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政协委员陈小艳拟提交的提案是,将儿童入园年龄提前到两岁半或者两岁。 由于幼儿园规定3岁儿童才能去幼儿园,某种程度上制约了许多年轻女性同胞得就业时间,以及生产后无法尽快参与到工作中,限制了个人能力的发挥。 在广泛听取女性同胞的呼声后,陈小艳建议出台相关评估标准,在孩子能够基本自理的情况之下,两岁或两岁半就能够入园了。1 其实我觉着两岁或者两岁半,提前一年半年的意义并不是很大。如果希望女性更多的参与到工作中,婴儿6个月开始就送保育园可能帮助更大。 这并不是我信口开河,婴儿托育在国外早就实施多年了。 在日本 在我们的意识中,日本女性结婚后就辞职当家庭主妇,相夫教子。但真实情况是,日本的家庭主妇并那么普遍,很多女性都是工作育儿两不误的。 日本有专门的婴儿托育机构,6个月以上婴儿就可以送到那里,晚上再接回家。保育时间从早上7点半到晚上6点多,还能延时。 费用的话,公立保育园收费是按照家长的收入定价。收入好的学费高,收入低的学费低。私立保育园价格不一。 在美国 6个月甚至更小的孩子都可以送到专门的托管机构。托管方式有全日制,半日制,家庭托管,可以自己选择。不过,费用据说不便宜。 2hr说起来,我国父母肯定接受不了这么小的孩子送到托育机构,但是为什么国外父母可以呢?我想应该是他们已经建立了完善的托育制度。 首先,保育园格和保育员的资格都是严格审批过得,不允许有弄虚作假的情况。而且政府对这种些保育园都有实时监管。 其次,他们对于儿童的保护非常到位。美国孩子从出生就不仅是父母的孩子,也是国家的孩子。不管什么原因,父母都不能打骂他们。保育员如果虐待打骂孩子,那更是罪责难逃。 日本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也是非常细致。上学路上每隔一段就有未成年人相谈室,学生如果有危险有烦恼,都可以进去诉说解决问题。当然这只是孩子保护方面中的一个小细节。 3hr我们怎么做才能建立让父母安心的婴儿托育机构呢?我觉着最难的是完善体系的建立,其次是削除对幼儿教师的歧视。 首先,婴幼儿托育制度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是漫长的过程。我们可以参考国外,但是不能完全照抄,因为国情不同。 但是有一点是相同的,那就是对孩子的保护程度。我觉着,我们在这方面远远不如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以保护孩子为宗旨,体系才能完善。 其次是消除对幼儿教师的歧视,这体现在工资和工作性质上。 幼儿园老师是孩子启蒙老师,对孩子的成长影响很大。无利不起早,他们工资非常低的话,只凭他们对孩子的一腔热血能坚持多久呢。 再就是人们对幼儿教师的评价。看孩子的,学历低等等这都是我听过的。工作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可是在很多人心里,幼儿园老师并不是一份平等的职业。社会没有给于幼儿园老师足够的尊重。总结 如果做到这些,托育老师得到应有的尊重和收入,扎扎实实工作,家长们解放了双手,有时间上班赚钱。幼儿园保育园没有生源问题迎刃而解。女性就业也解决了,这样是不是就形成一个正循环了呢? 希望我们的托育体系尽快完善,女性不需要做家庭主妇,而是发挥自己的特长散发热量,让我们的生气勃勃!是不是这个道理呢? 头条创作挑战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