贼喊捉贼!张恒因帮郑爽偷漏税,被罚3227万,曾否认教郑爽偷漏税
近日,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前期在郑爽偷逃税案件检查过程中发现,张恒作为郑爽参演《倩女幽魂》的经纪人,负责相关演艺合同签订、片酬商谈、合同拆分、催款收款等事宜,并具体策划起草"增资协议",设立"掩护公司",掩盖"天价片酬",规避行业主管部门监管,帮助郑爽逃避履行纳税义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综合考虑张恒的违法事实以及有关情节等因素,对张恒处以郑爽在《倩女幽魂》项目中偷税额(4302.7万元)0.75倍的罚款,计3227万元。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已向张恒依法送达《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限其在规定期限内缴清罚款,目前正在依法追缴中。
税务部门考虑到张恒对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犯罪行为有立功表现,所以进行了从轻处罚。从轻的力度是25%。
适用32条,而不是33条,也许是税务部门认为这个违法行为并不轻微,也可能不是初次违法。否则,有免罚的可能。
第三十三条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整体来看,税务部门对张恒的处理决定还是有理有据的。
文娱业健康规范发展需加强行业自律
一、对明星经纪机构和经纪人需加强多部门监管
近期,中央宣传部印发《关于开展文娱领域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提高准入门槛,规范艺人经纪。严格执行演出经纪人资格认证制度。研究制定演员经纪机构、网络表演经纪机构等管理办法。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强化职业道德委员会职能,积极开展道德评议,及时对违法失德人员和纵容违法失德行为的经纪公司、明星工作室进行行业抵制和联合惩戒。
二、促进文娱业长期健康规范发展
依法诚信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文娱行业从业人员及经纪人和经纪公司更应该增强法治意识,在自身遵纪守法的同时,提醒、督促艺人自觉履行纳税义务。
早前,张恒曝光某爽偷税漏税的聊天截屏后,张恒口碑好转,从「渣男」的骂声中逐渐解脱出来。甚至有网友表示张恒以一人之力撬开了娱乐圈的黑幕,是英雄行为。但是没想到,原来他也是这黑幕中的一员,并且还是亲手执行的那一位。而之前张恒还曾发声否认曾教某爽偷漏税,现在这个处罚通告可以说啪啪打他脸了。
难怪在张恒因为帮助某爽偷税漏税而被罚的消息传出后,网友们纷纷喊话「贼喊捉贼,谁也逃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