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念永曆既獲,大勳克集,士卒免征戍之苦、兆姓省輓輸之勞,疆圉從此奠安,閻閭獲寧幹止。 初,永曆二十八年,耿精忠據福建,請會師。 初,康王大夫尹喜善星曆,退為關令,結草為樓,瞻星候黑。 念元洞玉曆,至遼廓無光。 念邑志曆年已久,恐多缺漏,爰集儒紳,延學諭謝、鄭二公,相與採輯,而纂修之。 初,永曆己丑開科於粵東,詔各勳鎮考送諸生赴試。 初,永曆癸巳差萬年英封成功為延平王。 到,仍置曆標附了畢,退付元主。 前朝永曆皇帝諱由榔,乃神宗萬曆皇帝之孫、桂恭王常瀛之少子。 十六年夏五月,永曆在永昌。 十四年,永曆遣使,進成功延平郡王、招討大將軍。 十一月十八日,永曆在緬。 十一月,永曆自象州抵桂。 十洲遍曆橫洋險,百谷同歸弱水沈。 十洲遍曆橫洋險,百谷同歸弱水沈。 十一月,永曆帝目象州復回桂林。 十四年春三月,永曆在雲南。 南行曆縣藤峽,維舟飲水。 即永曆二年十一日,皇上在端州賜臣特敕,亦是正樞臣之銜。 即令永曆入緬,以避我兵,不若進兵騰越,由干崖直抵銅壁關,傳諭緬王,將永曆獻出,則我八旂大兵並不入你緬國地方,若或不從,即發兵數十萬踏平阿哇城,將你緬地再開作一箇布政司州縣。 即官曆上望日時刻推之,則交會之時刻可知,此定朔之法也。 又入於永曆六年、監國七年。 又大曆年,李得琳先生居之得道。 又曆识士人于库年库运登科者,多为举人,有禄者言也,无禄不在此。 又大衍等七曆所差不多,法數大同而小異,亦是遞相因藉,乘除積累,漸失豪釐。 又西曆正月二十四日,新任駐德欽憲許君竹篔與舊公使李君丹崖前赴澳國都城,以視彼此交接篆務也。 又明天曆朔、望小餘常多二刻半以上,蓋創曆時惟求朔積年數小,減過閏分使然,故求日月交食為疏。 又唐大曆中,李德林先生修行得道,宮已廢久。 又以新曆上考春秋中有日朔者,二十四事,失不中者二十三事。 又合朔曆日,日行歷四時一周,謂之一歲。 古人制曆,以十九年為一章,每章有七個有閏月的年,以一章為一單元,把節候月日分配均勻。 古天文律曆數賅而存焉。 古來曆家,非不知七政亦左行,但順行不可等,只得將其逆退,與天度相值處筭之,因四後遂謂日月五星逆行也。 古今曆家只推算得箇陰陽界限爾。 古者唯以夜半中星孜其日度,是以容成造曆,車區占星是也。 古有史官典曆主日,王者何事而自數莢? 古者司史,曆記前言往行、禍福存亡之道。 古今曆惟康節曆用十二萬九千六百分大,故密也。 司曆占星,窺授氛而奏上,奉祠祝國,存夜氣以朝元,惟熒惑之留退靡常,而玄科之檜禳可用,綱維有在,回斡非難,主鬯無虞,藹春暉於花萼,承桃有慶,動喜色於楓宸。 同日,封永曆帝為永明王。 同年南明永曆帝死於雲南。 否則王者治曆明時,鑿池築池,何為者也。 推策授時,曆數宣和於玉燭。 周曆合天心,陽爻畢於巳,正陰發離午,自丁終於亥。 周天曆紀運度玄關,九壘土神各為比地。 收支勘合、赤曆單狀,有無失收、濫支、差錯、不完。 收功在一時,曆世荷餘光。 哼哼哼,曆算七倍九分九咧。 右玉曆,若是普薦,不立正薦、附薦項目,便將亡人姓名,從頭具去,量所度亡魂多少及紙高低,為則一行,可寫數名。 右自戊戌年十二月十五日,永曆及文武諸臣眷屬踉蹌去滇,避兵異域,壬寅三月出緬至滇,凡三年零五個月事實,本無大政奇略堪記,然明朝末運君臣文武存亡所繫在此。 右玉曆引攝,所薦魂儀,削除黑剡,來赴齋壇,以憑超度施行。 教出三乘,玉曆恢張於五劫。 唐僧自收三徒而後,曆諸國土,未曾添注法名,而女國何以忽添? 唐大曆中,有鄒和尚者,始來小溪之繖山,教民黃氏以造霜之法。 唐大曆中,鄒和尚始教民黃氏造蔗霜法。 唐大曆中,鄒和尚始教民黃氏造蔗霜法。 唐自大曆以河北三鎮為悍藩所據,至元和中,田弘正以魏歸國,長慶初王承元、劉總去鎮、幽,於是河北略定。 唐大曆閒,有僧號鄒和尙者,不知從來。 唐大曆五年,令尹范公惜俯見泉脈浸潤,命鑿池以便庖廚,李玄卿有記。 唐大曆中,鄒和尚始教民黃氏造蔗霜法。 唐一行之曆法得之國清,郭景純之地理受之錦囊,陳圖南数學傳穆伯長以逮堯夫,象學傳种放至范谔,非獨受者弗可以强,雖授之者亦弗以强之人。 唐大曆中,鄒和尚始教民黃氏造蔗霜法。 唐自大曆、貞元以後,強藩不制,而成德一軍,尤為驍悍。 唐大曆問居仙水洞中,辟穀宴坐,百有餘年,後仙去。 唐代宗大曆七年,為唐相李泌之師。 唐大曆中,有王員外郎者好道衛,雖在朝列,布衣山客日與周旋。 唐代宗大曆七年,玄和先生張大空者,李泌之師,居之得道,後入元陽宮尸解。 唐傅仁均造戊寅曆,定朔始得行。 唯日得其中道,故凡曆測,皆以日為主而作準則也。 四分曆最後戰勝,遂得頒行。 四日,永曆皇帝出雲南省城,西奔永昌府。 四日,永曆帝走永昌府,傳諭罪己。 四分曆的成立,也在於效驗。 四分曆所以能頒行,全靠他的效驗遠勝太初曆。 四高宗世宗子弘曆以宏歷字代,改明弘治年号为宏治,改时宪曆为时宪书。 因曆陝境,分十二路遣曹官及郡縣能吏十二人按口分給,遠近悉遍。 因出己所治律曆諸說相疏證,多不謀合。 春曆八千,坐閱綵衣之衮衮。 春曆八千,坐閱綵衣之衮衮。 春,永曆帝擢為兵部右侍郎,總督兩廣,協瞿式耜守桂林。 因上曆喻,是以知聖人檢約聖智神通,冥於真空,物來感之不得已而後應,常應常寂,不離至道,如網之有紀有網,引之而眾目齊張也,故云是以聖人以約為紀也。 朕虔守宗桃,祇膺曆數,夙夜兢惕,懼不克勝。 地曆者,皇道起於子,帝道起於丑,王道起於寅,霸道起於卯。 地理分四十四山,曆書亦分二十四時,時與山每每相應。 木春王,火夏王,金秋王,水冬王,皆依曆以四立日前夜半為王之始。 夏五月正曆,以正月為歲首,色上黃,數用五,定官名,協音律。 夏五月正曆,以正月為歲首,色尚黃,數用五,定官名協律呂。 夏曆孟冬上浣,愚弟林芹香拜題。 外曆容或不定,如此丁亥之數不將已過平。 外曆容或不定,如此丁亥之數,不將已過乎。 大曆十二年,加京官俸,三公、宰相每月各一百二十貫文,中書、門下侍郎月各一百貫文,遞至雜職,月各一貫九百餘文。 大曆五年,歲號闈茂,八月一日處士李玄卿記。 大曆七年,有玄和先生張太空居之得道。 大曆十三歲歲直鶉首,止于宣城道觀,焚香返真於虛室之中。 大曆七年,玄和先生張太空者,李泌之師居之,得道後入元陽宮尸解。 大曆二年十一月,帝受佛戒於帝師,作佛事六十日。 大曆二年,詔陝牧節東諸侯歲貢之貨,為朕寺之,所以表殊缵而謝玄聖也。 大曆十四年,閣羅鳳子鳳迦異先閣羅鳳死,立迦異子,是為異牟尋。 大曆十三年正月十五日中嶽道士吳筠記。 大曆十二年夏五月建,渤海昊崇休鐫。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