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底,项目组来了位应届毕业生,98年前端开发小伙,能力还不错,上手项目也很快,除了不爱加班,综合能力突出,得到了项目经理的栽培。 最近一次例会上,因项目进度滞后,项目经理规定全体组员每周一到周五需加班赶工,并强调包括这位98年小伙在内的几位加班较少的人员需无条件服从。 小伙被点名,觉得自尊心受到伤害,再加上非常抗拒加班,会后随即提出离职,没有向组员打招呼,第二天直接没来,这也是这位98年小伙自今年6月毕业以来,4个月内的第3次离职。 我觉得,加班的动力来自于等价交换,付出一定的劳动时长换取等额的收获,包括薪资、休假、升职加薪、肉眼可见的个人成长等。明确"加班两小时1百块",估计没人不爱吧。 明文也规定了加班费事宜: 一、劳动法双休日加班怎么计算加班费 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2倍;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但是又有几家公司能够真正做到呢? 如今时代也早已经发生了巨变,并不是所有的人都需要在为自己的生存而烦恼。 工作可以带给我们基本的生活保障之外,如果一个人在生存上没有太大压力,他就会有更高的、全新的自我实现需求。他们愿意把时间和精力花在考证、学语言、学艺术等层面提升自己,就是因为他们觉得值。 现在很多企业盛行996常态性加班企业文化,996甚至007。大家身边有这种坚决抵制加班的95后吗?大家怎么看待当代年轻人坚决不加班这一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