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上之章,凜凜如出一轍。 穆王欲肆其心,使天下皆有車轍、馬跡焉。 故至人不流行,無轍迹也。 易前此曾示臣一大疏,攻彈軾、轍。 是埠頭一項,斷不可再循覆轍。 轍所舉監察御史二人,其一人宗正丞常安民也。 轍始轍終不過如此,何等直截了當,功夫雖無段落,自然層層遞進,昆陽子慈憫後學,大泄仙機於是經,可惜今人忽忽而過,未能詞外見意,既將此書當作一般規戒經懺之書。 轍又有章,在三月戊辰,其論割地事尤詳。 轍等疏在初八日,政目但稱轍言。 轍劄子稱十九日,蓋正月十九日,今因稷改少常,乃附見。 轍前奏在八月二十四日。 久之,轍乃肯簽壽州文字。 轍以猥見,綴成長書,附便申獻。 轍再拜曰,先生死於滇,何以至此? 轍,軌也,車所行之道也。 轍素與大防相善,希合其意,率同列盡力排許將,期于必勝。 轍本集自注云元祐二年八月,乃繫之為戶部侍郎時,誤也。 轍鮒斗升誰話汝,鋏魚來去久依人。 轍所記呂大防稱疾在告,不知在何時。 轍當命辭,則密召呂陶至西省示之,相與出力,謀為排陷正直之計,人皆嫉之。 轍跡峰前聊息跡,忘歸洞口未能歸。 轍言不得其時,附七月末。 轍言不得其時,因鞏再送吏部與宮觀,附此。 轍能責人,計亦可以自責也。 轍以文學自負,而剛很好勝,則與安石無異矣。 轍所言初不盡用,故轍再言雖十人亦不宜聽出館,不知後竟何如? 轍下之鱗,猶有冀於升斗。 轍跡、瑕謫、籌算、關撻、繩約,皆暗者之所恃也。 轍薦鞏,當在五年十月後,或移十月末。 轍初奏已附七月二十八日,所言訖不行。 轍尋常多召君平及岑象求議事,彼不知君平異趣,故不疑爾。 轍又具申三省,卒不行。 轍跡所由,多涉無人之境。 轍等合為朋黨,動移聖意,以疑似不明細事,合謀并力逐一執政,自此人不得安位矣。 轍以九月十二日除起居郎,十一月二十四日除中書舍人,此時但以起居郎權中書舍人也。 轍劄子得之汪應辰,劄子稱二十七日奏而無其月。 轍又回奏,皆留中不出。 轍劄子稱二十三日,不知何月,今因純禮改差遣附見。 轍劄子稱五日,今附本日。 轍所論雖無施行,然可見當時事情,今附月末。 轍時方為尚書左丞,而康國乃除祠部,理當引避,十一月三日,遂改京東運副,今并書。 轍恐廉自為身計,則此時或已有提舉茶馬之命矣,四月二十五日、六月二十八日,當考。 轍章以十八日上,今附本日,或移見二十三日章惇罷樞密之前。 轍坐受詵指諭,鞏坐與詵、軾交通,而方平等亦並與軾往還,受其謗訕歌詩。 轍十一月二十六日始遷戶侍,是冬苦寒,無復旱矣。 轍與孫升同舉察院二人,在六月二十六日。 轍有月日可見,覺必與轍同也,須覺集考證乃善。 轍劄子稱十八日,蓋六年正月十八日也。 轍疏不得其時,斟酌附六月末,更須考詳。 轍謂堂吏適已奏知,乞候漲水過,別行相度。 轍跡到門憐草色,白頭扶下小車行。 轍本集乃以此奏為戶部侍郎時所上。 轍面奏大臣庇育等,附月末。 轍所以云云,蓋不知易所以忤旨別有故,於轍亦自有妨礙,遽欲重易之責,曾不知嫌當避也。 轍劄子稱二十四日,當是明年正月,今并附初除時。 轍劄子稱十六日,蓋明年正月十六日也,今與王子韶并附初除時,明年正月七日可考。 轍有六事而陛下不以為過,此恐陛下以轍兄弟並有文學,所以眷獎之厚而用轍之堅也。 轍論事精確,脩辭簡嚴。 轍此奏當是十一月或十二月,今附十二月末。 轍奏乃去年冬末,及今施行,當是再奏也。 轍當公是公非,別白善惡,乃愛憎任情,毀譽違觽,立黨怙勢,取必朝廷,彊險偏邪,上惑聖聽。 轍力言其非,乞罷育、誼,更擇老將以守熙河。 轍言不得其時,附蘇軾後。 轍既得志,彥博倚以為助,故其知虔州日,欲以巧計中傷提刑李閱,因閱至虔州,彥博令屬縣差水手等牽挽其船,既而奏閱違法差水手,并令弓手勾集耆壯土兵等。 轍魚久困待西江,為我良賓話子陽。 轍五月二十六日、又六月十七日兩奏。 轍環死只欠居夷,此地傳訛且闕疑。 凡臣轍所上四章,臣升所上三章,臣象求所上三章,臣君平所上一章,凡將平生貪猥之跡與今日背誕之情,略盡於此矣。 初,太皇太后以轍累奏,欲罷范育、种誼等,而大臣不以為然。 初,轍與忠彥欲將七巉經毀之地,皆與夏人。 前既覆轍,後遂懲羹,愈以苟且安常為得計,以遠略壯猷為徒勞。 前轍未遠,可不為寒心哉! 前此覆轍,患在兵虛將惰。 前此覆轍,患在兵虛將惰。 北轍南轅,揚鏢分道,後此之聖嘆,長年困靑氈,對佛火,參禪揮塵,領略道人況味。 北轍南航四十春,翦燈一夕話前因。 北轍南轅,合四方而覆幬。 十二月末轍又論斷罪條。 卫宣帝萧轍一身赤色长袍,绣满朱黄色卷龙纹,一顶墨玉天平冠下,是一张被暴怒扭曲的脸。 又弟轍因言秦觀為趙君錫薦舉得正字,今又為賈易所言。 周平、宋高之覆轍,非所宜聞。 四土合轍,三身一如,頭頭淨土,處處阿彌。 春夏秋冬,天之四府,善行無轍迹也。 因思通省事同一轍,倘皆仿照行之,則通省皆有效驗。 外轍攀轅,空聽雲中之雞犬。 大防、轍等云云,新錄並據龍川略志,但不載與二人知軍差遣,今並增入。 如敢仍蹈故轍,藉端株害,一經訪聞,或被告發,定行嚴拿,從重究辦,斷不姑寬。 如此則心與道冥,故無轍跡可尋求也。 如此則心與道冥,故無轍邊可尋求也。 如此則心與道冥,故無轍迹可尋求也。 如有仍蹈前轍者,著該督、撫查出,分別究治等因。 如敢仍蹈故轍,一經發覺,立即嚴行參究,斷不寬假。 如此則心與道冥,故無轍進可尋求。 如此因循,不知改轍,數年之後,萬一遇水旱大饑,盜賊髃起,其為國家憂患,豈敢盡言哉! 如仍蹈故轍,迨至奏期,混行請抵,除不准外,即將起解遲延職名,照例開參,以儆積習。 如此則心與道冥,故無轍邊可尋求也。 宋明末造如一轍,愧殺朝官皆沐猴。 宋轍既南,明離不復,奸邪疊興,然未有若佗冑之時者也。 就因轍不與議,而人主已行之命,其可違而拒之者乎? 已博斗升分涸轍,競傳孤矢正嘉辰。 烟迷情轍,縱無始以紛紜。 君平與轍無異意,雖與均同對,必不助其語。 君於是乃移江右之轍而東之。 申公竟返轍,轅固終途行。 此月十八日,蘇轍又言大理寺未曾結絕。 此奏得之汪應辰,轍集今無此奏。 此我覆明故轍,不可不憂! 每臨戰,遙禱於駿府淺間之神,軍轍勝。 若滯教矜有,轍跡必存。 若有合轍者,許進一步。 郭泰已巾墊,費貽宜轍遙。 若尚循故轍,終無可勝之理。 且摯、轍之留,於臣無所利,而利在陛下。 善行道者,求之於身,不下堂,不出門,故無轍述也。 而前轍是蹈,徒滋事後之悔。 癸酉,御史中丞鄭雍、殿中侍御史楊畏對甚久,論右僕射劉摯及右丞蘇轍也。 二事並從右司諫蘇轍所奏也。 矩,隨軌轍,處中以制外。 八月二日,穆衍代孫路措置熙河、蘭州弓箭手田土,不知孫路以何時往,必在六月閒,或因蘇轍言遂不遣路。 臣等坎蛙陋質,轍鮒微蹤。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