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租赁是指出租人将土地使用权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或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属于财产租赁的一种。那么广州房地产租赁合同怎么写呢?以下是品学网小编整理的广州房地产租赁合同,欢迎参考阅读。广州房地产租赁合同范文一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房地产管理的各项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接受当地房地产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 一、甲方同意将坐落在街(巷、里)号部位的房地产出租给乙方作(按房屋使用性质填写)用途使用,(使用、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包括(自搭、原有)阁楼(使用、建筑)面积平方米,分摊共用(使用、建筑)面积平方米,另有余地使用面积平方米。 二、甲乙双方协定的租赁期限、租金情况如下: 1。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2。住宅用房的租金执行国家和房屋所在城市人民政府制定的租赁政策。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租赁双方协商议定租金。 3。如以上表格不够填写,可另行附纸按上列格式填写。 4。如未填满,必须注明ldquo;以下空白rdquo;。租金按(月、季、年)结算,由乙方在每(月、季、年)的第日前按付款方式缴付租金给甲方。执行国家福利租金政策的房屋,执行的租金标准或房屋结构、装修条件变动时,租金随广州市房地产主管部门颁布的租金标准调整,乙方按新调整的租金付给甲方。 三、乙方已向甲方交纳(币)元保证金(公有住房的租赁保证金,按房改有关政策规定收取;非住宅用房及其他住宅的租赁保证金,可以收取不超过三个月月租金数额),并按照双方签订房地产租赁合同使用房屋,甲方应在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之日将保证金本金(退回乙方、抵偿租金)。 四、在租赁期内,甲方承担下列责任: 1。依合同将房屋及设备交付乙方使用。未按约定提供房屋的,每逾期一日,须按月租金额的(小于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负责对房屋定期安全检查,承担房屋主体结构自然损坏的维修费用;如因房屋维修须乙方临时搬迁时,甲方应与乙方签订回迁协议;如因甲方维修责任而延误房屋维修造成他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应负责赔偿。甲方应负的其他修缮责任: 3。租赁期间转让房屋时,须提前个月(大于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抵押该房屋须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 4。租赁期内,甲方如需提前解除合同,应事前征得乙方同意。 五、租赁期内,乙方负责承担下列责任: 1。依时交纳租金。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乙方须按当月租金额的(小于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逾期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2。严格按房屋使用性质使用房屋。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甲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3。因使用需要对房屋进行扩、加、改建(含改变间隔)、室内装修或增加设备,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订立书面协议,并按规定重新议定租金,甲方有权对工程进行监督。 4。将房屋转租、分租的,适用以下第 (1)不得将房屋转租或分租。如违反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房屋使用权,本合同在转租或分租之日起解除,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同意将房屋转租或分租。必须签定转租合同,重新议定租金和其它合同条款并办理租赁登记手续。 5。爱护和正常使用房屋及其设备,发现房屋及其设备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积极配合甲方检查和维修,因乙方过错延误维修而造成他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使用房屋不当或者人为造成房屋损坏,应负责修复或赔偿。乙方应负的其他修缮责任: 6。乙方在承租的房屋内需要安装或者使用超过水、电表容量的任何水电设备,应事前征得甲方同意,并由甲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增容手续,费用由乙方负担。 7。注意防火安全,不得在房屋内非法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8。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事前征得甲方同意。 9。租赁届满且甲方要求收回房屋或解除合同之日,应交回原承租房屋和设备给甲方;如需继续承租房屋,应提前个月(大于3个月)与甲方协商,双方另订合同。 10。在租赁期内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计划生育政策。 六、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或者违反房地产租赁管理法律、法规,另一方有权依法提前解除本合同,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2。租赁期届满,甲乙双方未续定合同且甲方要求收回房屋,乙方逾期不交出承租房屋的,甲方除期限乙方迁出和补交占用期租金外,并有权按占用期内租金总额的(小于100)收取违约金。 3。租赁期内任何一方无法定或约定的理由而单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另一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并有权按租赁存续期内租金总额的(小于100)收取违约金。 七、违约金、赔偿金应在确定责任后十日内付清,每逾期一天,按应付金额支付滞纳金。 八、在租赁期内,经房屋安全鉴定部门鉴定房屋不符合使用标准时,租赁合同自然终止,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九、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租赁期内因征地拆迁的,双方应共同遵守《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否则,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十一、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采用下列第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同时选择两种无效)解决: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与诉讼期间,双方均不得采用任何方式威迫对方。 十二、上述房屋在租赁期内,需要交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定补充协议,但内容不得违反国家、省、市有关法律和法规,如与本合同有抵触且补充协议中不作注明的,以《广州市房地产租赁合同》为准。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章和房地产租赁管理机构登记后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自房地产租赁管理机构登记之日起生效。 十五、在租赁期内,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及附件,须在十日内到经管的租赁管理机构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手续。 十六、租赁期届满,若不到原办理租赁登记的管理机构办理终止登记手续的,视为甲方对乙方继续使用房屋无异议,双方延续租赁关系,租赁期为不定期,在新的租赁期间,甲乙双方仍须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十七、本合同一式份(正本份,副本份),甲方执正本份,副本份,乙方执正本份,副本份。 合同副本一份送交房地产租赁管理机构备案;如作为拆迁周转房使用,另送合同副本一份交房地产拆迁主管机关备案。 十八、双方约定其他事项: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证件号码:证件号码: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立约日期:年月日广州房地产租赁合同范文二 第一条合同当事人 出租人(甲方):承租人(乙方):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二条甲方同意将坐落在区路街(巷、里)号房号的房地产(房地产权证号码)出租给乙方作用途使用,建筑(或使用)面积平方米,分摊共用建筑面积 第三条甲乙双方协定的租赁期限、租金情况下: 注:期限超过20xx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金按(月、季、年)结算,由乙方在每(月、季、年)的第日前按付款方式缴付租金给甲方。 第四条乙方已向甲方交纳(币)元保证金(可以收取不超过三个月月租金数额),甲方应在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之日将保证金(退回乙方、抵偿租金)。 第五条双方的主要职责: 1。甲乙双方应当履行《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义务。 2。甲乙双方应当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房屋租赁、房屋安全、消防安全、治安、计划生育及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查处工作。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合同约定将房屋及设备交付乙方使用。未按约定提供房屋的,每逾期一日,须按月租金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应负的修缮责任:3、租赁期间转让该房屋时,须提前(不少于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抵押该房屋须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 4、发现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用途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或者乙方拖欠租金6个月以上的,甲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时交纳租金。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乙方须按当月租金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应负的修缮责任:3、租赁期届满,应将原承租房屋交回甲方;如需继续承租房屋,应提前日与甲方协商,双方另行签订合同。 第八条其他约定第九条甲乙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条款或者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在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送一份给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备案。 第十二条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证件号码: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证件号码: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广州房地产租赁合同范文三 出租方: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电话:地址:经纪方:重庆宏宇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 承租方: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电话:地址:(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有文件及通知以特快专递或挂号信邮寄至上述地址即视为送达,收件人拒收或未签收导致退回的。仍视为送达)合同三方均确认本合同包括正式房地产租赁合同关系和居间合同关系。并一致同意以下条款: 一、租赁双方通过经纪方出租及承租重庆市单位物业(下称该房地产)。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该房地产只限于作用途(以上均以房地产权证或相关法律文书记载为准)。 二、租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出租方应于年月日前交房。租赁期满,出租方有权收回该房地产,承租方应如期交还;如需续租,承租方应在租期届满前日内向出租方提出书面申请,且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三、租金、押金及其他费用 (一)租金为每月人民币元整(小写:),承租方应按以下第项约定向出租方支付租金:每月日前支付当月租金; (二)承租方交付租金方式为: 1、现金支付; 2、银行转账:承租方将租金转入出租方指定银行帐户:开户银行:户名:账号:。 (三)租赁期间承租方使用该房地产所发生的管理费、电话费、清洁费、水电费、卫生费等杂费,均由承租方支付。 (四)承租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时向出租方支付人民币元整(小写:)作为押金,出租方应出具收据。 (五)合同期满,如不续租,则出租方在承租方结清本条第(三)款所述杂费之日起三日内,将押金退还承租方(不计利息)。 四、承租方义务 (一)承租方应妥善使用该房地产及有关设施,如故意或过失损毁,应负责修缮和恢复原状或向出租方赔偿经济损失,所需费用自行承担;如系正常使用造成损坏,则出租方应在接到承租方通知后及时组织维修,所需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二)承租方使用该房地产时,不得储存任何违禁品,不得从事任何违法活动,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不得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有前述行为之一的,出租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合同,没收押金并有权向承租方进一步追究责任。 (三)、承租方应及时足额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每逾期一日,出租方有权加收拖欠部分1的违约金。如拖欠租金超过天,或拖欠租金及管理费、水电费等杂费累计超过人民币元整(小写:),出租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合同,没收押金并有权向承租方进一步追究责任。 五:出租方义务 (一)出租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交楼,并办理相关移交手续。若出租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向承租方提供租赁房屋,则承租方无需支付延迟期间的租金,出租方还应将延迟期间内承租方应交租金数额作为违约金偿付给承租方。 (二)出租方保证自己有权出租或转租该房地产,承租方的正常使用不受第三方的非法干扰和破坏;保证在租赁期间保持该房地产始终符合约定的用途,该房地产及相关设施处于良好的可正常使用状态。 六、物业及设施的交回如因承租方违约而导致出租方单方解除合同,或合同租赁期届满而又不续租,承租方应在接到出租方解除合同通知之日或合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日内无条件搬出该房地产,同时结清费用。承租方拒不交回物业钥匙或拒不搬离物品的,出租方有权进入该房地产内,将承租方物品清点处埋,用于抵偿拖欠的租金和杂费;承租方无法联络的,出租方有权自行处置。承租方保证自愿接受出租方的上述处理措施,绝不会提出任何异议或赔偿要求。 七、提前终止合同 (一)租赁期间,若出租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承租方,出租方须返还押金,并按剩余租金的向承租方支付违约金; (二)若承租方提出终上合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出租方,并按剩余租期租金的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 八、因不可抗力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九、基于经纪方己促成租赁合同成立,故在签订本合同时,出租方应向经纪方支付人民币元整(小写:)作为佣金,承租方应向经纪方支付人民币元整(小写:)作为佣金。签署本合同后,若本合同被取消、解除或未被实际履行或租赁双方私下或通过其他经纪方成交该房地产,均不影响经纪方上述收取佣金权利的实现。 十、本合同壹式叁份,内容必须一致,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如私自修改,则修改内容无效。租赁双方及经纪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末尽事宜由各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照法律或政策的相关规定解决。 十一、备注(备注条款内容与前述条款内容不一致的,以备注条款为准): 出租方:经纪方:重庆宏宇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 承租方:经纪方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