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昆适当确定赤字率有效防范化解风险
本报记者 杜丽娟 北京报道
财政政策发力适当靠前,赤字率如何调整成为接下来市场普遍关注的话题。
2月18日,财政部部长刘昆在《人民日报》发表文章称,2022年,要实施好积极的财政政策,深刻理解和贯彻落实中央要求,"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文章提出,要适当确定赤字率,科学安排债务规模,有效防范化解风险。
在业内人士看来,虽然文章未对具体的赤字率做出安排,但结合今年宏观形势和经济增速情况等考虑,预计今年的财政赤字率会和去年水平相当。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结束后,这几个月地方应该能感觉到财政政策在积极发力,不过前提都是稳字当头,这意味着财政虽有扩张性表现,但总基调不会特别激进,因此赤字率也会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一位财税人士如此判断。
传统意义上,政府财政赤字率的天花板为3%,不过在疫情影响下,2020年我国首次将财政赤字率提高至3.6%,之后的2021年赤字率降至3.2%,相比2020年虽有所降低,但依然超过了3%。
从理论上看,2021年3.2%的赤字率仍具有扩张内涵,但作为我国名义财政赤字率第二次超过3%,这一政策体现了财政政策的积极取向。
财政部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的《202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指出,2021年赤字率按3.2%左右安排,既体现了财政政策的积极取向,又释放出我国不搞"大水漫灌"式强刺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明确信号,并为今后应对新的风险挑战留出政策空间。
"从赤字率看,2021年财政政策的刺激力度略小于2020年,但扩张性特点仍然存在,这主要是保证财政政策在提质增效、更可持续方面的稳定性,从这个角度看,2022年赤字率在稳字当头的背景下,可能更强调政策的稳健性。"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副院长杨志勇说。
去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2022年经济工作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各地区各部门要担负起稳定宏观经济的责任。
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财政部门是重要的宏观经济管理部门,必须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科学把握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增强做好跨周期调节、稳定宏观经济的责任担当,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
在《人民日报》署名文章中,刘昆指出,增强财政政策可持续性,就是要统筹需要和可能安排财政支出,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不好高骛远、吊高胃口,要适当确定赤字率,科学安排债务规模,有效防范化解风险。
他表示,财政赤字要保持合理水平,扩大财政支出规模,而结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2022年财政政策要保证财政支出强度,加快支出进度。
根据财政部的统计,2021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25万亿元,比上年增长10.7%;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63万亿元,同比增长0.3%,基层"三保"(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等重点领域支出得到有力保障。
在支出结构上,政策重点支持科技攻关、生态环保、基本民生、区域重大战略、现代农业和"十四五"规划重大项目,并完善了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加强分配方案备案审核,健全直达资金监控体系,促进了财政资金规范高效安全使用。
有关数据显示,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常态化实施并扩大范围后,中央财政2.8万亿元直达资金效能继续提升,债务风险逐步化解,财政可持续性明显增强。
对于债务风险,刘昆在文章中称,要持续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完善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长效机制,抓好低风险地区全域无隐性债务试点,配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记者了解到,当前遏制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已成为各地政府经济保证增长的重要措施。
今年召开的地方两会中,多个省份也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2022年要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其中湖南省召开的地方两会就提出,要强化专项债券全生命周期管理。
在财税人士看来,对债务风险的防范,意味着今年地方政府对专项债券的管理不会放松。而在地方政府杠杆率逐季增加的情况下,全面遏制隐性债务风险逐渐成为财政可持续性的一个重要内容。
此前,财政部曾明确表示要加强地方政府专项债管理,并按照"谁举债,谁偿还"原则,落实举债风险的主体责任,避免偿债风险过度向省级财政集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