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时代,数据已经成为关键的生产要素,对数据的占有、控制、处理既能够为数据拥有者提供经济利益,也可以用于构筑行业壁垒,排挤竞争对手,从这个角度看,互联网尤其容易形成"赢者通吃,一家独大"的局面,这恰恰是数字经济发展的自然结果。 在相当多国家,谷歌,苹果,脸书,亚马逊(简称"GAFA")垄断了电商、社交、搜索引擎、应用商城相关业务,利用垄断地位侵害公众利益的问题时有发生,法律法规如何判断企业有否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企业又有哪些应对和辩解的方式,了解海外的这些实践,有利于我们对国内即将加速的互联网行业反垄断作出前瞻。 社交平台:拒接 API 接入、扼杀式收购 "拒绝平台接入(cuttingoffAPIaccess)" 是指社交平台拒绝特定第三方软件接入平台 API,阻止其实现信息转发、分享。当发现其他 APP 具有个人社交功能或存在发展这一功能的可能时,Facebook 就会拒绝该 APP 继续使用 API 获取 Facebook 好友,导致多个应用用户体验大幅降低最终关停。《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下称《指南》)第三章"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第十四条讨论了"拒绝交易",指的是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平台经济领域经营者,可能滥用其市场支配地位,无正当理由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排除、限制市场竞争。抖音诉腾讯等一系列有关"屏蔽"的案件,与 Facebook 拒绝部分 APP 使用 API 接口有相似之处。 "扼杀式收购" 指的是大公司利用数据收集和处理的优势识别潜在竞争威胁, 然后通过并购消除这一威胁,防止其竞争对手争夺社交媒体的"蛋糕"。由于"拒绝平台接入"和"扼杀式收购"这两种不正当竞争手段,2020 年 12月 Facebook 接到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 FTC、48 个州和地区的总检察长联盟的两起诉讼。我国《指南》特设一章(第四章)探讨经营者集中相关问题。 搜索引擎:利用搭售等手段扩展到其他业务领域 谷歌利用"搭售"、"不合理交易条件"、"差别待遇"等不正当竞争手段将其市场优势延伸至地图导航、比价服务等其他业务领域,2017 年前后欧盟委员会对于谷歌开出三张反垄断罚单(分别针对购物比价搜索、安卓操作系统、 网页广告)。在我国,早在 2008 年,百度就因竞价排名而成为"中国网络反垄断第一案",最终百度胜诉。 应用商城:利用双重身份获取超额利润 苹果自身既是 IOS 端的"规则制定者"又是"市场参与者","双重身份" 使其拥有足以限制甚至拒绝其他 IOS 端市场参与者使用 IOS 基础设施的能力,从而获取超额利润。2017 年美国最高法院裁定,应用商城消费者有就反垄断进行上诉并要求赔偿的资格。 电商平台:差别待遇、不公平价格 亚马逊既是承载第三方卖家的电商平台,又是卖家之一,和 App Store 类似具有"双重身份",从而竞争中占据绝对优势,中小企业不得不签订"价格平价协议"(price parity agreement,迫使卖家在其他平台开店的时候价格必须不低于亚马逊的价格)保证其产品能够在亚马逊上贩售,这一做法接近我国主要电商平台受到市场广泛关注的"二选一",在《指南》中出现在"限定交易"部分,即"无正当理由对交易相对人进行限定交易,中排除、限制市场竞争"。2020 年 12 月市场监管总局对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实施 "二选一"等涉嫌垄断行为立案调查,预计这将成为大型电商反垄断过程中具有示范性意义的案件。 我国如何监管?从《反垄断指南》观察 我们不妨将以上几类互联网企业的不正当竞争手段对应到《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平 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下称《指南》)各个条文,考察未来的监管重点: 拒接 API 接入 :《指南》第三章"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中第十四条讨论了"拒绝交易",指的是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平台经济领域经营者,可能滥用其市场支配地位, 无正当理由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排除、限制市场竞争。分析是否构成拒绝交易,可以是停止、拖延、中断与交易相对人的现有交易、拒绝与交易相对人开展新的交易,等等; 2021 年年初,抖音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正式提交诉状,起诉腾讯垄断,抖音在起诉状中表示,微信和 QQ 限制用户分享来自抖音的内容,这构成了《反垄断法》所禁止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的垄断行为";之后,因不服法院将腾讯不正当竞争案移送深圳法院审理的管辖权裁定,抖音再向福建高院提起上诉,这一有关"屏蔽"的案件,与 Facebook 拒绝部分 APP 使用 API 接口有相似之处。 扼杀式收购 :《指南》特设一章(第四章)探讨经营者集中相关问题,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依据《反垄断法》、《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和《经营者集中审查暂行规定》,对平台经济领域的经营者集中进行审查,并对违法实施的经营者集中进行调查处理。经营者集中达到国务院规定的申报标准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 搜索引擎的一系列垄断行为 :搜索引擎关注点包括细分市场划分(通用、专用搜索引擎市场归属)、限定交易(搜索降权)、搭售和差别待遇(强制其他厂商安装自有服务)以及双重身份(自有服务被置顶),等等。3 月 9 日百度在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提交了初步招股文件,并在招股文件中披露了公司业务可能面临的风险,其中提到,若百度未能或被认为未能遵守新颁布的《平台反垄断指南》及其他反垄断法律法规,或会导致政府调查或执法行动、诉讼或对百度索赔,可能对百度的业务、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此外,招股文件显示,百度曾在 2021 年 1 月接到一份涉及一宗案件的正式立案通知书,要求其就该笔未申报交易是否构成未依法申报的经营者集中提供相关材料及说明。 实际上,早在 2008 年,百度就因竞价排名而成为"中国网络反垄断第一案"。该年10 月,全民医药网认为百度在非付费的自然排序中有意下降客户的排名,目的就是希望这些客户对于关键词竞价这种付费服务产生依赖,并向国家工商总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申请对百度公司进行反垄断调查。最终法院判决百度胜诉,胜诉的关键一方面在于原告确实存在使用垃圾外链进行"作弊"的行为,而百度称降权并非恶意封杀,而是对作弊行为的处罚,另一方面,审判长表示原告称被告具有《反垄断法》所称的市场支配地位缺乏事实依据。 平价协议和差别对待 :由于商家在其他平台运营或定价更低,导致遭到降权或屏蔽, 这就是受到市场广泛关注的"二选一",在《指南》中出现在"限定交易"部分,即 "无正当理由对交易相对人进行限定交易,排除、限制市场竞争";另一个重点"大数据杀熟"出现在"差别待遇"中,即"无正当理由对交易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实施差别待遇,排除、限制市场竞争"。 来源:东方证券 报告为公开版,版权归原创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