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层层叠加的行政区 中国2000多年行政区划历史变化,看起来复杂,其实可以总结一个规律:上层叠加,中间合并,底层不变。 秦汉是郡、县,后来在之上加州,唐宋加上道路,州郡被合并成一个概念,元朝起增加省,路的规模缩小相当于秦朝的郡,底层一直是县。 为什么会有这种的规律呢? 我认为基于管理难度和长期历史实践,上级下辖的行政区在2030个是最为适宜的,清朝26个一级行政区,新中国34个虽然略多,但没有超出太多,都在这个范围附近。 中国古代内地长期是1500个县左右,加上边地大约500个,民国时全国大概2000县。 这是两千年行政区划的底层,这个数字的话, 分两层可以40401600, 分三层1212121728, 要么层级少但单个分太细,要么层级多单个太大,这就是为什么变来变去的理由。 秦朝大约40个郡,汉朝有1500县,因为郡管县太多,所以增加到105个郡,平均每个郡15个县。 郡管县是轻松了,但国家管上百个郡又太复杂了,所以增加州,13个州平均每个州管8个郡。 但是统治者觉得全国分13个州,州牧辖区太大太危险了,西晋增加但21个州此后还在增加。 因为州的增加,州的管辖的郡越来越少,到了隋朝直接合并州郡,全国设190个郡。 后面就不说了,总结来说,一级行政区太少就增加,增加太多又上置新的一级行政区。 可见40个一级行政区太多,13个太少,而清朝、民国、共和国一级行政区都在30上下,我认为是比较合适的依据就是这个。地级市的确立 民国,基于减少行政层级的考虑,废除了省与县之间的道府州,只剩下省县,县下置乡。 30个省2000个县,平均一个省管70个县,太多了,不得不加上监察区。 新中国的专区、地区其实都是一回事,一个省不到10个专区,一个专区不到10个县。 后来地区与省辖市合并,就变成了地级市了。 现代中国内地有31个一级行政区(港澳台制度不一样另算,不在讨论范围内)。 333个地级,2800个县级(其中市辖区800)。 还有38000个乡级。 平均一个省管12个地级, 平均一个地级管8个县级。 平均一个县级管14个乡级。 地级管理的县级数量太少,变得很鸡肋,能不能撤掉这个级别呢?撤地并县 如果撤销地级,那么一个省级管理的县级,就是90个那就太多了。 其实,2000年的来回变动,就是因为基于2000多个县缘故,假如这个基数大幅度减少,形成稳定的三级区划问题就不大了。 可以将一个地级拆分成三个县级, 或者说把23县级合并成1个新的县级。 全国1000县级,分属31个省级,平均每个省级管32个县级,不就解决了嘛。 这样,国管省、省管县,都在30个上下,不多不少刚刚好。撤地并县细节补充并乡并村 撤地并县,1000个县级,管理38000乡级,平均一个县级管38个乡级,是比较多,但没有太离谱。 等撤地并县完成后,在合并乡村,二合一,一个县级管19个乡级就合适了。撤地并县细节补充建制市 撤地后,原地级市怎么处置?分两种。 强地级市,分1市2县。 弱地级市,分3县。 (1市是强地级市市区部分) 县下置县辖市,相当于乡,高配副县级。 改制后有: 29个省级(其中26省,3府,府由直辖市改) 990个县级(950个县,40个市), 20000个乡级(18000个乡,2000个市)。 40个省辖市就是原直辖市、强地级市的市区。 2000个县辖市,是原弱地级市和县城。 地级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