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看劳荣枝案大概率发回重审
首先讲个本人亲眼见到的事情,正是劳荣枝犯事的九十代中后期,本人在广东某市务工。一次下班后与同事去巷子里看"美女"(大家懂的)。巷子里两边一溜站着数十位"美女",而其中一"美女"正被一凶神恶煞般男子摁在地上殴打。男子一边嘀咕:听话不?听话不?女子则哀嚎求饶:不跑了,不跑了!显然这是一名被"鸡头"控制的女子。
讲这件事我只想说明一个初出世的女孩是有"英雄情结"和"智性恋"的,而且由于性格文弱很容易被男人暴力和精神拱制,供其驱使。被控制的人由于被洗脑或打怕是不敢有半点反抗或选择出逃、报警的。劳荣枝本性并不坏,她逃亡二十年无再犯已是说明。一个天生罪犯性格是写在基因里的,如果劳想再犯,以她的条件再物色依附一犯罪男子是非常容易的。所以法官应设身处地想想劳有没被法子英暴力、精神控制的。
我们都责问劳为什么这多年不自首,这其实是人人都心存有的一种侥幸,她知道自己自首美好的生活不再!她只想安安稳稳过日子。人到了那种境地就知道了。
法院审判劳荣枝肯定是有瑕疵的。首先,劳荣枝有家人、有经济能力请辩护律师,一审指定辩护肯定不行。再者,程序上的瑕疵。有重大的影响的案件必须有人民陪审员制,可惜一、二审都没有。第三,法官本应居中评判,不带任何感情色彩、甚至政治色彩。一切评判依据事实、证据链的环环相扣,不能先入为主把推论、归纳当作证据,审判不是做数学题。另外,法官更应相信嫌疑人的当庭供述,不能把警方讯问笔录当铁律,当庭供述与讯问笔录不同就认定翻供,这是不可取的。法庭有责任查明讯问笔录与当庭供述不同的原因,如果是嫌疑人狡辩翻供那更应用证据质询使其无话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