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看整个人类历史,我们所记住的基本是政权的更迭,国家与文明的建立和灭亡,还有就是思想的变迁,科技的演进等等大事件。当我们笑谈某个新国家或政权建立的时候,少有去想这其实是杀戮与疯狂过后的产物。那些惊心动魄而又狷狂的时刻,对处于和平时期的人们而言是很难去真正体会的。 人类历史上,由于愚昧与恐惧导致被某种情绪支配从而使群体丧失理性,价值观扭曲而造成的惨案其实并不鲜见。此外,观念与文化的冲突尤其是宗教信仰等根本价值观的冲突充斥了整个人类史。此种冲突造成的矛盾往往是难以调和的,信教者对异教徒的迫害在历史上也是最为疯狂。 猎巫运动怎么形成的 提到巫师,我们熟知的在故事书和电影里的巫师基本是以负面形象出现的。比如《白雪公主》故事里面的巫婆和《哈利波特》里面的巫师伏地魔。在很多有关西欧的影视作品中,我们都能见到这样的情节,某个优美的女性被指认为女巫,随后被处以各种可怕的刑罚,这些刑罚包括溺入水中、绑上火刑架烧死等等。 虽然自罗马时代起,天主教会便不断的对所谓的异端邪教进行镇压,但为何在十五世纪至十七世纪的欧洲社会,会由上至下各阶层,不论世俗政权或教会,皆疯狂的相信有施行巫术,以害人为乐的巫师、女巫存在,并进而展开大规模猎巫运动呢? 在这长达千年的欧洲黑暗中世纪时期,天主教神学是当时唯一的意识形态,因此魔鬼说的思想大行其道,认为世间万物为神所创,而每当发生灾祸时,便认为是邪恶力量在作祟;人们会违反社会规范或宗教,也被认为是因其被邪魔附身或本身即为巫师。 加之,当时生产力低下,生活多由自然因素决定,当生存困境如饥荒、贫困、流行病及天灾人祸出现,人们需要对其进行解释的时候,就容易归咎于一种非自然力或超自然力的作用—妖魔、巫师、神怪于是应运而生。 而到了文艺复兴时代,欧洲各国的社会急剧转型,政治的动荡、宗教的纷乱,贫富矛盾空前激化,外加恐怖的瘟疫,年复一年肆虐欧洲大地,宗教改革也顺势蜂起,高度紧张的社会空气下,使得每个人的生活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在这种动荡之中,人们迫切的需要一个替罪羊来慰藉人们的不安与挫折,"巫师""就自然成了各方统治阶层眼里,天然的替罪羊。 还有一点,中世纪及至文艺复兴时代的女性地位十分低下,男人们往往把自己的失误和弱点都无责任地归咎于女人。 以上因素的叠加,使得欧洲各国的教会从15世纪早期起就开始残忍抓捕迫害各地的"巫师"。 从猎巫到猎巫运动 一份10世纪的《主教教规》这样写道:"主教和他们的官员必须全力以赴,彻底地从他们的教区中根除魔鬼发明的必术和罪恶,如果他们发现一个这种邪悲的男女信徒,就要马上:从他们的教区把这些邪悲的信徒灰溜溜地驱除....." 这一份教规不仅保存了下来,还成为了12世纪教会法规的一部分,在这一时期,就已经出现了一些有关巫术的迫害事件。 而等到15世纪,就出现了一些讲述如何迫害女巫的"专业书籍",譬如说《蚁山》( The ANTHILL),作者是约翰尼斯·奈德,内容大多为讲述如何烧死女巫等等。 总之,16世纪之前虽然也有迫害女巫的行径,但都较为零碎,不成系统,而且大部分都是政治工具,譬如一段有关圣女贞德的著名推论"圣女贞德则更是政治巫案的典型例子,法国国王查理七世害怕,贞德的盛名会影响他的权威:而英国人则憎恶贞德,如果少女不被判为女巫烧死,如果不把她所取得的胜利跟魔鬼联系起来,那么在老百姓的思想里也就会永远认定这一切都是奇迹,都是上帝的功绩;由此推论,上帝是反对英国人的。" 直至1484年,教皇英诺森八世发布强硬谕令,大骂"巫师"给欧洲大陆带来"妖言惑众"危害。由此,一场由教会发起的"猎巫运动",开始在欧洲大地疯狂席卷。 此书有五个主要观点:第一,强调巫术是真实的罪行,不是简单的精神犯罪。因此,巫师理应受到极刑处罚,必须被起诉控告;第二,认为巫术是最严重的犯罪,因为它结合了叛教和魔鬼崇拜等异端行为与谋杀、盗窃和鸡奸等最恐怖的世俗罪行;第三,因为巫术不仅是最严重的罪行,而且还是神秘的、难以追踪的,所以不得不打破一些法律禁令;第四,巫师以女性为主;第五,罪犯必须由世俗法庭审判。 随后,众多的学者都紧跟此书之后,譬如说让·博丹,这是法国最为出名的学者,是法国政治思想家,法学家,近代资产阶级主权学说的创始人,近代西方最著名的宪政专家,除了政治学和法学,他还精通古希腊哲学、占星学、地理学及物理、医学。 但他却在书中写道:"为了平息上帝的愤怒、获得神的祝福,为了增加对上帝之敬畏,为了保护人们免受一些人之毒害,为 了保障善民之福祉,为了惩处这种人们可以想象的最可憎之罪行,必须对这些巫师毫不留情。" 连最温和的学者都如此态度,当时整个社会的氛围可想而知。 但我们都知道,巫师其实非常稀少,他们毕竟是一种非主流的信仰,但随着猎巫运动的愈演愈烈,却出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猎巫活动越盛行,巫师反而越多。 于是,就在这类"猎巫教材"的推动下,大批的欧洲男人们抄起家伙,在教士们的带领下,朝着他们心中的恶魔——巫师,发起了"勇敢"的攻击。 这场荒唐的杀戮,最早爆发在法国东部,随后波及到德国英格兰丹麦瑞典波兰等地,且从15世纪晚期起越演越烈。比如在德国,16世纪下半叶的五十年里,大约有九万多人被扣上"巫师"的帽子,两万多人被杀。 到了17世纪下半叶,波兰被杀的"巫师"也有万人之多。另外在西班牙意大利英格兰等国,也都有大量的"巫案"。以学者布里吉斯的统计,从1450年到1750年,整个欧洲的"巫案"数量,至少在十万件以上。 这些数字,实在让人不寒而栗,有数以十万计人被置于烈火之中活活烧死,闭上眼似乎还能听到他们在火中的哀嚎。 猎巫运动是一种群体暴力事件,但又不只是群体暴力事件,以法国为例,盛行猎巫的都是远离王都的偏远地区,而法国王室则是最终制止猎巫运动在法国愈演愈烈的势力,这并非出于仁义或者善良,而是与教会的权力斗争。 而在这十多万件"巫案"里,绝大多数的"巫师"都是女性。比如在法国和德国,遇害的"巫师"百分之八十都是女性,而在英格兰,百分之九十以上的遇害"巫师"都是女性。在苏格兰,仅长老会承认烧死的女巫就多达4000人,仅在1590-1680年间就烧死了3400人。在德国维尔兹堡菲利普主教8年间烧死了900人,班贝格主教还建立了一个专门的女巫监狱,在24年间公开处决了900名女巫。17世纪30年的科隆处决了2000名女巫,在波尔多1609年则处决了600名女巫。 根据人们的估算,在这一时期的欧洲大约有200万人因巫术之名被处死,不少女巫更是被株连九族,灭绝满门。甚至在一些村庄,因为被认定有一名女巫,而全村被屠。正在在这样的背景下,上百万的女巫被推上了火刑架,被熊熊燃烧的大火活活烧死。正如当时欧洲传教士常说的布道词:"女性应对原罪负责,""她(女性)在给男性带来的如此多的不幸和危害中发挥了极大的作用。"生为女人,你就有罪,就有做"巫师"的嫌疑。 在此种恐怖的氛围之中,各种人性的丑恶纷纷显露,并被无限放大,制造了庄庄惨绝人寰的悲剧。 在这一疯狂的时期,想陷害某女子是魔女或女巫是轻而易举的,当时有告密者获赏、并保证给告密者严守秘密和免罪的规定,所以可以肆意陷害。任何女子只因长得漂亮而招人妒忌,或因态度高傲得罪求婚者,一封告密信就会把她送上死路,告密者只要悄悄地站在旁边看这出好戏实现他阴险的目的就行了。一个女人如果独居,是老处女,或者寡妇,性格有些孤僻,没有生育,深居简出都有可能被认定为女巫。如果以上这些特征还具有多项的话,那么理所当然的就是女巫无疑。 1646年曾有这样一个判定女巫的标准:"一个老女人如果脸上满是皱纹,眉毛很长,嘴唇上有软毛,声音尖锐,手中拿着拐棍,身上穿着皱巴巴的大衣,身边还养有猫或者狗,那么就可以直接宣布她是女巫!" 因为在欧洲认为女人就该被男人所管,女人就应该永远听命于男人。而这些独居的女人身边没有男人,也不养育儿童,她们脱离了丈夫和父亲的直接统治,她们被人认定脱离了社会秩序,所以这些人被毫不留情的视为了女巫,并最终惨死在了火堆当中。 有些人是为报私仇,有些是为了转移自身危机,所以告密之风大盛,很多人都恐慌不安。 被抓的女巫们常常受到了非人般的虐待及各种刑法的摧残。 被控女子被拖进法庭中,天花板立着悬吊人用的柱子,地上也备有拷问台,台上放置螺丝钉制的铁枷。"女巫"都被剥得一丝不挂,除头发以外其他的体毛都被剃除(据说是为了寻找可确认有妖魔附身的黑痣与斑点);然后用铁丝把她绑在拷问台上,由拷问者用针刺其全身,寻找恶魔的痕迹。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这些道貌岸然的审判者们审问女巫时,自身还常常施以巫术"以巫治巫"。他们事先要为刑罚成功而祈祷,向女巫腹中灌圣水,使魔鬼在用刑时不能缚住她们的舌头;给被剥得一丝不挂的女巫身上粘上带子,这一来魔鬼就不能打开镣铐。 和中国古代的"裸刑处决"一样,处死赤身裸体的女性,对许多人来说是"欣赏"、玩弄和侮辱女子的好机会,他们可以对这些可怜的女子为所欲为,从而满足他们的兽欲。而比中国更荒唐的是,在处决"女巫"的审讯记录中,居然还有"那个女人很美,很丰满"之类的字眼。和中国的斩首一样,在中世纪的欧洲火刑是比较常用的一种死刑,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如穿刺、锯刑等残酷的死刑。 后记 读罢这段触目惊心的黑历史,悲愤而困惑。 这场持续了几百年的猎巫运动带来的是大量女性的死亡,这场魔鬼的暴行中存活下来的反而是最残忍的恶魔,当时的欧洲人口是直线下降的,社会不但没有变的安稳,反而更加的动荡不安,百姓大都敢怒不敢言,怕被冠以"巫师"的名号而步入地狱。 "人性本恶"的理论在这一时期的欧洲人民身上得到了最好的体现,每个人内心的邪恶都被一一点燃,逐渐开始蔓延,而且是一发不可收拾,这场邪恶的火一燃烧起来就变成了熊熊的大火,整整烧了几百年,格外的疯狂而残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