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成为老赖的避风港,因为有严格的审查制度和免除债务后监察制度的监督,实行个人破产法有利诚而不幸的创业者重拾起生活的信心,对他们重新创业,活跃市场经济和建立和谐社会有重要的积极作用! 个人破产制度将成为压垮债务人的最后一根稻草。 2019年7月16日,国家发改委等13个部门联合印发《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方案》,提出分步推进建立自然人破产制度。 个人破产制度能否成为老赖的福音,我认为这是个错误的看法。 个人破产制度和现行的企业破产制度目的都是为了解决债务问题,针对破产主体进行资产依法程序变价,以满足债权人的诉求,主要为现阶段的执行难,债务人欠债过激行为提供一条新的解决方法。但以目前的情况来看,个人认为是压死债务人的最后一根稻草。总体预测有以下几点: 一、评估制度的建设未完成。目前国内金融市场现状和个人债务组成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真老赖和假老赖如何评价,如何区分成为一种难度极大的事。而根据国外现行的申请,批准甚至听证的制度,老赖们通过个人破产制度难度可想而知。 二、个人破产制度将可能增加债务人的面临刑事处罚可能性。目前国内个人债务之间除存在欺诈,恶意拖欠等情况,基本都属于民事纠纷,实行了个人破产制度必然会增加相应的刑事与民事处罚力度。试想一下,当一个假老赖申请个人破产后,在处理债务时虽然可以更专心、更有序,但出现突发事件时如何申明?如何请求救助?处理不当,假老赖承担的不仅仅再只是民事处罚,有可能顺便成为真罪犯。 三、现阶段对债务人的冲击。现阶段,债务人的债务情况在2018年国家针对现金贷业务整顿情况下已经暴露出问题,随着2019年上半年银行业的贷款业务调整和信用卡使用规则调整,大部分债务人已经处于捉襟见肘。而完善个人破产制度虽然是为了减轻债务人压力,合理调整经济。但从目前情况来看却产生了极大的反作用:一是从时间上看。相关的法律法规出台至少还需要一个较长时间,无法在近期实现该有的贡献。二是效用上看。个人破产短期内无法解决假老赖的现状,反而为债权人提供了冲动的动力,如2019年上半年以来,银行信用卡封卡、降额幅度提升,个人贷款、转贷业务难度增大,金融公司消费贷收紧。三是从结果上来看。债权人对个人破产制度的恐惧,尤其是银行和各金融公司针对目前的债务(包括信用卡)收回的欲望空前强大,催收、起诉工作量也将相应增加,将成为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东山再起计划中的一个无法逾越的鸿沟。 总体来说:个人破产制度虽然有其特殊的重要意义,有可能是真老赖的福音,但却将是压死假老赖的最后一根稻草。 不会,恰恰相反,会成为老赖的紧姑咒。 个人破产现在是荤案阶段,短期内不会实施,将来实施细则出台后,才能起效。而实施的原则必然与个人诚信挂钩,如申请个人破产,并非可以不还,只是把还款的方式及形式以双方协商或法院判决后形成还款方案的细法律文书。 比如文书会明确规定债务人要在什么时间为期限,期限内分几次还款,每次还款多少等明确规定。还有明确及祥细的违约惩罚条款。及不能乘高钬,飞机及高消费,子女入学,参军,考公务员的渚多设置。 如比多的条款设置,足以让老橛变成可怜的孙大圣!希望能使您心安。 不允许个人破产才是风险无限大 等待专业权威的回答 不会!个人破产,是指作为债务人的自然人不能清偿其到期债务时,由法院依法宣告其破产,并对其财产进行清算和分配或者进行债务调整,对其债务进行豁免以及确定当事人在破产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目前,个人破产制度已在多数国家实行。 从国际经验来看,推出个人破产制度,主要是为了保护因非主观因素导致失信的债务人,给予其重生的机会;至于老赖,个人破产保护制度则会有一系列紧箍咒对之加以约束。 个人破产制度对逃废债行为有明确的反制措施。 第一,目前法院执行程序中所做的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即不允许债务人在没有履行法定义务之前进行高消费或出境。这些措施其实就属于个人破产制度中的限制措施,执行程序在没有个人破产法情况下进行了制度借鉴。 第二,个人破产制度中,对恶意逃债行为,有破产犯罪制度的规定进一步制约。如果在这个过程中,发现债务人有严重的逃债行为,将受刑事责任追究,同时,法院也将撤销之前债务免责。 个人破产制度出台,担忧它成为老赖的护身符。 个人破产制度是目前欧美国家和我国香港、台湾地区普遍建立的一种破产制度。当个人资产小于负债并且无力偿还的情况下,由债务人自愿申请破产进而较公平地清偿债权的一种制度。 在美国凡申请个人破产的人,破产记录在10年之内都停留在申请人的信用记录上。破产者不能用信用卡支付,只能用现金,这对于一个普通的美国人来说,是一件非常令人头痛的事情。 但在我国个人破产制度,面临最大的难题是执行难。没有像欧美那样有完善完备的法律去约束老赖,因而让老赖有法律漏洞可钻,使债权人苦不堪言。 举个例子,当前在司法领域经常出现这一现象:一些身家数百万元的债务人拒不履行几万元、几千元的判决,而法院在强制执行中却发现其财产早已全部转移,无从摸清其资产底细,无法对其进行法律制裁。这类老赖在具备个人破产制度国家中,是不可能如此逍遥法外。而如今国内这样的老赖比比皆是。 我国社会诚信意识较差,老赖横行,像一些借了P2P平台资金的企业或个人,当政府要求P2P平台良性退出,一部分借款人趁机逃废债,试图耍赖不还钱,这苦了背后多少债权人家庭的血汗泪。 国家出台个人破产制度出发点是好的,如同欧美国家那样,必须要有更有效地惩戒老赖的法律法规出台。虽然现在有限制老赖高消费的、子女不得上私立学校、不得乘坐高铁飞机等失信被执行人的措施,但这远远是不够。如今一些老赖的嚣张做法,挑战社会道德,会使得社会公众对司法权威和法院执行能力渐渐失去信心。 个人破产制度需要保护的是债权人及善意的债务人,而不是恶意的债务人。 按道理来说,想要通过个人破产的难度比较高,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可以成功申请个人破产的。所以小麦认为,这个暂时不会成为老赖的避风港。 除非是那种有实力还债,一时间遇到经济问题的人,可能才会通过个人破产。并且,个人破产并不是意味着以后都不用还钱,当未来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后,该还的钱还是要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