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航天员回家,太空探索中的国际合作 作者:李婧萱 来源:北京大学中外人文交流研究基地 微信平台编辑:周悦 小i导读 2021年6月17日9时22分,中国在酒泉卫星发射中心用长征二号F遥十二火箭成功发射神舟十二号载人飞船,9月16日早上,神舟十二号航天员乘组在地面科技人员的配合下,完成了核心舱内有关实验装置和重要物品的撤收,出色完成此次出行外太空的任务。 载人航天工程空间站工程阶段飞行任务总指挥部宣布,神州十二号飞船将于今日回家!随着航天员们的凯旋,人们也再次把目光投向那无垠的、神秘的外太空。外层空间是全世界人民的共同财富,探索宇宙是全人类共同的事业。在太空探索领域,既有各国自主的科技突破,也离不开双边和多边合作。你知道哪些太空探索的国际合作呢? 快来跟小i一起看看吧~ 1 国际机构 1、联合国外层空间事务厅(Office for Outer Space Affairs) 联合国外层空间事务厅(UNOOSA)是联合国框架下负责太空探索与开发利用的部门,致力于促进太空的和平利用、探索以及利用空间科学和技术实现可持续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国际合作,协助联合国成员国建立法律和监管框架,管理空间活动,并通过帮助将空间能力纳入国家发展方案,加强发展中国家利用空间科学技术和应用进行发展的能力。 图片来源:联合国外层空间事务厅官网 http://www.unoosa.org/ 2、区域合作组织 以亚太地区为例,在多边层次上存在日本主导的亚太地区空间机构论坛(APRSAF)、东盟太空技术和应用小组委员会(ASEAN-SCOSA)以及中国主导的亚太空间合作组织(APSCO)三个区域性太空合作机制。 1993 年日本主导成立亚太地区空间机构论坛相对松散,致力于灾害管理、环境监控、气候变化和国际空间站利用。日本又在1999 年成立东盟太空技术和应用小组委员会,该组织旨在构筑促进东盟成员国太空技术和应用合作的框架,执行利用太空技术促进东盟地区可持续发展的项目,主要合作领域为灾害缓解与管理。2005年,中国、巴基斯坦、泰国倡导设立了亚太空间合作组织,它是一个享有完全国际法人地位的政府间国际组织,其合作领域包括对地观测、灾害管理、环境保护、卫星通信和卫星导航定位等空间技术及其应用项目、空间科学研究和空间科学技术教育、培训等。 2 国际条约 太空探索国际合作的顺利开展离不开相关的国际条约和国际法框架。和平利用外层空间委员会是制定国际空间法的论坛。你知道联合国对太空探索进行了哪些条约设计吗? 通常称为"联合国外层空间五项条约"的条约有: 1967年10月10日《外层空间条约》,关于国家探索和利用外层空间,包括月球和其他天体活动的原则条约。 1968年12月3日"救援协议",关于营救宇航员、宇航员返回和发射到外层空间的物体返回的协定。 1972年9月1日《责任公约》,关于空间物体造成的损害的国际责任公约。 1976年9月15日《登记公约》,关于向外层空间发射的物体登记公约。1984年7月11日"月亮协议",关于各国在月球和其他天体上活动的协定。 此外,联合国还通过了一系列原则帮助规范各成员国的太空探索行为。 1962年12月13日《法律原则宣言》,关于各国探索和利用外层空间活动的法律原则宣言。 1982年12月10日"广播原则",关于人工地球卫星供国际直接电视广播使用的原则。 1986年12月3日"遥感原理",关于外层空间地球遥感的原则。 1992年12月14日"核电源"原则,与外层空间使用核能有关的原则1996年12月13日"福利宣言",《关于探索和利用外层空间以利于所有国家利益和利益的国际合作宣言》,特别考虑到发展中国家的需要。 3 国家合作 在联合国框架外,各国也存在着在不同领域的太空双边或多边合作。 1、中国 中美之间太空探索合作较少,在近年中美科技战略竞争的大背景下,中美围绕太空探索展开合作的前景并不光明。 2011 年11月,美国国会通过法律,禁止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 National Aeronautics and Space Administration,以下简称NASA) 和白宫科学技术政策局( Office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Policy,简称OSTP) 使用联邦预算,以任何方式与中国或任何中国人拥有的公司进行太空项目合作; 同时,禁止联邦预算支持发展的航天设施接待中国航天官员与学者。在美国这个法律条文的约束下,NASA 几乎没有机会与中国有关机构进行直接的太空合作,仅有的几次合作都是在NASA 之外。如2012 年,美国内政部向中国科学院提供了来自陆地卫星的图像; 2014 年,美国科学院与中国科学院举行首次"太空科学新领导者论坛"; 2015—2016 年间,中美交换了地球和空间科学活动的优先项目清单;召开了旨在确保安全和可持续太空活动的在轨空间碎片减缓和卫星碰撞规避专家研讨会等。 冷战后,中俄太空关系进展顺利,借着中俄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东风,这种合作将进一步深化。1992年,中俄两国签署政府间太空合作协定。2006年之前,两国在卫星、空间科学、基础元器件三个领域开展合作,如在航天员培训、载人飞船研制方面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合作。2009年10月,中俄签署《2010—2012年中俄太空合作大纲》,希望继续在月球与深空探测、载人航天、导航卫星等领域进行合作。此外,中俄两国对月球、火星探索,以及近地轨道载人航天有着浓厚的合作意向。2015年两国商谈了月球探索领域的合作,俄罗斯"让中国以创始合作伙伴的身份来参与月球研究站点的建设"。两国就火星的探索合作也进行了讨论,"正在就近地轨道载人项目合作并联合开展试验的可能性进行磋商"。 中欧之间无论是在中国-欧盟框架下还是双边框架下都进行了广泛的太空探索合作。 图片来源:程群、郝丽芳:《中欧太空合作分析》,《德国研究》2014年第29(02)期,第4-16+124页。 "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后,中国与东南亚国家的友好关系不断向着纵深方向发展,太空是中国与东南亚国家拓展合作的新领域,是双方全方位合作的新平台,也是今后双方重点发展合作的新高地。首先,中国向东南亚国家出口通信卫星、北斗导航系统及相关地面接收设备。其次,构建双边航天合作机制,签署一系列谅解备忘录等合作文件,为太空合作提供制度框架 图片来源:陈翔:《中国与东南亚国家的太空合作初探》,《国际研究参考》2017年第11期,第1-6页。 最后,中国大力向东南亚国家提供物质、技术及培训援助,推进双边及多边联合太空开发。2012年9月,首届中国—东盟科技部长会议举行,启动了中国—东盟科技伙伴计划,并提出把空间技术与应用等中国先进与适用技术推广到东盟国家。2012年中国—东盟技术转移中心成立,致力于促进中国与东盟的创新合作及技术转移。2016年12月,中国科学院与泰国相关部门达成在北斗导航系统研究及培训等方面的项目协议,推动北斗系统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应用。 2、美国 美国在其同盟框架下与盟国进行了广泛的军事太空合作,努力构建"多国太空联盟",并将重点放在联合研发天基信息系统、共享太空态势感知信息和共同研究探讨太空对抗作战形式方面,同时进一步推动导弹防御系统在全球的部署。近年来,加拿大、英国、荷兰与美国合作研发美军的"先进极高频"(AEHF-3)卫星,2014年已建立通信链路,并开展相关能力测试工作。截至2014年底,美国已与澳大利亚、意大利、日本、韩国等签署太空态势感知数据共享协议,允许合作政府简化从范登堡空军基地联合空间运行中心申请数据的流程。自2012年开始,美国盟友开始深度参与美军"施里弗"系列太空战模拟演习,最近两次演习中盟国人员则作为参演人员直接参加演习活动,并签署了一系列"盟国太空作战"文件。 除了军事太空合作,美国与其盟友在太空探索的其他领域亦进行了广泛合作。以美日合作为例,两国在火箭技术、遥感、民用国际空间站、人造卫星等方面进行合作。 1967 年,美日发表《关于探讨两国合作开发太空可能性》的共同声明。 1969 年,《日本与美国关于太空开发合作交换公文》签署,日本获得来自美国公司的火箭技术。 1979 年,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NASA)与日本宇宙航空研究开发机构(ISAS)就建立"常设高级联络组"达成协议,包含遥感、科学观察内容在内的17 个相关项目投入运行。 1994 年,美日双方达成旨在获得全球环境变化数据的科学遥感系统展开合作的协议。 1998 年,双方就民用国际空间站合作达成谅解备忘录。 1998 年9 月,双方签署《日美全球定位系统(GPS)合作共同声明》,随后双方定期举行GPS 协商会议。 除了具体领域的合作,美日还积极推动合作机制的完善。2011年6月美日安全磋商会议上,美日两国政府将太空合作及网络合作双双列入美日同盟共同战略目标。2013年3月11日,双方在东京举行首次美日"全面太空对话"会议。 美苏尽管曾进行太空军备竞赛,但这不代表冷战时期两国没有太空探索合作,例如苏联宇宙飞船与美国阿波罗号飞船在太空进行交会对接,实现历史性的"太空握手"。冷战后,美国和俄罗斯继续太空合作。1992 年,美俄签署新的民事太空合作协议。在太空科学与探索合作方面,美俄也先后进行过月球与火星探索合作,例如美国月球探测轨道飞行器(LRO) 携带俄制月球探索中子探测器(LEND);美国"风"号(Wind)卫星携带俄制天文望远镜(Konus) 探测宇宙γ 射线爆发等。俄美太空合作最大的一个项目就是多边框架下的国际空间站( International Space Station,以下简称ISS)。美俄两国还直接组建联合航天公司,或联合他国组建多国股份公司。美俄也达成过火箭引擎交易。 冷战后,美印之间进行了广泛的太空合作。1997年12月,印度与美国签署备忘录,两国共享有关卫星的数据,在地球与大气科学方面进行合作。2001年,两国发表联合声明,表示在能源、太空、高技术等领域扩大对话与合作。2004 年1 月,两国发起"战略伙伴关系后续步骤"( Next Steps in the Strategic Partnership,NSSP) ,在太空、核领域等方面进行合作。2005 年成立美印民事太空合作联合工作小组,负责太空合作事宜的探讨与磋商。2009 年11月,两国领导人签署协议,两国共享印度2009 年9 月发射的"海洋卫星-2"( Oceansat-II) 数据。2011年7 月,印美民事太空合作联合工作小组在印度班加罗尔举行工作会议,两国同意在载人航天合作项目上进行对话,在GPS与印度的导航定位系统之间的兼容上进行合作,采取措施加强大气科学与对地观察的合作,也探讨了在诸如太空探索、空间科学等潜在合作领域的可能性。 3、欧洲 欧洲各国的太空探索合作主要在欧共体/欧盟框架下进行。 1961年3月,欧洲的第一个太空合作组织,即欧洲太空研究筹备委员会,在欧洲太空科学家的倡议下成立,该机构促成10个欧洲国家在1962年签署公约,成立了欧洲太空研究组织。同年,其中的6个欧洲国家为了开发航空发射器,根据1962年签署的公约成立了欧洲发射器开发组织。1966年,在欧洲发射器开发组织框架下成立了欧洲空间会议,成为欧洲太空政策讨论的主要论坛。1975年,欧洲太空研究组织的10个成员国签署公约成立欧洲航天局(ESA)。1983年签署成立了一个新政府间组织,即欧洲气象卫星组织(EUMETSAT)。2000-2010年,为了解决欧洲太空事务双轮驱动导致的行动迟缓、沟通不畅与合作缺乏等多方面问题,欧盟与欧洲航天局之间进一步合作,包括签订了第一份联合太空战略,完成了第一份联合工作组报告以及达成了框架协议。2009年底生效的《里斯本条约》给予欧盟制定和实施太空产业政策更大的空间。于是,欧盟委员会在2010年10月就欧盟的太空产业政策提出方案。2016年10月欧盟委员会出台《欧洲太空战略》。2018欧盟委员会年发布了加大太空项目支持力度的议案,向国际社会宣布了新太空计划,该计划包括拨款用于"伽利略"计划、欧洲静地导航覆盖服务项目和"哥白尼"计划,旨在保持欧盟在高质量环境监测、应急管理和边境与海上救援等方面的自主性和领导地位;开发太空态势感知系统(SSA)和政府间卫星通讯服务项目。 参考文献 【1】联合国外层空间事务厅官网 http://www.unoosa.org/ 【2】周黎妮、朱启超:《太空国际合作与竞争的现状及未来走向》,《现代国际关系》2016年第6期。 【3】张茗:《亚洲太空力量的崛起:现实与趋势》,《国际观察》2015年第3期。 【4】张景全、程鹏翔:《美日同盟新空域:网络及太空合作》,《东北亚论坛》2015年第24(01),期。 【5】程群、郝丽芳:《中欧太空合作分析》,《德国研究》2014年第29(02)期。 【6】陈翔:《中国与东南亚国家的太空合作初探》,《国际研究参考》2017年第11期。 【7】何奇松:《中美俄太空三角关系》,《太平洋学报》2016年第24(12)期。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公众号立场 数字经济智库 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为了更好的服务数字中国建设,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加强数字经济建设过程中的理论交流、实践交流。来自中国数字经济以及"一带一路"建设领域的专家学者们成立了数字经济智库,为数字中国的建设添砖加瓦。商务部原副部长魏建国担任名誉院长,知名青年学者黄日涵、储殷等领衔。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是数字经济智库旗下的专门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