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柳州人的朋友圈里都会被"某某江边钓起几十斤重的大鱼"刷屏好几次。在柳州,不禁止市民在江边娱乐性垂钓,这在广西乃至国内的城市也是少有的,而柳江河里的丰富渔获,更是令很多外地人羡慕不已。 在柳江河市区内的主要河段,不管白天夜晚,都可以看到有人在江边钓鱼,一些河段岸边鱼竿一根挨着一根,颇为壮观。有不少人甚至在中午顶着热辣的太阳垂钓。 据说,从柳江里钓上来的鱼,以鲤鱼、罗非鱼、鲫鱼、黄蜂鱼、草鱼、大头鱼、鲶鱼、蓝刀等为主,大的数斤重,如果钓上的鱼太小,大家一般都会放生。 难道,柳江河里只有这些鱼了吗?当然不是。 据了解,1979年的《广西淡水鱼类志》中记载,柳江河共存在鱼类有110种,随着柳江河环境和水质的不断改善, 至2016年,有记载的柳江河鱼类增加到181种。常见的有60多种,如青、草、鲢、鳙四大家鱼以及鲤鱼、鲫鱼、鲶鱼、大头鱼、黄蜂鱼、罗非鱼、鳜鱼等,品种很丰富。 "钓到芝麻剑等国家保护动物,要放生。"柳州市渔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夏赞军提醒广大钓友,目前柳江有芝麻剑、乌原鲤、花鳗鲡等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钓到这些保护动物,不能带回家,一定要放生,否则将触犯刑法。 夏赞军介绍,近年还有人在柳江河里发现了娃娃鱼,估计是市民放生的,实际上柳江并不适合娃娃鱼生存。若发现娃娃鱼,可以送到柳州市动物园或联系渔政部门处理。 记者从柳州市水上综合执法支队了解到,为加强对柳江河中心区水域的管理,优化生态环境,维持良好秩序,保障柳江水质、航道和防洪排涝安全,去年12月4日, 柳州市发布通告,决定将柳江河露塘至红花电站河段及其支流,洛清江雒容镇连丰村马步河口至雒容镇盘古村大糯屯与鹿寨江口乡交界处及其支流列为严管区域,严禁进行除沿岸娱乐性垂钓之外的任何其他非法捕捞行为;严禁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垂钓、游泳或进行影响饮用水源安全的其他行为。对违法相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由相关执法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通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柳州市水上综合执法支队法制科科长徐翔同时提醒,不能从桥上飞线下河垂钓,不能乘船、艇到河中间去钓,也不能爬到河中救生平台上钓。不能使用禁用工具比如水下可视探鱼器等钓鱼,因为这是以捕捞为目的的行为,属非法捕捞,已经不是娱乐性垂钓了。 来源 | 南国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