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论等效原理不成立
时空学大讲堂
——反相对论演义
三,广义相对论不成立
1,等效原理不成立
爱因斯坦认为狭义相对论不能描述引力场,为将"惯性空间"推广到引力场空间,提出了"等效原理"。"等效原理"是广义相对论的基础和核心,是广义相对论的两条"公理"之一。但是,"等效原理"不成立。
A,"弱等效原理"不成立。
爱因斯坦认为在升降机中的观察者,不能判断升降机是作加速运动还是处于引力场中。因此"加速运动和一个引力场等效"。这就是"等效原理"。后来这一表述被称为"弱等效原理"。
一是,升降机中的观察者在理论上不能判定自己与升降机地板之间的压力是引力还是加速运动产生的惯性力。在逻辑上只能说明引力与惯性力等效。事实上这一等效性从牛顿第二定律f=ma就可以看出:其中f可以是引力或其它力,ma就是惯性力。爱因斯坦却偷换概念,将惯性力与引力等效换为加速运动和引力场等效。
二是、加速运动与引力场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加速运动"是运动,"引力场"场。二者风马牛不相及。加速运动中的速度、加速度、产生的位移等引力场没有相应概念与之对应,同样,在引力场中的引力场强度、中心天体质量等物理量,加速运动也没有相应物理量与之对应。二者怎样等效呢?
三是、逻辑上不能将"等效"从欧氏空间推广到引力场空间。这好比不能将欧氏几何推广为黎曼几何的道理相同。
四是,在广义相对论中,加速运动与引力场等效是单向的:只能将欧氏空间中的加速运动等效为引力场,不能将引力场等效为欧氏空间中的加速运动。这样单向的"等效"是真正的等效吗?
B、"强等效原理"不成立。
"强等效原理"可表述如下(Weyl,1970;Weinberg,1972):在任意引力场中的每一个时空点,有可能选择一个"局部惯性系",使得在所讨论的那一点附近的充分小的邻域内,自然规律的形式与在没有引力场存在时的惯性系中的表现形式完全相同。
在逻辑上,"强等效原理"与下述命题等价:任何曲线在充分小的邻域内都可以看作直线,因此任何曲线在充分小邻域都与直线等效。这个命题的荒谬明显,为什么用"强等效原理"的"障眼法"后我们就模糊了呢?
即使在充分小邻域内欧氏空间和引力场空间的自然规律形式完全相同,也没有任何实际意义。相对论理论上无法将其推广到宏观领域。因为,微观领域和宏观领域的自然规律完全不同,因此描述微观领域有专门的理论——量子力学。而相对论讨论的是宏观领域而不是微观领域。
广义相对论还将"引力质量与惯性质量相等"作为"等效原理的本质"。在拙作《时空学概论》中,在逻辑上已经说明"引力质量与惯性质量相等"不能证明也不能证伪。
上述三个"等效原理"在逻辑上也没有关联。因此"等效原理"根本就是文字游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