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新闻记者穆玥 界面新闻编辑 近期,证监会公布的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浙江比特资产实控人、原执行董事李勇因控制账户组超比例持股及限制期交易陕西金叶,合计被处罚3050万元。 根据处罚决定书披露的信息,2018年10月18日李勇所控制的账户组开始交易陕西金叶(000812。SZ),至2018年11月21日账户组合计持股3943。41万股,占该股总股本的比例首次超过了5的举牌线,但是账户组并未按规定履行相关披露义务,反而继续频繁交易该股。 账户组自2018年11月21日至2019年1月4日持股比例在5以上,此阶段最高持股比例为6。33;2019年1月7日至1月18日,持股比例低于5;2019年1月21日至3月1日,持股比例在5以上,最高持股比例为7。42;2019年3月4日持股比例低于5;2019年3月5日持股比例为5。66;此后账户组持股比例一直维持在5以下。以上时间段账户组持股超过5以后也均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18年11月21日至2019年3月21日期间,账户组累计买入1。1亿股,累计卖出1。27亿股;期间买入金额为4。54亿元,卖出金额为5。61亿元;累计成交金额10。15亿元。截至2019年3月21日账户组仍持有陕西金叶1614。18万股,余股市值8442。16万元。 经查明,李勇在炒作陕西金叶期间实际控制、使用的证券账户多达17个,其中包括10个自然人账户,以及上海隆邈实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比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公司旗下的比特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比特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比特三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北京厚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和公司旗下的厚毅辰酉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等。 最终,证监会决定对李勇超比例持股未报告、限制转让期内买卖证券的行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3000万元的罚款。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李勇炒作陕西金叶过程中所使用的账户组涉及到了2家私募机构,分别是浙江比特资产和北京厚毅资本。 浙江比特资产成立于2016年8月,李勇持有公司70的股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另外30的股权由邹仁花持有,而在李勇本次炒作陕西金叶控制的账户中恰好也包含了邹某花的账户。据中国基金业协会披露的信息,浙江比特资产已于2022年11月17日主动注销了公司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北京厚毅资本成立于2015年6月,目前的管理规模为05亿元,公司旗下共备案有12只私募产品,其中曾被用于炒作陕西金叶的厚毅辰酉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已经于2022年4月18日提前清算。北京厚毅资本的3位股东张克成、张迪新和何思扬,分别持股40、30和30,对比证监会披露的账户组信息,其个人账户均未直接被李勇用于炒作陕西金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