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柳州市、柳江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做好2021年秋学期一年级新生入学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2015年8月31日(含31日)以前出生的年满六岁儿童。 二、学区范围 以柳江二中和原米石加工厂交界处的铁路桥为界,铁路桥以西,柳堡路以北:柳堡路双号2号至68号(不含柳堡路4号税务小区)、柳堡路69号至465号。具体包括: 1.柳堡路69号至463号沿路片区:鼎盛家园(原米石加工厂)片区、石油公司沿路片区(含商贸苑)。 2.盛世花园片区(原老牛行)、汽车站片区和城投公司(原公路局)。 3.拉堡村委片区(含拉堡镇政府大院)、阳光米兰小区、双拥路、古岭小区、金泰苑、金福小苑、柳源居、水工厂生活区等。 4.区交通局和原林业局片区、金竺花苑片区。 5.司法局和交警队片区、拉堡二小和农业局片区等。 6.柳北路信访局片区、何家屯内、瑞丰国际恒美嘉园、司法小苑、江丽苑、中南小苑及原煤碳公司附近、区住建局、建设小苑、江郡苑、新田村(柳堡路南)、勃村(柳堡路南)辖区。 三、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一)报名时间 1.柳州市区户籍: 2021年7月10、11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7:00 2.非柳州市区户籍: 2021年7月17、18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7:00 (二)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2021年我市义务教育学校计划全部实施网络招生,报名方式:智能手机下载"龙城市民云"APP,然后点击"入学报名"图标,按提示完成信息录入。每位符合条件的招生对象只能报读一所公办学校。 第一阶段:6月29日—7月9日,柳州市适龄儿童网上报名核验。7月10、11日,对有需要的柳州市市区户籍适龄儿童材料进行现场核验。 第二阶段:7月10日—16日,外来人员适龄儿童(非柳州市户籍)网上报名核验。7月17、18日,对有需要的外来人员适龄儿童材料进行现场核验。 2.现场报名 除网上报名外,在网上难以递交材料、难以核验的学区生可以在7月5日—7月9日到学校门卫室领取预约号,7月10日、11日按预约号上时间段到校现场报名核验递交材料,避免人多拥堵。 7月14—16日将发放非柳州户籍生报名预约号,请家长到门卫室领取预约号,7月17、18日按预约号上的时间段到学校进行现场报名核验递交材料,避免人多拥堵。 网络报名且能够通过与公安、不动产管理等部门进行数据交换,核验成功的家长可以不用带小孩到学校现场报名。如因材料不全、无法核定房产的籍学生,以及进城务工随迁人员子女报名(主要是居住情况和务工情况无法系统内核验的情况),需进行现场核验。 因现在仍属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所有家长及学生进校时一律佩戴口罩,并严格实行进校门检测体温制度,体温正常者方可入校。 (三)现场核验地点 A审核点:励志楼一楼阅览室 1.柳堡路69号至463号沿路片区:鼎盛家园(原米石加工厂)片区、石油公司沿路片区(含商贸苑)。 B审核点:励志楼一楼校医室 2.盛世花园片区(原老牛行)、汽车站片区和城投公司(原公路局)。 C审核点:励志楼一楼图书室东门 3.拉堡村委片区(含拉堡镇政府大院)、阳光米兰小区、双拥路、古岭小区、金泰苑、金福小苑、柳源居、水工厂生活区等。 D审核点:励志楼一楼图书室西门 4.区交通局和原林业局片区、金竺花苑片区。 E审核点:励志楼一楼多媒体教室东门 5.司法局和交警队片区、拉堡二小和农业局片区等。 F审核点:励志楼一楼多媒体教室西门 6.柳北路信访局片区、何家屯内、瑞丰国际恒美嘉园、司法小苑、江丽苑、中南小苑及原煤碳公司附近、区住建局、建设小苑、江郡苑、新田村(柳堡路南)、勃村(柳堡路南)辖区。 非市区户籍审核点:励志楼一楼多媒体教室 四、入学条件 (一)市区户籍新生入学 1.凡我校学区范围内有柳州市市区户籍且年满6周岁的小学适龄儿童(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下同),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凭相关材料(户口簿、房产证等)在规定时间内可到我校办理入学报名手续。 2.根据市区户籍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房产情况确定学区学校,如有多个学区学校可以进行选择,由学生法定监护人确定一所学区学校申请入学,不允许进行多校申报。因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个人原因未能按时报名的,由学校主管城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辖区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就近入学。 (二)非市区户籍新生入学 1.父母其中一方为市区户籍的学生,父母另一方在市区范围内持居住证连续满五年(2016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在同一学校学区范围内有合法稳定住所且连续居住满三年的,由城区教育行政部门按住所地址参照市区户籍学生入学政策保障入学。不满足以上条件的,由住所所在城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继续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接收为主,以全日制民办中小学接收为补充的政策。原则上对同时满足父母双方均在市区范围内持居住证连续满五年(2016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在流入地同一学校学区范围内有合法稳定住所且连续居住满五年(2016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父母至少一方合法稳定就业一年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城区教育行政部门按住所地址参照市区户籍学生入学政策保障入学。 不满足以上条件,但同时满足: (1)父母双方均在市区范围内居住并持有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一年以上的居住证(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 (2)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有效期一年以上的合法稳定就业材料。 (3)在流入地有有效期一年及以上的合法稳定住所。学生家长可到合法稳定住所地址所属的学区学校申请就读,如果学校学额已满,无法接收,由学校审核材料后统一报辖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五、报名所需材料 (一)柳州市市区户籍新生报名所需材料 1.户口簿(如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则需提供双方户口簿); 2.《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房屋租赁证明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3.父母身份证。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新生报名所需材料 申请入学保障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其父母双方须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且在我市市区内有合法稳定住所、父母一方合法稳定就业。居住证、合法稳定住所材料和合法稳定就业材料的持有人(签订人)须一致,且为申请就读随迁子女的法定监护人。 报名所需材料如下: 1.户口簿 如父母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本,则须提供双方户口簿。 2.居住证 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规定,"流动人口在流入地首次领取居住证后,须按期进行年度签注。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居住证办理情况由学校统一到公安部门查询,家长无需到公安部门开具居住证证明。 3.合法稳定住所材料 合法稳定住所包括:合法购买的商品住房、市场运作房、单位住房;具有合法手续(拥有房屋权属证、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等材料之一)的自建房;受赠、继承的产权房;依法购买或租住的各类保障性住房、政策性住房和公有住房;取得《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租赁住房。 以自有房产申请入学的,需提供包括房屋产权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等中的任何一项)。以租住他人房产申请入学的,需提供有效期一年及以上含有所租住房屋产权证明等材料的房屋租赁证明(如取得《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请同时提供),并提供社区或村委出具的相关证明。其他情况需提供社区或村委确定的有效期一年及以上的实际住所地址的证明。 4.合法稳定就业材料 合法稳定就业人员包括: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录用的公务员和工作人员;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投资、经商人员;受本地用人单位聘用,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招用)劳动合同的人员。 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纳税证明、营业执照或摊位租赁合同等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六、录取原则及录取顺序 (一)录取原则 柳州市市区户籍的以房产为主要依据(拉堡镇房户地址不一致的以房产地址确定学区学校),按照"房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的原则进行录取。 (二)录取顺序 以上条款未涉及到的情况,由辖区教育行政部门协调解决。未尽事宜解释权归柳江区教育局。 七、其他事项 (一)学生法定监护人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存在伪造、变造户口本、房产证等证件情况的,取消涉事学生入学资格。因提供虚假材料造成学生入学困难或无法入学等后果的,由家长自行承担。 (二)新生报名材料中的有效户口簿或居住证,原则上应是在学校报名截止日期之前合法持有,确有特殊情况的,应于开学前提供相关材料到城区教育行政部门,由城区教育行政部门做好入学统筹安排。 (三)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提供的房屋所有权证登记的用途须为住宅性质,非住宅房产不作为入学依据。 (四)学生及其家长在报名时要如实填写相关的报名登记表。 (五)根据中小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一名学生只能有一个学籍号,不能重复建立电子学籍。开学后学校将开展核查工作,如发现重读现象无法建立学籍的,予以退学处理,其后果由家长自行承担。 (六)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有独立房产证的,请7月24—25日凭学生户口本或身份证、报名编号到学校门卫室领取入学通知书。其他情况的请到"龙城市民云"APP查看审核结果,根据通知领取入学通知书。 (七)由于本校招生名额有限,因学额已满无法超班额接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学校将名单上报区教育局,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柳州市柳江区拉堡第二小学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