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驗封司案呈,所有本部具奏前事等因,相應抄錄原奏,知照該督遵照辦理可也。 驗逸勢於龍蛇,即知平其梟境,來於沖邃,理頗昭明。 驗三元福祿之文,繇八節奏聞之意。 驗胎方,治婦人經脉不行,已經三月者。 驗認印文施行,所貴不致偽冒。 驗閩嶠之安瀾,聿瞻顯應。 驗封司案呈,乾隆二十七年閏五月十三日,內閣抄出閩浙總督楊奏前事等因一摺,抄出到部。 驗試僊道,不敢怨道咎師,甘心自責,一如太上老君律令。 驗得王禮讓為人誠實,堪充北門總理,當堂給發戳記一顆,交該總理頜回,小心辦事,毋得始勤終怠。 驗在近而求之遠,故弗得也。 驗行鏡其身,自知可為得失法。 驗之伏羲冊辭,大庭、無懷一十氏,皆伏羲分治之臣,豈一人之身,前為伏羲之臣,而後為相代之君乎。 驗凶人始造謀之年,乃愚臣未到任之日。 驗得林和成堂呈契字,批明由鄭慶蘭擔保,如借主母利不清,應由中保坐還等語。 驗其廢興之道,未有不由此者。 一、內地各省釐金,概系兩起兩驗。 驗之於曉午暮夜之時,可見之矣。 丁亥,復補驗封,尋進考功。 丁亥,公出山,補驗封郎,而余是時為庶吉士,始得見公。 驗試軍器、照料學生,恐難細筋入骨,然大端當無膜視也。 驗其昨日所得翎羽,復一一存之。 驗古今行邊,移在口頭渾錯。 驗而中也,則飛遞以上之。 驗之于曉、午、暮、夜之時可見之矣。 驗服,輒折其兩足,縛送所司,俾不得受賄縱舍。 丁腫灸法雖多,然此一法甚驗,出於意表也。 驗,天人之際,猶影響也。 一、此項鐵路計需工本銀一百萬兩,內有鋼條、火車、鐵橋等項約需銀六十餘萬兩,商人或在德廠、或在英廠訂購,其價亦須分年歸還,如奉旨准辦,再與該廠議立合同,由官驗明蓋印以後,由商自行歸還,官不過問。 驗之,乃遣使之信宿也。 驗徵應之非一,明胯饗之無差,誠覺寤於蒼黔,而彰直於善惡也。 驗,窮飾則飾猶未窮矣。 驗其箭,則國主南征所帶之箭,失其一矣。 驗之為言,如孝子事親,日候其顏色以為憂喜。 凡驗服毒身死之屍,務須查照洗冤錄開載,先將口、眼、耳、鼻、面唇、指甲等處,驗明有無紫黯成青色,再用銀釵探入口內,取出作青黑,用皂角水揩洗不去,即是服毒。 凡欲如何,但心存口祝而遣之,必驗,不待催促。 凡驗鬼祟,即依此式,無有不實。 凡驗漆,惟稀者以物蘸起,細而不斷,斷而急收起。 凡驗斗燈,從貪狼排,安二十四氣時節往來輪排。 凡定驗引用,當以此類而推之。 凡出入海口,不由查驗。 凡出入海口,不由查驗。 凡以查驗箕斗,原以防範頂冒,而奉行不善,每致為累商民也。 凡朝告推驗燈法,可以類推,取斷吉凶,不可執泥,隨方而通變。 出入海口,不由查驗,詳禁之。 分再服,徐徐服之覆令汗,神驗。 念之不解驗至矣,灾害去身神還聚,人自謹良無惡子,名之為無刑罰,道化美極也。 初真行法者,累驗非常,廣學者却不如之。 初驗官司雖有申到屍狀,復檢官司不能即到屍前,以致屍已發變,不能復檢。 到省,仍由浦下驗盤上倉,填單呈報。 十月初二日,考驗本標中、左、右、城守四營官兵馬步操演陣勢、鳥槍進步、連環牌陣等項。 恐怕少停相驗時候,同船的客人必定要一個個的提問,那時倒不好回避。 十一月,到澎收驗營務。 南都起驗封員外郎,署文選司事。 南都立,起驗封員外郎,署文選司事。 南朝照驗文字,在河東時見劉少卿等將出數件照驗,亦是難為案據,故為拖延。 即如此作法,行之大驗矣。 即往驗,果有坎,已塞竟。 即驗收亦為兵丁需費耳。 即事驗之,今中原之境,西北方眾人壽,東南方眾人夭,其中猶各有微甚爾,此壽夭之大異也,方者審之乎! 即稍似,不如大本驗靈。 即事驗之,天地之問,有形之類,其生也柔弱,其死也堅強。 又蒙巡按部御史案驗,奉都察院勘劄,准兵部咨前事行同前因。 又今驗此草叢生,狀如白薇,而柔細稍長。 又驗烙發寄,本非二事。 又驗其氣虛實,參詳而療之也。 又如地方官驗訊系謀故鬥毆通報,而屍親控為搶劫致斃,應照縣詳依限開參,一面將控案拘審辦理,均不得為其牽制。 又察行也,考驗也,舉也,劾也。 又驗眉文,以次生死,眉頭青黑,目多上視,回顧兩眉中有黑文,有氣如絲,眉角青氣,眉毛多脫,眉毛低而眉頭高,兩眉中隱隱氣急,或皮時動者,皆不可治也。 又驗五藏中有無疾病,氣候的驗,各具本色而見,是為驗也。 又以古驗今,戎夷之情,宜不相遠,故臣敢為陛下反覆陳之。 反者道之驗,弱者德之柄。 反者道之驗,弱者德之柄。 反者道之驗,弱者德之柄。 反者道之驗,弱者德之柄。 反往驗來,則遠事可知。 反者道之驗,弱者德之柄。 反者道之驗,弱者德之柄。 反者道之驗,弱者德之柄。 反者道之驗者,能返朴即成道之驗也。 反者道之驗,弱者德之柄。 古今凶驗,非唯虎也,野物皆然。 另行外,合下仰照驗施行。 只要驗明住宿證明書是本人的就能得到鑰匙,所以代理人也許會撕碎了扔掉。 只為南朝照驗分白,難為應副,兼事亦不由使人。 只管望功夫效驗,運氣搬精,立竅昏迷,認賊為子久久不悟。 可佐助行道之人,修禁制之法,百無不通,神力可驗。 叶上店、驗,下豔、贍。 司中驗有府印為憑,即行照數給發,仍一面行文知照,庶彼此支領皆有底據可憑。 司中驗有府印為憑,即行照數給發,仍一面行文知照,庶彼此支領皆有底據可憑。 史家志五行以驗禨祥,蓋天事實本於人事也。 史氏不察,以為萌於驗乘縱然,薄乎爾矣。 右鬼引效,以杜伯為驗。 挂驗出口採捕,違例偷渡,私載禁物、人口,弊竇叢生。 各驗其所積功行淺探,故排次有等級,而成道有遲速也。 否則,未見真佛,略得效驗,中途自棄,認假為真,入於魔口,而反大言不慚,天聖自雄,欺己欺人,則性枯丹漏,大事去矣。 推此以定之,無不驗矣。 推之,以驗吉凶,應在何時。 提驗得謝阿苟右額角木棍傷一處,業經敷藥,未便揭驗。 周世宗召至禁中,驗之信然。 操以為驗,所謂道揆者是也。 右具牒上某府城隍主者照驗。 右法,驗其事勢輕重,卻以大罩助之。 右四味,以水九升,煮取三升,去滓,分三服,此方神驗。 右效行徵驗道知真偽訣。 右牒上九天司命明君照驗。 右法若無驗,以太歲望煞方呢釘符,立應。 曹谷,即驗汾陰靈文者。 在己無徵於延益,於人有驗於斡攘。 在於近代,可以驗之者,晉武時,羌陷凍州,司馬督馬隆請募勇士三千平之。 地方官驗訊明確,當場取結釋寧,照例通詳立案,毋許胥役藉端需索,亦不得濫押羈累,以安善良。 地方官相驗畢後,案無可疑,即在屍場訊取供結開釋,毋庸押帶回縣。 外合下仰照驗遍行,合屬依上施行。 多少不可以驗善惡,有無安可以明賢不肖也? 未生之者,則得其生,此八遍之驗也。 大王不信,可驗背瘡,便見的實。 大王不信,可驗背瘡,便見的實。 大王不信,可驗背瘡,便見的實。 吉驗篇卷二,頁九五,又九六。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