事方面的内容,光怪陆离,离谱得很。我真就纳闷了,王志安的这句话也不长吧,你们是怎么能做到只看后三分之一,完全忽略掉前三分之二的。估计王志安现在可能也在想,你们是我"带"过的最差的一届网友吧。 王志安微博 最后,借用特斯拉法务部的一句话来结尾,"独立思考,明辨是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