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事件7个可能永远无法解答的疑问,真相是什么? 阿里事件揭露了一种现象,暴露了一种文化,也引发了一场舆论,这不仅是阿里的问题,也是妇女权益的问题,更是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 在法治的社会中,这样的施害者,必须受到法律的惩罚。 施害者应该受到舆论的谴责,但同时也应该受到舆论公正的对待。 在这个过程中,舆论者需要不被情绪引导,也更该追求事实的真相。 谎言和疑问 4个已被证实的谎言 谎言1:周某曾在发文中说出差与本职工作无关,被男领导强制要求。 谎言2:周某曾在发文中说是被"灌醉"。 谎言3:周某曾在发文中说王某文在几分钟后才磨磨蹭蹭离开房间。 谎言4:周某曾在发文中说一觉醒来已经浑身赤裸,找不到内裤了。 7个令人困惑的疑问 疑问1:为何周某在第一次报警时没有提及饭店猥亵的问题? 疑问2:为何周某要告知张某自己的房间号码? 疑问3:为何周某允许张某进入房间 疑问4:内裤是被强行带走的还是张某偷偷带走的? 疑问5:周某在第一次报警时,为什么只提及王某文,而不提及刚刚发生行为的张某? 疑问6:7月29日—8月3日这6天中,发生了什么事情,让周某发生明显的态度转变,主动报警要求调查关于张某在饭店的猥亵行为? 疑问7:为什么被证实的夸大谎言全部指向王某文? 这些观点如何而来? 下文将基于时间线全面复盘涉及受害者(周某)和两名施害者(王某文和张某)的相关事件过程。 即使你并不真正全面了解这个事情的前因后果,通过下面的复盘,你也能清晰快速地了解事情经过并发现问题。 "()"内为证实的谎言和疑问。 2021年4月 阿里集团某部与济南华联超市达成合作意向,确定周某负责后续对接。 (证实谎言1:与本职工作确实相关,警方通告不存在强迫) 2021年7月15日 双方完成合作网签,约定7月27日现场盖章签约。 2021年7月26日 王某文到达济南。 2021年7月27日 具体时间不明 周某到达济南。 晚餐时间 甲方、乙方共8人参加酒局,张某为甲方代表之一。 21:29 张某陪伴因饮酒过多欲呕吐的周某离开包间,并在返回包间途中,实施了强制猥亵行为。 (疑问1:为何周某在第一次报警时没有提及饭店猥亵的问题?) 22:00 酒局结束,醉酒的周某由王某文和另一女士送其回酒店。后在警方通报中明确,饭店服务员证明,席间不存在强迫饮酒行为。 (证实谎言2:周某曾在发文中说是被"灌酒") 22:51 王某文与陈某丽(甲方女士)陪同周某抵达其入住的酒店。 22:53 王某文与陈某丽一起送周某进入房间休息,一起在房间内滞留5分钟,陈某丽先离开房间,15秒后,王某文也离开房间。 (证实谎言3:周某曾在发文中说监控中显示……王某文在过了几分钟后才磨磨蹭蹭的出来) 23:04 正要离开的王某文接到杭州同事电话,说周某联系了她,但呈醉酒状态说话含糊,要求王某文查看情况 23:16 王某文持周某及本人身份证经前台联系征得周某同意后,办理周某房间房卡。 23:23——23:43 王某文进入周某房间10分钟后,于23时33分在网上购买避孕套,并在房间内继续滞留了10分钟,在这20分钟期间,发生了强制猥亵行为。 2021年7月28日 00:00 第二次准备离开的王某文再次接到杭州同事电话,告知周某又多次与她联系,状态与之前一致,并再次要求王某文查看周某状况。 同时,网购的避孕套被快递员送达至前台。 00:13 王某文在与杭州同事视频通话连接状态下进入周某房间,用视频证明周某已入睡,8分钟后离开房间。 00:24 王某文折返并进入周某房间,取回遗忘的雨伞, 2分钟后离开房间,打车回酒店,但并未带走前台避孕套。 07:14 周某与张某联系,告知了自己的酒店房间号码。 (疑问2:为何周某要告知张某自己的房间号码?) 07:59 张某从家携带未开封避孕套到达周某酒店,敲门进入,在房间内滞留的1个半小时期间,采取了强制猥亵行为。 (疑问3:为何周某要开门,还允许张某进入房间) 09:35 张某离开周某房间,未带走避孕套(后查实未开封),但带走了一条周某的内裤。 (疑问4:内裤是被强行带走的还是周某同意带走的?为何不带走避孕套?) (证明谎言4:周某并非一觉醒来就浑身赤裸找不到内裤,在这之前她与张某打过电话、帮张某开过门,且内裤为张某离开时带走) 10:00 王某文到周某酒店,取走前晚所购避孕套,并丢弃。 10:00—12:34 周某可能的退房时间段 12:34 警方记录显示,周某报警,称自己昨晚醉酒后,男同事多次进入房间,可能发生一些事情。 (疑问5:周某在本次报警时,也就是第一次报警时,为什么不提及早上清醒状态下发生的张某的行为?) 15:15 警方通知王某文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7月29日 因案情比较复杂,警方将此案立案审查期限延长30日。 8月2日 周某将受侵害事件报告了自己所在事业部——阿里淘鲜达的领导九戎(淘鲜达负责人)、悦尔(HRG)、甘启梁(花名阿甘,淘鲜达LKA负责人),要求阿里开除施害者王某,永不录用。 8月4日 周某第二次报警,称7.27晚在饭店吃饭期间,因醉酒被人猥亵。 (疑问6:7月29日—8月3日这6天中,发生了什么事情,让周某转变态度,报警要求处理此前一直回避涉及的张某?) 8月7日 疑似周某到阿里食堂维权的视频曝光网络,当日深夜周某在社交平台发文,详细描述了整个事件的发展过程和公司领导不作为的处理方式。 至此,引发舆论海啸,后续发展,大家都相当熟悉了。 说谎的目的? 我们很容易理解,夸大的描述是为了引起舆论的关注。 但某些方面,的确让人百思不得其解: 王某文的猥亵犯罪发生在第二次进入房间的20分钟,也就是晚上,这点上文的阐述(来自警方调查和通告)已经证实。 另外 ,"一觉醒来……想到那些模模糊糊被他(王某文)强吻抱摸的画面……"这段谎言掩盖的事实,我们也已经知道,打电话、开门、内裤、房间内的避孕套都与王没有关系。 这段时间内受害者的行为显示其明显可以正常行动,那拥有的记忆,即便不完整,也不会出现大的差距。 但为什么发文中要用这样的文笔,来影射是王某文所做?相信完整读过发文的人都可能会感觉到。 只有一个未经证实的答案:模糊事实,转移公众注意力。 疑问的指向 每一个疑问看起来都无法解答,但当把这7个疑问联系到一起,就会发现一些问题。 受害者周某在事件过程中出现的7个让人疑惑的行为有一个特点: 前面6个,全部涉及张某。给人一种,开始放任张某,而后又反悔的感觉。 至于7月29日—8月3日这6天中,发生了什么事情,让她改变态度,我们不得而知。 第7个疑问,8月7日发文中所有被证明的谎言都指向——王某文。一个受害者,面对两个加害者,为什么要引导舆论注意力只关注其中一个加害者呢? 让我们再次得到另一个类似的未被证实的答案:当事人可能不希望舆论过多关注张某。 其实答案不过是猜测,也并不重要 无论答案是什么,我们已经可以明确的是,犯罪者必须得到应得的法律惩罚。 我们也必须明确,舆论不应该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去强烈而带有情绪的针对某一个人,因为舆论之上,更有道德、隐私和法律。 疑问的真相,或许只能好奇和疑惑,且无法深入探究。 写在文后的话:本文涉及的时间线和事实列举,全部根据警方目前已查证并通报的事实,无任何个人臆断成分,所提谎言均以事实对比受害者8月7日发文内容提出,所提疑问均为以事实为依据的个人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