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投公司是城市规划建设投资管理公司的简称,是国内各大城市政府投资融资平台,始于1991年,担负一定的政府职能,是独特性市场经营体。城投公司大多数并不具有盈利能力的,归属于机关事业单位或是国有控股公司性质,他们是依据政府补贴的方法进行获利,归属于带有政府性质的独特性市场经营体。 城投公司始于90年代初,我国需求政企分家,政府部门不能再直接进行城市基础建设,房地产开发等业务,就将政府部门这块的职能剥离给城投公司,一般来说,城投公司有较深的政府部门背景和较强的经济实力。 城投公司是城市规划建设投资管理公司的简称,是国内各大城市政府投资融资平台,城投公司大多数并不具有盈利能力,归属于机关事业单位或是国有控股公司性质,他们是依据政府补贴的方法,进行获利,归属于带有政府性质的独特性市场经营体。 政府项目一般是涉及民生工程,基本建设类项目,经营规模大,限期长,建设和经营环境要求平稳,依据城投公司来融资建设经营是由于城投公司有以下优点: 1、背对政府部门信用,城投平台是100%归属于地方人民政府,均是大型国企。 2、政府部门平台主观上不愿意违约,假如哪一家平台敢延期还款,整体区域都是会被连累,再融资十分艰难,直接影响地方的基本建设和融资环境。 3、政府部门会协调还款,例如疫情期间延期的政信,也都是在解决中,依据实践经验,城投债务如果出現问題,还从没出现过政府部门不采取援助措施的先例,从以往10年多政信实务实践的实践经验来说,政府部门平台出現兑付问題的状况是非常少的。 因为城投公司的独特性,在为地方基本建设作出了杰出贡献的与此同时,也增加了地方债务的飙涨。为了更好地促进城投公司的规范性运行,预防系统性风险,2016年3月開始,对政府部门平台公司管控持续发力,2017年4月26日,《关于更进一步标准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告》(财预〔2017〕50号)中强调"加速政府职能转化,解决好政府部门和市场的关系,更进一步标准规范融资平台公司融资行为管理方法,促进融资平台公司尽早转型为市场化经营的国有企业、依法正规开展市场化融资,地方政府以及所在部门不可干涉融资平台公司平时经营和市场化融资"。2018年9月13号,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对严重资不抵债丧失清偿能力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依规实行破产重整或结算,坚决避免 "大而不能倒",坚决避免 风险积累形成系统性风险。 现阶段中国内地只有公司破产一说,自然人和政府未有破产一讲,而平台公司尽管是商业主体,但其也是政府从业商业行为的委托代理人,被破产是很艰难的。 在新闻媒体上,大家经常能见到美国某些当地政府宣告破产。政府破产,不代表着政府服务停止。只不过说政府沒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必须对其资产进行清算,对债务人公布,并依照清算的状况给予赔偿。政府破产后,国家公务员队伍要减薪,所属辖区必须加税,以渡过难关。自然,有关职责领导人员要负责任。在选举制度下,这些人毫无疑问就失去政治发展前途。 在欧洲国家,跟当地政府"能够 破产"相对应的是其规章制度。例如选举制;中央和地方严苛的分税制,中央政府没法利用转移支付方法,调走一个城市的财政收入给另外一个城市;当地政府有成熟的预算规章制度和预算监督制度(例如地方议会)这些。 中国当地政府的关键领导人员多是上级领导任命,中央政府利用转移支付调整全国各地财政收支,地方人大对地方政府预算监督有力。除此之外,我们的当地政府比欧洲国家当地政府权力大许多 ,例如实际上有着城市土地资源的产权,能够 利用土地交易获得高额收入。再加上转移支付,由中央统筹财政状况比较发达的地区税收转移支付发展缺乏的地方。 国务院43号文明文规定:"要硬化预算管束,预防道德风险,当地政府对其举借的债务具有偿还职责。各级政府要制订应急管理方案,创建责任追究机制。当地政府出现偿债艰难时,要利用控制项目规模、压缩公用经费、处置存量资产等方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偿还债务。当地政府难以自行偿还债务时,要及时性汇报,本级和上级领导政府要起动债务风险应急管理方案和责任追究机制,进一步解决债务隐患,并追责有关人员职责。"中央对全国各地举债发展的状况也是知根知底,现行政策管控也会偏重于债务过高的地区,利用税费返还,转移支付等方式稳定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