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社会层面入手,浅析唐朝人员垂直流动的影响
历史开讲
文丨博学古今
编辑丨博学古今前言
唐代各阶层之间的社会流动,虽然幅度较小,且多为相邻阶层之间的流动但是这种流动在各阶层都普遍存在。尤其是士这一阶层的流动最为明显,成为统治阶层与被统治阶层之间的桥梁。
唐代社会的垂直流动充分调动了各阶层成员的积极性,扩大了统治基础,对于社会的稳定发展起到了重大作用,此外还促进了农业和工商业的发展,社会文化的发展也在流动中大放异彩。
唐朝是我国历史上一个繁荣昌盛的封建王朝,唐朝社会在整个封建社会中处于相对开放的态势。
使得自古以来形成的封闭的等级制度受到了冲击,各阶层之间存在着上下之间的垂直流动,社会流动现象增多。
唐朝社会成员可大致分为享有无上特权的皇室贵族阶层,享有部分特权的官僚阶层,以及没有特权但拥有起码人身权力的庶民阶层和无权力贱民阶层。
社会的垂直流动是社会机构自我调节的机制之一,在这种流动机制下社会成员的社会地位发生了变化。
本文将从社会层面入手,浅析唐朝社会人员垂直流动的影响。保证了国家机构的正常运转
阶层间的上下流动,尤其是官僚集团的上下流动,打破了原本僵化的官僚体系,调动了官员的积极性。
唐朝政府在对官员的考核方面建立了较为系统有效的制度,对称职或违法犯罪者,给予罢黝降职甚至是处死等处罚,将一大批无能之辈从官僚集团中剔除。
朝廷制定严格的考课制度,对官员的政绩、德行等实行每年一小考三年一大考制度,以此论定等级,作为官员升迁罢黝奖惩的重要依据。
此外朝廷在对官员的管理上还建立了监察和弹勃制度,考核是全面考核官员的功过,而监察和弹勃则主要是揭发检举官员的缺失和过错,不受时间的限制,一旦发现缺失,随时纠弹,也是官员升迁降黝的重要依据。
在中国封建社会,官员的任免、升降都由皇帝掌握,而为了保证官员能受到必要的节制,能够听任皇帝的驱使。
而以皇帝一己之力做不到洞察一切,这就需要有一些作为皇帝耳目的官员来监督各级官吏,使其能各尽其职,也能保证皇帝发现官员的问题,对不称职、害民、谋逆者及时制止。
为保证监察系统的公正廉明,规定各御史各行其是,不得联名弹劾官员,人自陈论,不得群署章疏,以此来杜绝身为监察官的御史们相互勾结,保证国家监察系统的正常运转。
除加强对官员的监察和考核,及时淘汰不称职者外,唐代统治阶层还通过科举、举荐、门荫等吸纳大批的有才能的人员进入到官僚系统中,加快了官僚系统的新陈代谢,保证了国家机构的正常运转。扩大了国家的统治基础
唐代的社会各阶层间的上下垂直流动,一方面将社会下层的优秀人才吸收到统治阶层中来,另一方面将部分流民、逃户重新吸收到朝廷的统治之下,缓解了由于社会成员不满情绪而引发的暴乱、起义等社会动荡,从而扩大了国家的统治基础。
中国封建统治者对社会成员的户籍进行严格的控制,以保持社会阶层的相对稳定,并以此作为赋役税收的主要依据,而逃户主要是指那些王役不供,簿籍不挂者。
这当然是被封建统治者所不允许的。一方面通过强制手段来禁止逃户的泛滥,唐律明文规定:一旦出现逃户家长徒三年,若是没有课役,可减二等,逃户若为女性可再减一等,而且当地的基层官员也要承担不可推脱的失职惩处。
除了法律上的严惩外,朝廷还开展大规模的括户运动,对于逃移的民户,一旦被查出,立即会被强行遣送回原籍。
除强制性措施外,政府还在经济方面采取了一些鼓励和安抚的政策,允许逃户在一定的年限内保留对土地的所有权的产权政策,旨在对逃户的归籍复业有所激励。
此外朝廷还针对逃户现象对户籍制度进行了一系列的调整,早在武则天统治时期李娇就曾上书建议朝廷对逃户能够就地安籍。
除将逃户重新吸收到国家的统治之下外,朝廷还适时的通过方免官私贱民等途径缓解下层社会成员的不满情绪,扩大统治基础。有利于工商业的发展
中国封建社会一直奉行重农抑商的政策,对商业的发展采取多种方式的打击和限制,唐朝也是如此。
唐初沿用历代的禁商政策,但是唐中后期,随着政治经济方面的变化,以及越来越多的工商业子弟进入官僚,禁商政策逐渐松弛,出现了官商合流的现象,商业也逐渐繁荣起来。
唐朝政府曾多次下令禁止朝廷官员经营工商业,但是依然是屡禁不绝,而且由于社会环境的变化。
一些自耕农或是因为土地被兼并或是因战乱、自然灾害、经营不善等原因破产,他们中的一部分投入到商业领域中,我们在前边也提到过落第举子也有投身商业的,这些都进一步壮大了商人队伍。
商人入仕,打破了士商之间的间隔,促使人们的观念发生了变化,朝廷开始逐渐重视商业的发展。
据相关史料分析,自天元、开宝年间,统治者们开始重视发展商业,改变以往抑商的政策,制定了一系列有利于商业发展的政策。
一方面健全主管商业的国家机构太府寺、两京诸市署以及各地方市衙,形成了一套完整的从中央到地方的商业管理体系。
另一方面还对前代针对商人商业的重税、专税进行了改革,实行三十税一的轻税政策,各地官员对于商业的发展还采取相应的扶持政策。
这些措施进一步消除了商业发展道路上的阻碍,为唐朝商业的发展开辟了更为广阔的道路,因此唐朝商业的发展十分的兴盛。有利于小农经济的发展
唐代作为我国封建社会发展的典范,农业一直被统治者所重视,他们采取各种措施来促进农业的进一步发展,而唐代社会阶层间的垂直流动对于农业的发展也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首先,通过社会成员间的流动变化,补充了农业发展所必须的劳动力。贱民免贱从良获得人身自由,从服务型劳动中脱身转而投身到农业生产中。
一部分原本富有贵族官僚家庭由于各种原因投身到农业生产中,富商大贾在通过经商致富后,受农本商末思想的影响,往往大肆购买土地,进行农业生产。
除了阶层成员的扩大外,农业生产技术的改进也是一个重要因素。对于靠天吃饭的农业来说,水利工程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农田设施。
在封建社会,这样大型的公共工程的建设往往都是有政府来投资修建,但是对于乡村所需要的中小型水利工程,朝廷鞭长莫及。
尤其是在安史之乱后,更是力不从心,自顾不暇的唐朝廷何谈农田设施的修建。
而此时成长起来的庶民地主依靠聚敛的大量财富,成为乡村水利设施修建的主要领导者,他们一方面是因为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而更大的因素是这些水利工程的修建对他们自身的生产活动大有益处,而且往往采取由他们出工食,由农民出劳力的方式合作修建。
崇尚文化的社会风气的形成
始创于隋朝的科举制,打破了门阀士族对社会政治经济权力的垄断,为处于社会下层的成员跻身官僚集团,实现社会流动大开方便之门,而且科举出身的官员越来越受到朝廷的重用。
选仕制度的变化激励着广大士子参与到科举考试之中,而科举考试一切以程文为去留,应试者的文化素质、知识水平、文采等将直接决定考试成绩继而改变其身份等级。
为了在科举考试中能一举中第,士子们往往博览群书、通晓史书典籍。因此人们对于科举的崇尚也慢慢的转化成对文化知识的崇尚,将文化知识看成是改变命运的重要载体,社会各阶层成员形成了一种崇尚文化的社会风气。
凡乡校、佛寺、逆旅、行舟之中,往往有题仆(白居易)诗者;士庶、僧徒、蠕妇、处女之口,每每有咏仆(白居易)诗者。
这虽然是用来说明白居易的诗在当时具有较高的流传度,但是也可由此发现,当时不论是具有较高文化素质的士子,还是目不识丁的蠕妇,不论是在学校研习,还是在旅行泛舟途中,都不乏咏诗作文者,全体社会成员对于文化知识的诉求是相当高的。文化下移与文化教育的兴盛
在全社会形成崇尚文化的良好的社会风气的同时,庶民家庭为摆脱出身低微和受歧视的境遇,逐渐重视对子女的文化教育。
他们获得知识的途径分为学校教育、私塾教育、家庭教育以及自学学习。
唐初由于学校的数目和规模有限,一般只有贵族子弟才有机会接受学校教育,庶民子弟是很难进入学校进行学习的。
除了官方办学外,一些退休官吏、落第秀才以及隐居学者的私人办学也成为庶民子弟接受文化教育的重要途径。
一些具有一定文化知识底蕴的家庭还对其子女进行家庭教育,如唐代大诗人元镇,年幼家中贫困,而其母亲郑夫人贤明识礼,亲自教元镇读书。
也有一些是因为家中贫困,无法进入学堂接受系统的教育,但又对知识充满了渴求并希望能以此改变命运的,万般无奈之下,只能自学成才。
平卢节度使巡官陇西李府君,幼年父母早亡,没有人可依附,无法进入学院读书,全凭自学,晚上没有灯光时,就默念白天所学,十分刻苦。马周、牛僧孺、岑参、柳宗元、韩愈等也都是自学成才,且都取得了不小的成就。
唐政府还继承前代的教育方式,或在农闲之时将农民集中起来,募人讲学,或组织群众自学,进行教化。
唐代教育的普及性打破了等级限制,教育面向社会各阶层成员,人们一方面愿意学习,另一方面有机会有途径学习,使得教育普及扩大到整个社会,庶民的文化水平有了大幅度的提高,也促进了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
各级学校的设置,全民文化水平的提高,使得社会上涌现出一大批饱读诗书具有较高文化素养的知识分子,他们为当地的文化事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在相关文献资料中曾记载,在唐朝政府大力兴办的地方官学中,其任教人员除少数是来自中央政府委派的官员外,大部分是由地方上的士人担任。
由于唐代的社会流动,不仅产生了一大批知识分子,而且营造了良好的文化氛围,对中国传统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起了重要的促进和推动作用。结论
综上所述,在笔者看来,唐朝社会上下之间的垂直流动。打破了门阀制度对人们身份等级的限制,为社会下层成员向上流动提供了可能性。
各阶层社会成员由于享有的权利不同,社会地位也有明显的差别。
皇室贵族和官僚集团在政治上享有特权,皇帝甚至还凌驾于法律之上,是当之无愧的统治阶级,贱民处于社会的最底层,是绝对的被剥削对象,毫无权力,被当作是主人的私产,可以被任意的买卖处置。
随着科举制的发展和完善,它在中国古代社会流动的作用也越来越凸显,为庶民进入官僚统治阶层提供了途径,完善了社会流动机制。
所以,笔者认为垂直流动不仅可以缓解他们的不满情绪,激发全体社会成员的积极性,而且有助于加快统治集团的新陈代谢,扩大统治基础,维护封建统治的长治久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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