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計各處墾民並茶山合共三百一十二名,共給過米票九十五石一斗。 計款二百五十七兩八錢。 計東至三貂溪海邊民站八十里,東南由遠望坑至宜蘭交界之草嶺六十里,西南至淡水交界之南港四十里,北至海口二里。 計自諒山捷後,敵心早寒矣。 計共大小二十三丘,計畝共一甲五分,價銀七十五元。 計銀三兩九錢一分四釐。 計自府治至鳳山,漸南漸熱,至嘉義、彰化漸北漸寒。 計老成謀國,必有以處此。 計中國之在海內,不似梯米之在太倉乎? 計未决,有獻含桃者,桂娘白希烈子,請分遺先奇妻,且以示無事於外。 計其所詐贓物及毀碎器具,著令加倍追賠。 計武功,述文德,事覈理舉,華不足而實有餘矣。 計賊兵不滿二萬之眾、船隻大小不及二百號,散在南、北二路墾耕而食,上下相去千有余里。 計都十八日行一度,十八月一宮,十八年一周天。 計綱船兵工約一斗,已費錢七十矣,若僦私船,百里之地,斗才一錢三分至五分,率以千里之遠計之,猶可省綱船所費之半,宜雇客船便。 計九十日陰炁共降四萬二千里,正到天地之中,此時陽中陰半,為否卦。 計內外官職六十七門,編成七十二卷,陸續恭進完竣。 計由津滬附輪船遞至紐約,早遲難必,迨往說明已須三、四月以後,無論有無濟事,但使駐京各使知我有理,可逕達彼國都,或稍斂戢。 計失,其國削主困,為天下笑。 計天地在太虛之中,則如有如無耳。 計銀一兩六錢七分二釐。 計長二百丈,共用石條四萬二千八百丈,共銀一萬二千八百四十兩。 計利既定,乃乘形勢之勢也。 計自假滿陛見後,再行回閩,展轉尚需時日。 計銀二十九兩一錢六分四釐。 計銀二兩六錢五分九釐。 計太華、終南之勝,二崤、函谷之阻,周、秦、漢、唐之蹟,並已收而載之行笈矣。 計自近年以來,財之所耗,大半銷於海防、洋務居多。 計一歲所費不知幾萬數,以十歲計之,又不知幾十萬數,以此為移州之費,不猶愈於歲歲無窮之虛用邪? 計四海之大在天地之間也,不似疊空之在大澤,豈足為大乎? 計粘認充、保結狀貳紙。 計內所陳述東使瑣意西馬僅委贊相官一人與總理衙門說及臺灣生番一事,贊相官當時不過說欲發使示戒而已,並無搆兵之謀也。 計長二百丈,計用小工四千工,共銀三百二十兩。 計全臺南北設立郵政正站一十七處、腰站一十三處,東北及內旁道設立旁站一十一處,全臺共計設立郵政正、旁、腰各站四十一處。 計其患,慮其反,以為害於性,故辭而不受也,非以要名譽也。 計共大小十坵,計畝一甲五分正,價銀七十五元。 計前後收得神砂,可三十二兩,足即止。 計本量委,民有饑者,穀有所藏也。 計所直不滿二三萬緡,似非紹興入貢之盛,而其國掃府庫僅能集事。 計得十遍,亦可依法禮拜。 計該軍除吳宏洛五營外,僅步隊十二營,無論援助何處,尚可自當一路。 計功行賞,遍酬獎於真靈。 計呈花名冊一本、清冊一本。 計黏抄片稿一紙到本總局。 計馬二萬五千匹為一軍,計二百五十匹為一隊,分為十坊,一坊秣馬五十隊。 計該紳認捐之五十萬圓,臣已全數解繳清楚。 計自三月,於茲已盤桓半載矣。 計九十曰,陽氣共升至天四萬二千里,至到天地之中。 計臺、鳳、嘉三縣合長二百九十里,共額徵供穀十三萬餘石。 計英國有兩起輪船,系到福州、汕頭、香港者,仍與廈門口輪船每月定期照常開駛。 計不出此而乃久駐於閩,備百官、設朝儀,用太平天子之文法,講光武功成以後之張施,彼鄭氏固知上志之重去閩也。 計明臺于此,亦必置之不較。 計通縣新舊田園共徵本色粟四萬六千二百二十七石三斗六升九合四勺九抄八撮九圭。 計縻鈔寫、裝訂工資銀十四元。 計銀四十六兩五錢七分九釐。 計其燔燒官寺,劫掠倉庫,以至發兵命將,轉輸糧食,耗失兵械、募士賞功之費,大率不下數百萬貫。 計至明歲二月中旬,朕巡幸天津時,福康安等在彼所有應行籌辦事務,自已漸次料理。 計然亦佯狂,遯封禺之地,嘗登山籌隱。 計山水與社,俱為雨類也,孰為親者? 計折兵八萬,惟存千人而已。 計雇小工三千九百一十工。 計眾非鈞也,主思臣謀,其往必矣。 計共修理共銀一十三元,取贖之日,自當明坐。 計共收來契面銀四百六十五元正完足,再照。 計省事遽,可速選差官權。 計貴部早已回臺,令弟亦必有一番布置。 計三本,缺十二卷至十四卷。 計自乾隆五十一年二月十三日軍興起,至五十二年二月十三日止,系原署藩司李永祺任內承辦,在於司庫各款項下,截撥銀三十三萬二千一百三十九兩九錢六分二釐,作為軍需動用,應作為第一案新收。 計一甲約內地十一畝三分一釐零。 計其釜底遊魂,重賞購募,必有縛而至者。 計必此經初入中國未久,寺建於開元,當是開元書也。 計到章臺菊節黄,茱萸滿把黄金囊。 計日包治,不效不取分文。 計兩案共行查銀二十一萬三千六百四十七兩零,並請一並如數准銷。 計田九百一十七甲六分四釐二毫五絲、園七十二甲七分五釐七毫六絲。 計北路勇丁當有五千餘名之多,亟應力籌整頓,汰粗留精,庶餉不虛縻而兵歸實用。 計偕北上,與王弇州世貞、茅鹿門坤相唱和,為所推許。 計專專之不可犯兮,願遂推而爲臧。 計銀六十八兩八錢八釐。 計添設參將、遊擊各一員,歲需俸廉等銀一千五百四十餘兩。 計長二百丈,該用小工一千工,共銀八十兩。 計惟有設法勸設公費,集少成多,由公正紳士妥議章程,積存生息報官存案,不必官為經理。 計該督此時業已行抵泉州備防矣。 計闊見光一丈三尺,其長兩落,共計一十三丈為定。 計今日所言,莫急於請上親征,親征則自蹕贛始。 計每日工役百餘名,經費需銀約二十萬元有奇。 計制煙職工百余人,可供全島人之吸,不亦簡而該哉! 計歲徵粟十六萬九千二百六十六石九斗九升有奇。 計算一張標準頁的行數,並把此數字寫下來。 計川、黔等省新調之兵,即日可陸續齊集,合之先到粵西兵共有七千,加以鄭國卿所帶閩兵三千,共計生力新兵已有萬餘,俱可與福康安同時放洋,軍威倍為壯盛,可以一鼓集事。 計閱過書一千六百餘函,此內點畫訛誤隨閱隨改外,查出謄寫錯落、字句偏謬書六十三部,漏寫書二部,錯寫書三部,脫誤及應刪處太多,應行另繕書三部,匣面錯刻、漏刻者共五十七部。 計中國之在海內,不似梯米之在大倉乎? 計天之威德,孰與曹參、汲黯? 計夾認充、保結各一紙。 計東至臺東交界之八瑤灣民站四十里,南至鵝巒鼻海邊四十里,西至射寮溪海邊二十里,北至鳳山交界之率芒溪九十里。 計費銀八千九百八十四圓六角六瓣。 計七本,止存五卷至九卷。 計銀三兩一錢五分六釐。 計臣清端敏練,百僚所服。 計三處,尚剩丈明下下田七分八釐一毫二絲,下下則園一甲零七釐六毫,其地租炤章完納,均帶大安溪埤圳水通流灌溉充足。 計銀二十五兩七錢七分二釐。 計銀五兩七錢八分四釐。 計餘剩養廉銀一萬三千五百三十四兩。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