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镇西专栏】 我为"禁止教师给自己子女补课"的建议点赞喝彩! 原创作者|李镇西(原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实验中学校长) 本文为李镇西校长原创,首发李镇西校长个人微信公众号"镇西茶馆-ID:zhenxichaguan",校长传媒获得授权发布 最近两天,一个投诉沸腾并娱乐了网络江湖: "建议教育局立法禁止教师给自己子女补课,维持公平。" 我想,这位"奇葩建议者"真的那么傻吗?难道他精神失常了?否则,一个思维正常的人怎么可能提出这样荒诞的"建议"? 他能够正常打开笔记本或使用手机上网,并找到相应的建议网站平台,还要言不烦地写出这条建议,至少证明,他的精神没有错乱。 剩下的只有一种可能:这位"奇葩建议者"在说反话。 他有意以这种违反常理的"逻辑"表达对教育行政部门某种做法的强烈不满。 什么"某种做法"呢?我理解,就是教育上的许多"一刀切"规定。 比如补课。平心而论,针对现在的"补课"泛滥成灾,并隐藏许多腐败因素,教育行政部门禁止补课,这从原则上说是正确的。但本来学生的学习基础就有差异,对需要补课的孩子补课天经地义,现在"一刀切"地禁止了,让那些确实需要个别辅导和补课的孩子怎么办? 比如分班。长期以来,不少学校把同年级的孩子,按照不同的"层次"分为普通班、重点班、火箭班……这的确有违教育公平。但"因材施教"是老祖宗传下来的符合教育特点的原则,如果对不同的孩子"一刀切"地施行同样的教学,是不是另一种不公平?当然,我也理解教育行政部门的无奈,因为太多的学校正是打着"因材施教"的幌子,以"分班"的名义淘汰"差生"。 比如谈心。因为教师队伍中出现过个别流氓,于是有教育局出规定:"严禁男教师单独和女生谈心。"因为有个别男教师是色狼,就怀疑所有男教师,并"一刀切"地禁止所有男教师"单独和女生谈心?这是对所有男教师的人格侮辱! 以上种种,什么逻辑?难道不奇葩吗? 公平的含义之一,恰恰是"差别化对待"。比如,你能说对女性的某些照顾是不公平吗?难道奥运会取消男女比赛而一律男女混合比赛才是"公平"的吗?又比如,对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某些欠发达地区进行某些政策性的扶持,你能说这是"不公平"吗? 还是回到教育上来。如果认为上面所说的教育行政部门以"维护公平"的名义而搞的"一刀切"都是正确的,那你凭什么认为建议"禁止教师给自己子女补课"就是荒诞的? 如果说"奇葩建议"真的很奇葩,那首先是因为有"奇葩政策"。 在我看来,"奇葩建议者"明明就是以逻辑上的"归谬法"反驳"奇葩政策",即先假定教育行政部门的那些规定是正确的,再顺着其"逻辑"推出明显荒谬的结论。这和中国古代的"以子之矛攻子之盾"有异曲同工之妙,即拿对方的观点、方法来反驳对方。 而且,可喜的是,"奇葩建议者"的正话反说,果真引出了更多"建议",虽然这些评论者大多是在嘲笑"奇葩建议者"的匪夷所思,但他们恰恰是自觉不自觉地顺着"奇葩建议者" 所采用的"归谬法"的思路提出了更奇葩的建议—— "有人太会做饭,而我只会下方便面,这不公平。" "有人太有钱,这钱也不能用于培养孩子,应该大家平分,以免有违公平。" "为了绝对公平,老师只能在课堂上授课解惑,课后学生一律不准提问,老师也一律不准回答,否则有失公平,以补课论处。" "姐姐禁止给妹妹辅导功课,不然对没有姐姐的同学不公平。" "课堂上有人睡觉,其他人不睡觉还在坚持听课,这对睡觉的同学也不太公平。" …… 这些嘲笑者可能不知道,他们在嘲笑"奇葩建议者"的同时,其实是在帮他反驳某些荒谬的"一刀切"政策啊! 你说,如此智慧的建议者,哪有半点"荒诞"之处?我能不为这位"奇葩建议者"点赞喝彩吗? 2021年8月5日 今后谁敢做教师? ——谈"男教师为什么不能单独找女生谈心" 原创作者|李镇西(原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实验中学校长) 本文为李镇西校长原创,首发李镇西校长个人微信公众号"镇西茶馆-ID:zhenxichaguan",校长传媒获得授权发布 昨天推出《我为"禁止教师给自己子女补课"的建议点赞喝彩》后,没想到会引起那么大的反响。 更没有想到的是第一条留言:"男老师,不单独约谈女学生,个人觉得很合理的。男老师为什么要单独约学生。"我当时很想回复:"为什么要单独约学生?很简单,教育是心灵的艺术!"当然我没有回复,因为我估计这位留言者听不懂。 我想到2006年4月8日那天我写的这篇文章,当时连博客都还没有,我是发在我当总版主的《教育在线论坛》上。整整15年过去了,今天,我一字不改,全文重推。比较长,但我觉得值得细读。 今后谁敢做教师? ——谈"男教师为什么不能单独找女生谈心" 一
前不久,我在批改学生作文的时候,看到一个女生在作文本里面夹了一张纸条:"李老师,我遇到困难了,想请你帮我,能和你单独聊聊吗?"下午放学后,我把她请到办公室促膝谈心。原来她父母最近离婚,她接受不了这个现实,心情很郁闷,一上课就发呆,甚至不想读书了。我耐心地开导她,和她聊了一个多小时。谈心结束时,她真诚地说:"谢谢李老师!我现在心情好多了。以后我有什么困难,还找你!"我说:"可以!我就是你的110!" 我现在每天都坚持做"五个一工程"--上好一堂语文课,找一位学生谈心或书面交流,思考一个教育问题或社会问题,读不少于一万字的书,写一篇教育日记。在这"五个一"中,最重要的是"每天找一个学生谈心或书面交流"。在我看来,离开了和学生心与心交融,一切教育都谈不上! 所以,从教二十多年来,做学生心灵求助的110,成了我的第一份内事。虽然很累,但很愉快,更以此而自豪! 但是,如果我是无锡市的教师,恐怕这"110"就做不成了。不但做不成,而且上面所说的和那个女生促膝谈心,还成了"违规"行为。 二
据媒体报道,无锡市教育局最近出台了《2006年全市学校安全及综合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其中明确规定:"任何教职员工不得将学生特别是异性学生留在教室、宿舍或其他僻静场所进行单独谈话、辅导或帮助料理其他事务。" 据说这个《通知》已经出台了有一段时间了,但我居然是4月1日那天才知道的,当时我第一个反应是:今天是"愚人节",当不得真的。我还为这个"愚人"的创意而叫好,真是幽默到家了!巧的是,4月1日我刚好在无锡市讲学。那天在礼堂舞台上给一个班的高中学生上的班会课,是谈论"爱情"这个话题。面对第一次见面因而比较拘谨的学生,为了缓解他们的紧张,我说了几句玩笑话:"今天我要谈的话题,本来应该只适宜于与同学在僻静场所单独交谈的,但是,因为听说无锡教育行政部门刚刚做了个规定,说严禁任何教职工单独和异性同学在僻静场所接触,所以,我不敢违犯,只好入乡随俗,把这个隐密话题拿到这个公开的场所和你们集体谈话!这样就不违反无锡市教育局的新规定了。"学生们哈哈大笑,台下几百名听课的教师也热烈鼓掌。那一刻,我觉得自己能够参与今年的"愚人节",真是开心! 今天——2006年4月8日,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节目报道了无锡市这个《通知》,并披露了各方反应。我才知道,原来这个"任何教职员工不得将学生特别是异性学生留在教室、宿舍或其他僻静场所进行单独谈话、辅导或帮助料理其他事务"规定,绝非"愚人节"的搞笑,而是出自无锡市教育局庄严的文件。 我注意到中央电视台节目中,无锡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领导的解释,大意是说这样做是一种双向保护,既保护学生,也保护教师,云云。我一点都不怀疑无锡市教育局良好的初衷,更不怀疑他们对"保护学生保护教师"的真诚善意,我甚至能够理解他们的某种迫不得已的"无奈"――的确,教师非礼异性学生甚至对学生性侵犯的恶劣事件近几年时不时会出现在媒体上,无锡市教育局希望防患于未然,似乎是无可厚非的。刚才我到网上查了查相关信息,看到这样的一段话――"尽管男教师奸污、猥亵女学生,教师因患有精神疾病而伤害学生的事件在无锡还没有出现,但在国内不少地区都有发生。"无锡市教育局宣传群工处王书记告诉上海东方早报记者,该规定是出于爱护学生,将潜在的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
尽管我十二万分地理解无锡市教育局出台这个规定的良好愿望,但是却还要反对这个规定,因为这个规定违背了教育规律,并充满了对教师的极不信任和极不尊重!――有教师说这个规定是"对教师的侮辱",我认为并不过分。 在我看来,教师和学生"在教室、宿舍或其他僻静场所进行单独谈话"这是教育的常规方法之一,也是教师不可剥夺的教育权利之一。我常说:"教育是心灵的艺术。"这里的"艺术",既包括班级活动、集体谈话,也包括个别谈心。而从某种意义上说,个别谈心更能够让教师走进学生的心灵。不是说"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吗?我甚至不能设想,离开了个别谈心,我们的教育能够真正深入到每一个学生的心灵。即使同样的思想问题或学习困难,对不同的学生也应该采用不同的方法,因为每个学生的心灵都是一个独立而独特的精神世界,面对一个个这样的精神世界,仅仅是通过集体谈话或班会课,是很难取得教育效果的。除非我们把教育仅仅看成是标准化的知识传授而不是个性化的心灵感染,如果那样,学校与工厂无异,那自然不需要教职工"在教室、宿舍或其他僻静场所进行单独谈话"了。在《给青年校长的谈话》中,苏霍姆林斯基有几句话说得非常精辟:"某一教育真理,用在这种情况下是正确的,而用在另一种情况下就可能不起作用,用在第三种情况下甚至会是荒谬的。"所谓"一把钥匙开一把锁",正是这个意思。可现在,这个规定却希望教师用一把"钥匙"开所有的"锁"! 可能这个规定的制定者会说:"我们并没有反对教师单独和学生谈心呀,只是规定不能‘在教室、宿舍或其他僻静场所进行单独谈话’而已,怎么就说剥夺了教师和学生谈心的权利呢?"我不知道有多少教师会把学生请到自己宿舍谈心,不过据我所知,教师与学生在教室谈心倒是比较常见的(我就经常这样)。然而第一,教室是"僻静场所"吗?第二,既然是个别谈心,当然就需要在"僻静场所"谈,之所以需要和学生单独谈心,正是因为谈心可能会涉及到学生不愿公开的内容,学生的尊严和隐私也需要尊重。不在"僻静场所"谈,难道只能在操场、食堂等喧闹的场所谈吗? 四
这里还涉及到一个深层次的问题:师生关系究竟是一种怎样的关系?如果仅仅是传授知识和接受知识的关系,那么个别谈心显然是"多此一举"!因为在那种关系中,师生关系即人和"机器"的关系――学生只是接受知识的机器、考试的机器,而不是活生生的人,自然不需要"谈心"了――工人会和机器"谈心"吗?然而,我认为,师生关系绝不是人与物的关系,而是人与人的关系。在新课程改革的热潮中,"对话"理论越来越受到重视。这里所说的"对话",不仅仅是指教师和学生通过语言进行的讨论或争鸣,而主要是指师生之间平等的心灵沟通。这种"对话",要求师生的心灵彼此敞开,并随时接纳对方的心灵。因此这种双方的"对话"同时也是一种双方的"倾听",是双方共同在场、互相吸引、互相包容、共同参与以至共同分享的关系。"师生之间的这种相互作用或对话的交互性,说明二者的关系是一种互主体性关系,这不仅是指二者只是两个主体在对话中的互相作用,而且指二者形成了互主体性关系即主体间性,这样相对于对方,谁也不是主体,谁也不是对象,谁也不能控制谁操纵谁,或者强行把意志意见强加于另一方。"(金生鈜:《理解与教育――走向哲学解释学的教育哲学导论》)如果说,在过去"教师为中心"的师生关系中,教师和学生相对于对方都是一种"它"者,双方的关系是一种"我-它"关系的话;那么,在对话情境中,师生之间是一种"我-你"关系。在这种关系中的课堂教学过程,对师生双方来说,都是一种"共享"。师生之间人格的相遇、精神的交往、心灵的理解,便创造了也分享了真正的教育。这种教育,同时也是师生双方的生活,是他们成长的历程乃至生命的流程。 毫不夸张地说,离开了教师和一个个学生单独的谈心,教育便不再是一项富有魅力的"人"的事业,而只是一种熟练而机械的驯兽;学校也不再是师生生命的和谐互动的精神家园,而成了养鸡场! 五
在刚才的电视节目中,一位赞成这个规定的副校长说:"为了加强师德师风,这样规定是有必要的。"我认为这个说法混淆了道德和法律的界限。我也主张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但性骚扰或性侵犯显然首先是一个法律问题,而不仅仅是一个道德问题。换句话说,当一个人对别人进行性骚扰的时候,他已经触犯了相关的法律,应该承受的远不是什么道德谴责,而是法律追究。虽然目前在我们国家,对性骚扰者的法律追究在操作细节上还不完善,但去年(2005年)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新修订并得以顺利通过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对妇女实施性骚扰或者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受害人可以提请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这里,受性骚扰的女性当然包括学生。这样看来,如果把学生受个别教师性骚扰的事件仅仅看成是"师德"问题显然是不妥当的。 要防止学生受到性骚扰和性侵犯,最好的办法是,把法律的武器交给学生,让所有学生都明白相关的法律规定,并明确当自己遭遇到性骚扰后应该怎么办。很遗憾,这样的教育在今天的中国基本上还是空白。我们不是很注重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吗?这样的教育,也应该是法制教育的重要内容。如果学生真的遭遇了教师的性骚扰却不知道用法律来保护自己,这也叫做"法制意识太差"! 国家已经有了对包括女生在内的所有女性进行保护的相关法律,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却还要单独出台一个仅仅针对教师的所谓严禁"异性师生单独相处"的规定,难怪广大教师会感到自己的人格受到了侮辱。 六
还听到有人对此规定表示理解:"完全不必如此过敏,教育部门还规定‘不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准搞有偿家教’、‘不准接受家长吃请’、‘不准接受学生或家长的馈赠’、‘不准以教谋私’,这么多的规定,大家也没觉得自己就是其中违反规定的一员,也没这么紧张与慌乱。"是的,面对上述规定,我也不会"觉得自己就是其中违反规定的一员,也没这么紧张与慌乱",为什么呢?因为,"不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准搞有偿家教"、"不准接受家长吃请"、"不准接受学生或家长的馈赠"、"不准以教谋私"并不影响我做学生的思想工作,并不妨碍我把教育尽可能做得更好。但是,如果不准我"单独和异性学生在僻静场所接触",有时(注意,我说的是"有时")我会无法从事有效的有针对性的教育。再说直白一些,不体罚学生,不搞有偿家教(其实这个话题也值得议一议),不吃家长的饭,不接受家长的馈赠,不以教谋私,都不妨碍我教育,因为那些事都与纯净的教育无关,但"单独和异性学生接触"却与我有效、个性化的教育直接相关。不准我这样做,是对我教育权利的限制甚至侵犯。 因此,这个规定不仅仅是荒唐的,而且它所造成的社会影响将会很恶劣。无锡市教育局的同志一再强调,这个规定不仅仅是为了保护学生,也是为了保护老师。我理解这可能是担心学生骚扰教师或教师骚扰学生,但我不知道这种情况是不是真的到了需要教育局发文规范师生接触的严重程度了,如果的确已经很严重,请拿出真实具体可靠的调查数据!更何况,前面我所引用的那位教育局的同志已经明确说:"男教师奸污、猥亵女学生,教师因患有精神疾病而伤害学生的事件在无锡还没有出现……"可见,这个规定纯属是基于理论上的担心和通过想象的假设而制定出来的。这样的规定会给社会以误导,以为教师都有性骚扰和性侵犯的嫌疑――不然为什么会制定这么个规定呢?发生性骚扰事件最多的显然不是学校,但我至今没有听说过哪个机关单位、企业公司有类似的规定。近年来,我特别反感媒体炒作某某教师强奸学生,不是说学校没有发生过这样的事,但是,同样性质的案件在其他行业也有呀!但媒体炒作相对少一些,所以,极个别教师败类做出了这样无耻的事,媒体便大加炒作,给社会的印象好像是教师个个都是流氓!居然还有人造出一个词,叫"禽兽教师"!是谁犯了罪就追究谁,造这么一个词,给人的印象好像有这么一类(而不是一两个)教师,都是"禽兽"!强奸犯在其他行业也有,怎么没有人说"禽兽工人"、"禽兽经理"、"禽兽营业员"、"禽兽工程师",个别身居高位的腐败分子生活糜烂,怎么报上没有发明"禽兽市长"、"禽兽书记"的词儿呢?"现在教育界居然自己作出这样荒唐的规定,恕我直言,这简直等于是教育行业在自己侮辱自己! 七
写到这里,联想到我二十多年的教育经历,无数次和学生(当然包括女生)单独谈话,还无数次给学生单独辅导学业,甚至还多次请学生到我家里补课。在我的《爱心与教育》中,我还专门记录了我每天给一个学生煮鸡蛋的事(这可能算是"其他事务"吧)――当时,怕别人知道,我便单独让这个学生到我家里来吃这个鸡蛋。 有人说:"男老师可以找女生单独谈心,只是谈心的时候应该把办公室的门打开。"呵呵,说实话,我当年找女生谈心,从来没有刻意打开过门,也没有刻意关门,一切都是那么自然,想到没朝"那方面"想,怕啥?从什么时候开始,本来很纯净的男老师也变得"心虚"起来?明明心中没事,可当女生进办公室时,还得小心翼翼地注意一下门是否打开?当然咯,一般来说,我们那时候办公室的门随时都是开着的。 甚至,在1988年新学年开学的那天晚上,教高一的我还"单独"背着一个女生上医院!过去我为这样做而自豪,现在想来,这些做法都是"违规"的! 我不否认男教师中有个别流氓,但不能因此便对所有男教师都作"有罪推论",认为他们都可能是流氓! 我真不知道今后我如何做教师!而且,如果每个地方都如此"规定",今后谁敢做教师? 我实在想不通。既然这个《通知》在我看来已经把话说得有些耸人听闻至少有些夸张了,那就允许我也"耸人听闻"地"夸张"一回—— 仅仅因为有极个别教师(仅仅是极个别教师)非礼学生的行为,便禁止"任何教职员工""将学生特别是异性学生留在教室、宿舍或其他僻静场所进行单独谈话、辅导或帮助料理其他事务",这比当年反右斗争"扩大化"还要扩大化! 如果按这个逻辑推论,是不是因为有个别父亲奸淫自己的女儿,就应该严禁"任何父亲与女儿单独相处"呢?报上所披露的家庭暴力和婚内强奸的程度恐怕远远超过所谓"教师对学生的性骚扰"吧,那是不是为了防止家庭暴力和婚内强奸,就应该出台一个"严禁任何夫妻在僻静场所单独接触"呢? 200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