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标的物灭失案件的审判思路是怎么样的?
7月27日 碎骨族投稿 一、诉讼标的物灭失案件的审判思路是怎么样的?
确立如下审判思路:首先应该及时释明引导当事人选择恰当的诉讼请求;其次要掌握此类案件证明责任分配的一般原则;再次要在特定案件中确立灭失标的物的价值认定方法与评估鉴定的限定;最后要正确把握标的物灭失案件中酌定损失方式的适用。
二、诉讼标的物灭失的范围界定
诉讼标的物是当事人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本文所指的诉讼标的物仅限于通常意义上的财物,不包括行为等。在合同法中,标的物灭失指彻底毁坏不留残值以及下落不明等情形,如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表述为“标的物毁损、灭失”。本文所称的标的物灭失,是为了研究和表达上的需要对某一类案件情形所作的统称,不同于法律中常用的灭失,比其范围要广,是泛指同一类型的案件。既包括物理意义上的毁损、彻底毁坏不留残值,也包括下落不明,还包括诉讼中查找不到的拟制灭失。根据标的物灭失的情形,以及与诉讼的关系,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涉及标的物灭失的案例,可以分成三种类型。
1。实际灭失。即在诉讼时,标的物确实已经毁损、毁灭或者下落不明(如遗失等)。此种情形比较常见,案例一即属于此种类型,车辆经过多次交易,查找不到下落。
2。拟制灭失。即在诉讼中,一方否认持有标的物,或者认可持有但拒不提供标的物,导致人民法院在该案的审理中,无法查明标的物的确切下落。如案例三:原告孙某母亲死亡后,原告应被告王某的要求,购买了金首饰3件(价值12092元),作为陪葬品交给王某。但王某没有将其用于陪葬而是据为己有,原告要求返还。被告则辩称放入死者衣服口袋一并火化了,不应该承担返还责任。
3。金钱灭失。这是指在家事纠纷诉讼中,有证据能证明一方曾经持有一定数量的共有金钱,但在诉讼中,曾经持有的一方主张现在已经部分或全部使用完毕,而相对方又无证据证明该金钱现在仍然存在。如案例二。
三、及时释明引导当事人选择准确的诉讼请求
固定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是法官审理案件的第一步,也是请求权基础分析法的基础,因此法官需要让当事人明确和固定诉讼请求,才能开展后继的审理工作。为了保障审判的针对性以及诉讼的经济性,相关司法解释明确法官可以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予以释明,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35条的规定,以及《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4条的规定。在标的物灭失案件中,当事人可能会提出返还财产、分割财产、确认物权、赔偿损失等不同的诉讼请求。由于灭失的类型不同,会导致诉讼请求与案件不匹配,请求的内容不具有可执行性或可裁判性。如果简单机械地按照当事人的请求进行审理,就会增加诉累,也会影响裁判的可接受性和可执行性。因此,为了妥善解决纷争,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应当根据不同的请求权基础,以及不同的灭失类型,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评估分析。如果认为其诉讼请求不当,应及时向当事人作出释明,引导当事人选择恰当的诉讼请求。具体而言,可以按下列情形予以释明:
1。实际灭失请求赔偿。标的物确实已经毁损、毁灭或者下落不明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当事人要求返还的,因此时标的物已不可能重现,除可以返还替代物外,应当向其释明变更诉讼请求为赔偿损失。
2。拟制灭失避免诉累。持有标的物的一方否认持有标的物的,权利人可以要求返还财产(若不能返还则赔偿损失),或者直接要求赔偿损失。权利人仅要求返还财产的,在不能查找到具体标的物的情况下,为减少诉累,应向权利人释明增加若不能返还则赔偿损失的请求,人民法院在审理时应一并查明标的物的价值;当事人坚持不增加的,可以只判决返还,但应向当事人释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494条的规定。因为根据该条的规定,在不能执行原物的情况下,可能要再次引发诉讼来确定赔偿损失的金额。
3。实际灭失不确权及其例外。对于标的物确实已经毁损、毁灭或者下落不明的,一般不宜提起物权确认之诉,应当予以释明,引导其主张赔偿损失。因为标的物存在,物权就存在;标的物一旦毁损灭失,则特定物之上的物权也不复存在,这时物权已经消灭。原物权已经不存在,行使物权请求权的基础已经丧失,就不能再行使物权请求权了,只能另行提起侵权之诉。此时即使曾经的物权人请求确认物权,亦不应简单支持其请求,而应当予以释明,引导其主张赔偿损失。但是,有原则就有例外,当实际灭失的标的物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争议,对灭失之前的所有权归属进行确认,对当事人双方存在确认利益且具有现实的争诉价值时,允许对过去的物权进行确权是恰当的。〔1〕因此,当事人对确实已经毁损、毁灭或者下落不明的标的物存在物权争议,若物权争议的当事人仅存在物权争议,不负有赔偿或补偿责任,且只有确定物权人,才能进一步向负有赔偿或补偿责任的责任人主张权利时,物权争议者可以提起物权确认之诉。权利人请求确认物权成立的,应支持其诉讼请求。
4。抵押物实际灭失的释明。抵押权人对已经实际灭失的抵押物要求行使优先受偿权的,此时应该根据我国物权法第一百七十四条的规定,向当事人释明,抵押权人可以就该抵押物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优先受偿。当抵押物实际灭失后不存在或无法获得保险金或侵权赔偿时,若抵押物的灭失系因抵押人过错所致,应向抵押权人释明变更诉讼请求为以抵押物价值为限承担赔偿责任,或者要求另行提供抵押物。
四、准确分配对标的物进行确定的证明责任
在涉及标的物灭失的案件中,标的物的确定直接影响审判的进程,无论是返还还是赔偿的诉讼请求,都必须建立在标的物确定的基础上。在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明确后,第二步要对标的物进行确定,只有证明标的物现时仍然存在,才能判决返还财产;或者通过证明标的物的原先存在状态,才能进而确定该标的物的价值,才能确定判决赔偿的具体金额。因此,标的物的确定对于案件的审理进程至关重要。
综合上面所说的,诉讼标的物被灭失那么就会涉及到赔偿的事宜,对于此案件,执法人员在审理的时候就会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处理,在审判的思路上就会结合案件的整个的过程来确定责任,最后决定该由谁来进行赔偿这个损失。
民事调解一般去哪调解?一、民事调解一般去哪调解?1、到辖区居委会、村委会申请调解;2、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3、到人民法院起诉。《村委会组织法》第二条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
申请再审向哪一级法院申请?一、申请再审向哪一级法院申请?根据不同情况,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或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
要是被告不出庭有什么后果一、要是被告不出庭有什么后果?被告不出庭法庭通常情况下会缺席审判,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以及提交的证据,直接判决。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
申请再审需要交诉讼费吗?一、申请再审需要交诉讼费吗?当案件再审时,是否也需要交案件受理费,这个需要分情形,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再……
庭外和解协议书范本是怎么样的?一、庭外和解协议书范本是怎么样的?甲方:年龄:住址:身份证号码:乙方:年龄:住址:身份证号码:丙方:丁方:甲乙丙丁四方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综合考虑……
如果网贷收到法院传票怎么办?一、如果网贷收到法院传票怎么办?第一,当法院给自己送达传票的时候,如果没有特殊原因,最好要签收,因为不管自己是否签收传票,之后的诉讼程序依然会照常进行,自己没有签收传票的……
先予执行的法律依据有哪些?一、先予执行的法律依据有哪些?先予执行的法律规定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可以先予执行,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也可以先予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法院传票没收到法院会开庭吗?如果法院传票没有收到的,人民法院不会开庭传票的送达方式:(一)直接送达直接送达又称交付送达,是指人民法院派专人将诉讼文书直接交付给受送达人签收的送达方式。直接……
二审驳回上诉会通知被告吗?一、二审驳回上诉会通知被告吗?原告的诉讼请求被法院驳回,法院一定会通知被告,将判决书送达给被告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
送达回执方式有几种方式送达(1)直接送达。仲裁委员会送达仲裁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本人不在的,交其同住成年亲属签收;已向仲裁委员会指定代收的,交代收人签收;受送达人方是企业或单位,又没有向仲裁委员会……
民事调解程序是怎么样的?一、民事调解程序是怎么样的?(一)受理纠纷:1、当事人请求调解的纠纷及时调解;2、发现纠纷要主动受理及时调解;(二)调查分析:受理纠纷,要迅速查明……
民事案件被告接到法院传票要如何处理一、民事案件被告接到法院传票要如何处理?被告接到法院传票后应该在规定的时间递交答辩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送达起诉状和提出答辩状人……
什么是强制执行公证强制执行公证是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债务人自愿的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对以给付为内容的债权文书进行公证,如果债务人不履行义务,债权人可以不经过诉讼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
派出所可以公正借条吗派出所并没有开展借条认证这样的业务,这种情况可以到司法局公正处办理司法公正。借条属于借款合同,可以公证,也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公证法》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
公证律师与见证的区别有哪些比较公证和律师见证各自的特征,我们可以发现其主要区别所在:1、行为的主体不同,前者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证明机构,后者是以营利为目的的律师事务所。2、行为的依据不同,前……
公证书有效期是多久公证书的有效期一般分为3类情况:一、公证书中未规定的,有效期由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单方规定,公证处一般不作规定。一般民事类公证如出生公证、结婚公证、亲属关系公证、学历学位公证……
老家的房子没有房产证可以公证吗房子没有房产证不可以公证。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监护人代理申请办理公证的不予公证。2、当事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没有利害关系的不予公证。3……
公证错误是否能全赔偿能。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涉及公证活动相关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当事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申请公证致使公证书错误造成他人损失的,当事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公证机关依法尽到审查、核……
怎样办公证办理公证按下列程序进行:一、申请。1、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2、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身份证明,法人资格……
强制执行公证的效力怎样强制执行公证效力是对于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文书,可以不经法院审判程序,而直接申请强制执行。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对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是一种很好的保障。但这种文书也比较复杂,……
父母首付怎样公证国内的文书申办公证,到相关的公证处申办即可。如您持有的国外文书,在中国使用,需要进行公证认证,其手续是在文件出具国家进行的。《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八条自然……
赠与合同到哪里公证公证所。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2、所赠与财产的所有权证明。3、赠与财产属于共有的,应提供共有权证明及共有人同意赠与的意见。4、赠与合同或赠与书原件……
房屋公证需要什么证件?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件及复印件;2、卖方要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及复印件;3、出卖共有房屋,卖方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卖的书面意见;4、购房合同;5、公证……
法律规定赌博被抓拘留多久一、赌博被抓拘留多久参与赌博一般拘留5天以下,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治安管理处罚法》七十条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