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既破澎湖,琅思以恩信給台人,凡降偽鎮營弁,獎賞有差。 昨阿里骨數欲遣使入貢,不若乘此獎勵兀征聲延,密諭令據城壁,為漢固守,如能與溫溪心同謀併力,以拒青唐,豫為要約,授以爵命,自通貢使。 有詔嘉獎,予云騎尉世職,進階二品。 者出己田歸官,以原買價銀數請獎。 獎以示鼓勵之處,並乞核示隻遵。 獎詞厚勗,指示機宜,莫名欽佩。 一、歷年出力傷亡將士,乞臣奏請獎卹。 獎忽天中遠,道場香炁多。 一件各營屬陣亡殉難官弁兵勇紳民人等議給卹賞銀兩,業經詳奉奏請援照江西章程,一律放給二成實銀,歸入現年地丁造銷,其餘八成准予捐輸請獎等因,於同治九年三月初九日奉旨允准,轉行遵照。 獎以君子之方,赦其不閑教訓。 獎品照發,派克金筆一支! 獎借逾量,鄙人受之,愧不敢當。 庚戌,獎諭平南王尚可喜。 獎太監高起潛冒險來歸,忠義可嘉。 獎卹一條,當經電奏,仰蒙俞允由臣奏請。 獎爾陰風來,颯爽降靈雨。 獎其微勞,以策其後效,俾海外各員弁紳士等感激圖功,以期迅速蕆事。 獎掖風教者,固屬同心,其誠足以嘉之,而其隱亦足以憫。 獎提後進,曲原不量力不度德之愆。 獎勵學徒,整肅法事,屢講眾經,理致深密,詞端華辯,當時所宗。 初印本各一部,用示嘉獎。 十八日,獎賞各塾幼童,各歡欣叩頭而去。 十二日,坐堂,獎賞生童。 即日獎率三軍長驅渡河,以窮狐兔之窟,光復神州,以報今上及大行皇帝之恩。 意在獎拔賢能,不以侵官為慮。 慈獎順者,不生厭倦,悲念不從,無起忿嗔。 古人所為重恬退澹泊之士,非止獎其品地,實以恬退之士無富貴利達之心,而天巧全使之效用,必能為人所不敢為,而大有益於國家。 可否量予獎勵,以示激勸之處,出自天恩。 各獎項得票最高的首五名可進入第二輪評選,但名額可因情況由五個變為四個或六個。 各省捐修城垣,例准量加獎勵。 各省捐修城垣,例准量加獎勵。 景崧獎以有膽,命出為周旋。 朝廷獎用程昉如此,安得不盡力。 朝廷獎絲之勞,遷侍御史,賜金紫,充廣南東路轉運、按察使。 外省奏獎,若概繕清單,則報捐監生從九銜者,動輒數千百名,繕單既覺煩瑣,奏獎必致稽遲,請於奏獎摺內,僅聲敘報捐實官者若干名、銜封若干名、貢監若干名、改獎移獎若干名,無庸繕具清單,另將詳細清冊咨送戶部。 大吏獎公能,異數九重錫,佇看摶霄鵬,一振扶搖翮。 天尊獎勸而勑令解義,夫玄科有制,不敢違命,按筆之日,神冲太霄,精之與粗,極乎心慮。 天道左旋,用獎予於淳樸之士。 天子既嘉獎直言,人得以有所建論,每下之公卿大臣,亦不逆其言,每奏輒行。 太祖獎其忠順,賜符印、章服及閩人之善操舟者三十六人,又許其遣子及陪臣之子來學於國學。 太宗下敕書嘉獎,上表謝之。 太獎改官者,並係隨龍及化外人之子,並依舊例。 太宗下敕書嘉獎,上表謝之。 夫云能者,獎勸之辭也。 查番屯授地之初,名為獎功,實資捍禦內山番眾,故選壯丁屯傍內山,蠲其供賦,導令墾荒,其慮至為周密。 查番屯授地之初,名為獎功,實資捍禦內山生番,故選其壯丁屯諸沿山,蠲其供賦,導令墾荒,其慮至為周密。 查拿出力者,事定仍與獎勵。 查拿出力者,事定仍與獎勵。 如不愿獎勵,並即按照時價給領,以示體恤。 如陛下欲獎包順,亦宜令王韶為之,使包順為王韶用,韶為陛下用,尚復何求? 如不愿獎勵,並即按照時價給領,以示體恤。 如此明文獎勵,則水師弁兵豈不人人踴躍、奮勉爭先,更可收得人之效。 宋敕或用之於獎諭,非敕初意。 永佑善獎借人,上下咸得其歡心。 永福獎慰之,令往埤南番界募悍卒數千人助戰。 永福獎慰之,令往埤南募悍卒數千人助戰。 小北,這次你又立了大功,說說看,你想要什麼獎勵? 尤好獎拔才俊,培植士類。 尤宜殊恩特沛,以獎勳勤。 向來獎勵勤勞,本視其事之輕重難易以區分等差。 岳父過獎了,我還差得遠呢! 得旨嘉獎,加都督同知。 得旨嘉獎,命以道員儘先補用。 得旨嘉獎,文武員弁及義民首下部議敘。 得旨嘉獎,擢正紅旗蒙古都統。 得旨嘉獎,下部俟事平日優敘。 得旨嘉獎,拔兵丁雷廷春為外委。 得旨嘉獎,總兵王得祿等升敘有差。 得旨褒獎,下所司從優議敘。 得近書,具至心,可勤道獎志也,司命君自在東宮。 得旨嘉獎,賞雲騎尉世職。 得旨嘉獎,擢都司盧植為副將,賞知府慶保道銜。 得旨嘉獎,賜雙眼孔雀翎。 得旨嘉獎,命以三品京堂候補。 得旨嘉獎,擢參將銜周國泰署福寧鎮總兵官,總兵官孫大剛等下部議敘,千總周應元等升擢有差,賞兵勇詹名顯等頂帶、銀牌。 得旨嘉獎,賜玉搬指、荷包、蟒袍。 得旨嘉獎,加太子太保銜。 得旨嘉獎,擢千總陳光求為守備。 得旨褒獎,下所司從優議敘。 得旨嘉獎,賞守備謝建雍花翎、縣丞范邦幹等升敘有差。 此番官兵用命血戰者多,必須從優獎勵,仰候銀兩遵照格例賞賚。 然而石氏克纘等力莫能勝,所賴向義鉅公鑒投艱之重任、各助一臂之力,獎彼仁嗣、共出五家之財襄諸義舉。 然治亂推移,愛惡相攻,情偽萬端,故要時競,其獎孰知所以? 王獎楷風節,命掌都察院左都御史。 由本廳員賞給匾額,以示獎勵。 若如部議各案隨摺所保員弁,按照異常勞績覈獎,其彙保員弁,不得援照優獎辦理,是功同賞異,斷不足示公平。 先是鄭成功略泉州屬邑,泉州副將韓尚亮堅守不下,世子濟度大獎之,擢海壇總兵。 喜獎勵後進,歐陽修、尹洙皆出幕下。 事定後,當酌籌獎勵之法上聞。 事聞,硃筆圈其名,賞獎武銀牌,擢把總。 而來書又復推獎太過,以為與僕談論,比之飲醇。 全島十五廳,均置苗圃,為獎勵造林良法,嘉義其一也。 而又糾之以政,行之以禮,閑之以義,奉之以仁,勵之以勇,秉之以忠,教之以務,使之以和,嚴之以刑,獎之以祿,故民皆可使,而足勝於天下。 一、收捐米石,宜按照捐輸申算獎敘也。 臣某等學法,未備俯仰之格,齋法難精,多違妙軌,不合典式,進止犯科,為四司所糾,五帝所執,千愆萬罪,特希赦宥,哀原未悟,愚昧不及,矜獎善心,不賜譴罰。 自應酌量加恩,以示獎勵。 其官弁兵丁內,有人材弓馬出眾者,獎賞記名,以備考拔。 何不改此行,慈心以自獎? 其番目尚能辦事者,獎以銀、帛。 五功以上,分別詳請題升,以示優獎。 及饋餉錢糧等事,督責有司,速為應副,以親筆敦獎激勵,且使諸帥臣協力共濟,庶使萬全。 上庫之次日,填明正副實收,編號用印,正實收截給本生收領,副實收每半月彙詳奏請獎敘,分別造冊送部,請換執照。 上以海蘭察甫抵臺灣,即能用少擊眾,諭獎之。 其餘出力員弁、兵勇、團練人等,准其查明奏請獎敘。 上以其能用少擊足,諭獎之。 其曾中立、黃奠邦仍照加賞巴圖魯名號之例,各賞銀一百兩,以示獎勵。 其隨同柴大紀打仗出力之武舉陳宗器、黃奠邦,亦著常青酌量獎賞具奏。 其餘出力人員,俯容臣等會查確實,分別開單請獎。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