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只是手段而已,圈钱才是目的。钱已经圈到手,退市就又成了目的。 退市赔钱! 没坏处,公司还是那个公司,上市转一圈回来,只是回到了原来的非上市公司而已。当然,唯一的坏处就是名声不好听,没了品牌价值观。但人家有钱了呀,哪怕公司一文不值,大股东的腰包却不鼓鼓的 退市如果没有赔偿制度,是巨大利空。因为大股东该圈的钱圈走了,该减持的减持了,剩下的烂摊子退市求之不得! 那么股票退市所有的损失全部由散户承担,这是赤裸裸的抢劫和剥削!也极不公平。 建议业绩不达标,不准减持。从严控制大股东套现跑路。决定退市的,公司必须清算赔偿全体股东。 这个问题提得好!对公司也就是大股东毫发无损的退市制度,对公司没坏处,是求之不得的大好处。 根据规定,假如已退市的企业还想上市的话,还可以再上市。再上市 ,不就是再圈钱吗? 随着注册制的到来 ,什么成立不久的,亏损的,净资产为0的企业都可以上市圈钱,上市的企业会越来越多。 上市后减持套现 ,再融资 ,然后退市 ,退市的也会越来越多。 因为退市后还可以再上市,上市能一本甚至无本万利 ,退市可以毫发无损,这样一来,退市会不会成为某些不良企业上市的阶段性目标? 数以百亿、千亿、万亿计的资金就这样以直接融资的名义,轻而易举地落入了大股东的腰包,这是直接融资的初衷吗?这是发展国家经济的举措吗? 在A股的上市、再融资、减持套现、退市等制度都没有健全的情况下,凭什么说全面注册制的条件已经成熟?这种情况下的注册制,股市也能健康发展吗? 有钱能退还募集资金的就不用退市了,圈了钱能以"退市"名义遁身只怕有"保驾护航"。只能走退市这条路的还会退还募集资金?如能走破产这条路的最多从破产程序中捞回点剩饭残汤。 退市就是让持股的股民由赔钱变成赔光! 既然大股东以上市融资去做实业,拿到众筹资金后,就必须坚持初衷,不得在回报投资者之前减持股份,否则套现减持就属于欺诈,这是投资的基本原理,如果有这条规定,退市可以不用退还募集资金,目前情况下,退还募集资金是空话,如果还有资金需要退市吗?必须完善的是IPO对大股东减持的约束条件,这才是保护投资者和风险行担。 很多人人云亦云,把退市制度当成了制约上市公司的法宝,其实人家原始大股东早已经通过减持、套现赚了几辈子的钱,即便退市,何惧之有?吃亏的还是广大股民、基民! 除了高尖精类个人投资企业因本身具有的高风险高回报性特点己按要求警示,所以其退市机率本就高不需承担"圈钱"责难外,短期内就被退市的均应由上市公司丶保荐相关单位承担一定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