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正德年间,宦官获得武宗的信任。 其职权扩张至国家治理的方方面面,权势较明前期有较为明显的提升。 这也为宦官牟取 财富创造了条件。 这一时期,宦官接受不同的委派任命、掌有不同的职权。 故他们利用权力牟取 财富的手段有所区别。 可分为镇守、市舶、采办、出使等外派类型的宦官以及内廷宦官。 经济上的富足来源于政治权势的稳固与扩张,这是宦官政治发展的社会基础。 宦官群体假借皇权,倚靠政治权势不择手段地聚敛财富。 而明代的宦官之祸,早在其立朝之初,便已经初见端倪。宦官当道,权倾朝野 明洪武初期,朱元璋以历史上宦官操弄权柄、乱政以至覆国为教训,严格限制宦官干政。 洪武十三年,丞相制度被废除,决策权掌控在皇帝一人手中。 然而,政务的大量集中以及朱元璋对外臣的不信任,迫使他终会率先打破禁令。 洪武时已有皇帝派出宦官处理政事的先例。 《明武宗实录》记载:"永乐元年复置,设官如洪武初制,寻命内臣提督之。" 永乐年间,朱棣因"靖难之役"中宦官所起的作用,给予宦官的信任远超朱元璋。 宦官在出使、镇守、监军等重要政务上都有涉足。 尤其在经济领域的影响更为明显。 在织造、采办、市舶等事务上,宦官皆获得部分管理权限。 洪武时期,太仓、黄渡、福建、浙江、广东等地市舶司被撤。 从此,市舶事务落入了宦官手中。 而权只是工具,他们最终的目的还是实实在在的利益。 洪熙、宣德之时,宦官的职权持续扩张。 但因皇帝的积极控制与管理,尚未形成宦官专权的政治局面。 直到正统时,开始出现了独揽大权的权宦。 也正是由此开始,在内阁与宦官的相互制衡中,宦官开始占据上风。 尤其英宗、宪宗对宦官的信任更胜于以往。 正德年间,宦官势力已介入政治、经济、军事的方方面面,达到一个高峰期,对明朝国家治理造成十分恶劣的影响。 自此之后,宦官掌权的情况屡见不鲜,且执掌政权的时间久,权势极为深广。 以皇权为依托,宦官往往恣意妄行,谋夺权力。 不过,宦权始终是作为皇权附属而延伸,并未超出皇权控制的范畴。 明代在宦官专权之前,社会经济财富主要集中在以皇帝为代表的官僚地主手中。 此时,财富被政治权力裹挟,尚未出现其他能大量聚敛财富的可行手段。 故这一阶段,哪一群体能够获得政治权力,他们就可得到相应的财富。 所谓"弘治时,世臣富",即是孝宗对于世家贵族信任重用的结果。 这些世臣在政治上能够起到主导核心作用,才有了谋取财富的途径和机遇。 在明前期,小民的生活多只是维持生计,社会资源主要掌控在皇族、勋贵手中。 并且在中国古代社会的背景下,国家缺少主动调节、重新分配社会资源与财富的调控手段。 这种失衡只会越来越严重。 宦官群体无法列入"勋贵"之列,他们只是皇族的侍从、家奴。 但随着他们得到皇帝的信任,获得大量的权力,政治地位有所提升,宦官群体占有财富已成必然之势。惟宦官宫妾,乃不敢言谕及机,以为触犯 与前面提到的"世臣富"相对的是,"正德时,内臣富"。 这句写于崇祯八年,正是明朝内忧外患之时。 撰写此句的刘侗为崇祯七年的进士. 显然,作者借他人之口表达了对民力消耗严重的担忧。 古之四民以"士、农"为先,理应是土著之人能够享有富足的生活。 但在弘治、正德、嘉靖、隆庆、万历却皆有一批特殊的群体,并不事农,却能够占有财富。 洪武时制定文武百官俸禄,规定"宦官俸,月米一石"。 由此可见,宦官原本的俸禄是非常少的。 但在正德年间,宦官常因各种杂功得加禄米。 虽从单次来看,每个人受赏数目不多。 但类似于以上情况的封赏在正德朝屡见不鲜。 封赏人数之多,频率之频繁,令人瞠目结舌。 而且宦官占有财富的方式不仅仅来源于俸禄和受赏。 如镇守宦官由司礼监举用,想要晋升就要向司礼监行贿。 宦官所谋也多是这种不义之财。 正德时期,宦官群体的日常物资消耗也十分惊人。 工部奏巾帽、靴袜合用纻丝、纱罗、皮张等料,成化间二十余万,弘治间三十余万,正德八、九年至四十六万,及是年至七十二万矣。 相较于往朝用于宦官的日常消耗,其数目剧增。 《帝京景物略》记载:"南京提督机房太监吴经等奏织造缺银,户、工二部议以机房岁造动至数万,及内官冬衣并赏赐各项衣段,折银不止十余万两。" 这还仅是在衣服方面的消耗。 若调用太仓银以补内官需求的事件多次发生,势必对军政造成影响。 更何况,如此之多的消耗有多少真正用于制作衣物,又有多少钱财落入某些人之手,就不得而知了。 毕竟,正德朝宦官贪污腐败成风。 某些官员为避祸,尚且要向得宠的宦官行贿。 宦官之间打交道更是离不开钱财。 这也是宦官的一项重要支出。 司礼监太监受到皇帝宠信,掌握更多权力,在宦官或廷臣任免中都能得到好处。 镇守宦官在获得职位前,需向司礼监太监行贿,金额已达万两以上。 而其想要到地方任职,还需"进贡"。 他们的钱财则来源于对地方的搜刮,甚至官库。 可见在这一过程中行贿受贿数量之大,以及对地方的损害。宦者之害,非一端也 正德时期,内臣处于明中期社会发生转变的特殊时代背景下。 其牟取 财富、占有财富所造成的影响可从中央与地方两个视角思考。 首先,内臣牟取 财富对中央的影响,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以金钱维系与朝中其他势力的联盟,维系宦官群体内部的关系,进而促进宦官集团政治地位的巩固; 二是在宦官牟取 财富的过程中,与朝臣产生的利益联系与冲突; 三是宦官物欲对财政造成了负面影响。 其次,从地方来看,外派宦官奉皇命下至地方,地方官员难以对其形成有效的约束力。 即使地方官向中央反馈也有所延迟,不具时效性。 于是,宦官在地方的牟财 更为肆无忌惮。 这一过程中,宦官对民众的剥削更全面、更猛烈、更直接。 他们对平民肆意盘剥、扰乱地方秩序,因而容易激起民愤,引发矛盾冲突。 同时,此举甚至助长了民间自阉求进的不良风气。 非但这样,宦官在谋财的过程中,或与廷臣针锋相对,或利益勾连,或以权势压迫廷臣依附于他们。 久而久之,这些行为无疑打压了敢于进言的官员。 以致言路阻塞,破坏朝堂风气。 综上所述,正德朝宦官牟取 财富的后果都转变为明中期社会的不安定因素,造成了严重的社会问题。结语 正德十四年,廷臣集体阻止武宗南巡。 可那个时候,士大夫集团对皇权达成妥协。 而宦官也得到武宗的信任,权势有所扩张,并假借皇权使其不合理的手段正规化。 故宦官敛财的行径并未被肃清,反而给他们留有一定的空间。 这一时期宦官群体对财富的渴求,一方面来自他们便利的权力前提,另一方面也源自明中期商业化浪潮所导致的标准变化。 当财富转换成衡量社会等级的砝码,权柄内外又受制于微妙心理影响的宦官群体逐利之心日甚。 正德朝宦官能够占有财富,并在皇权的控制下对明中期社会造成更为深刻的影响。 参考文献 《明太祖实录》 《明武宗实录》 《明世宗实录》 《明宪宗实录》 《明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