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初,朱某、周某通过微信沟通买卖花椒事宜(两人在中国花椒产业农商交流平台群认识),朱某从周某处购买20大包共计2100斤的花椒,合计应付货款35700元整。周某将20大包共计2100斤的花椒通过某物流公司运输到韩城市某镇花椒产业园区,朱某签收后未按时足额支付花椒货款。2021年6月10日朱某通过微信支付给周某20000元整,剩余货款15700元整,周某多次催款,朱某均拖延不予支付。 无奈之下,周某查到朱某所在地政府电话寻求帮助,镇政府随即指派镇人民调解调委会了解情况并进行调解。由于是跨境调解,所以调解员只能通过视频了解情况。 经了解,朱某对该笔货款是认可的,因为双方距离较远,朱某认为周某不会为了这笔货款赴陕西起诉,故心存赖账。针对朱某的错误认识,调解员将案件的法律关系逐一向朱某进行解释。后来经过数次耐心沟通,朱某同意一次性付清周某货款15000元。 @爱读书的肥猫 与人来往,人品很重要!切记,永远不要相信一个赖账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