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会议召开不到1个月,9月13日,国务院发布消息称,原则同意《东北全面振兴"十四五"实施方案》。 这份批复,是发给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的。 东北地区有哪些? 东北地区的振兴发展,事关我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的实现,事关我国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协调发展,事关我国周边和东北亚地区的安全稳定。 在说这个话题之前,先来明确一下实施方案中的东北地区都有哪些地方。国家发改委在今年7月的一篇文章中提到: 东北地区包括东北三省(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和内蒙古自治区东部五盟市(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和锡林郭勒盟),总面积约145万平方千米,是我国重要的工业和农业基地,在维护国家国防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能源安全、产业安全方面的战略地位十分重要,关乎国家发展大局。 200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印发《关于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吹响了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号角。 2014年以来,由于长期形成的深层次体制性机制性结构性问题,叠加周期性因素和国际国内需求变化的影响,东北地区经济下行压力增大,部分行业和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发展面临新的困难和挑战。 2016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出台,再度让"东北振兴"成为外界关注的焦点,这也标志着东北振兴进入了全面振兴新阶段。 在各方努力下,东北地区经济逐步企稳。 数据显示,2020年,东北三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5.1万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5.2万元,常住人口城镇化率67.7%。 推出具有全局性影响的重点项目 "当前东北振兴仍处于爬坡过坎关键阶段",8月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以"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组长"的身份主持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十四五"时期东北全面振兴工作。 当时的会议,讨论通过了《东北全面振兴"十四五"实施方案》。 出席那次会议的,还有黑龙江省省长胡昌升、吉林省省长韩俊、辽宁省省长刘宁以及内蒙古自治区主席王莉霞。 在会议上,李克强说,"进一步发挥东北地区积极性创造性,攻坚克难,继续加大中央财政支持,加强金融服务,做好地区间对口合作,形成强大合力,在新台阶上推动东北振兴取得更大进展。" 之后,实施方案又进行了修改。 9月13日,国务院《关于东北全面振兴"十四五"实施方案的批复》对外公布,称原则同意该方案。 有几点值得一提。 其一,优化营商环境是重点。 破解"投资不过山海关",一个很重要的手段就是优化营商环境。 在8月23日的会议上,李克强提到,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更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落实减税降费等政策,"放水养鱼",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在9月13日公开的批复中,"优化营商环境"仍是内蒙古及黑吉辽三地需要关注的重点议题。 今年7月,国家发改委在《党领导东北地区振兴发展的历史经验与启示》一文中曾提到,针对东北地区营商环境评价发现的问题,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推动完善机制、改进服务。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压缩企业登记、项目审批等事项时间等。 "鼓励民营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混改,引导民营企业在产业链、价值链关键业务上开展重组整合,提高企业竞争力。" 其二,批复中明确要求,推动实施一批对东北全面振兴具有全局性影响的重点项目和重大改革举措。 其三,批复中还提到,"从推动形成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出发""着力构建区域动力系统"。 多年来,沈阳、大连、长春、哈尔滨4个中心城市经济总量约为东北三省的一半,是东北经济的基本盘和主引擎。 如何理解高层提到的"区域协调发展"? 此前,国家发改委提到,通过近20年的振兴实践,得出的一个重要启示是,必须坚持发挥各地区比较优势,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工作中,东北三省一区和有关部门注重提升重点区域辐射带动能力,调整优化生产力区域布局,加大对欠发达地区扶持力度,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区域动力系统。" 国家发改委牵头 国务院的批复中还提到,国家发展改革委要切实承担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依托"东北振兴省部联席落实推进工作机制",加强统筹谋划,牵头制定东北全面振兴年度工作要点,压茬推进工作落实。 "东北振兴省部联席落实推进工作机制"是今年2月正式成立的,意在"加强对东北振兴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 根据官方披露,工作机制由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人民银行、国资委、银保监会、能源局、国防科工局、林草局、铁路局、民航局、国铁集团、开发银行等部门单位和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及大连市人民政府组成,发展改革委为牵头单位。 4月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召开东北振兴省部联席落实推进工作机制第一次会议。会议披露,工作机制召集人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丛亮。 近期,东北地区已经传达了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会议的相关内容。 据悉,9月2日,吉林省省长韩俊主持召开省政府2021年第23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会议精神。 会议提到,要对标对表国家政策完善配套措施,加强一汽奥迪新能源汽车、吉化转型升级等重大项目跟踪对接,争取及早启动实施。 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开展"证照一码通"改革试点,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加强区域紧密合作,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此外,就在今年7月,在一次圆桌会议上,韩俊向现场企业代表表态:"十四五"时期吉林将继续优化营商环境,"营商环境过了关,投资必过山海关。" 他说,"投资不过山海关千万不要信,信了就错失发展机遇,这话是彻头彻尾的谣言。" 国务院关于东北全面振兴"十四五"实施方案的批复 国函〔2021〕88号 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报送《东北全面振兴"十四五"实施方案(修改稿)》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东北全面振兴"十四五"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方案》实施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统筹发展和安全,从推动形成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出发,着力破解体制机制障碍,着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着力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着力构建区域动力系统,着力在落实落细上下功夫,走出一条质量更高、效益更好、结构更优、优势充分释放的发展新路,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实现新突破。 三、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要提高对东北全面振兴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深化改革开放,强化政策保障,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实施一批对东北全面振兴具有全局性影响的重点项目和重大改革举措,着力增强内生发展动力,确保《方案》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实现。《方案》实施涉及的重要政策、重大工程、重点项目要按程序报批。 四、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方案》实施的协调指导,在规划编制、体制创新、政策实施、项目建设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国家发展改革委要切实承担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依托东北振兴省部联席落实推进工作机制,加强统筹谋划,牵头制定东北全面振兴年度工作要点,压茬推进工作落实。要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重大事项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 国务院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