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阅读此文之前,麻烦您点击一下"关注",既方便您进行讨论和分享,又能给您带来不一样的参与感,感谢您的支持 辽金政治体制具有鲜明的贵族政治特色,辽金荐举制度及其运行,反映了皇权与贵族政治的关系,体现了辽金政治体制的共同性与差异性。 辽朝实行南北两面官制度,铨选制度不够健全,荐举缺乏制度性规范,带有浓厚的贵族政治色彩。契丹贵族通过荐举培植个人和宗族的势力,严重威胁皇权。 金朝的政治体制改革比较彻底,荐举带有更多皇权政治和官僚政治色彩,制度比较规范,是严密的铨选制度的组成部分,主要为朝廷延揽人才服务,虽然有各种弊端,但确实较少受制于贵族政治。 中国历史上官员选任的荐举制度源远流长,历代王朝荐举官员的制度化程度、运作方式、发挥的作用不尽相同。 辽金也是皇权专制中央集权的国家,通过不断吸收中原王朝的制度文化,规范贵族的权力,强化皇权。贵族政治色彩浓厚的辽代荐举 辽代的荐举制度,受到中原王朝荐举制度和契丹世选制度的双重影响 ,辽代中期以来,有的世选职位如二府宰相、部落节度使被纳入铨选,人选并不限于世选之家。 贵族子弟的任职范围亦远远突破了世选职位,他们可以通过入值御帐充任护卫、祗候郎君以及荫补、荐举等途径入仕,继而担任中央和地方官府的要职。 辽兴宗重熙十六年(1047),"诏:世选之官,从各部耆旧择材能者用之。"在世选制不断被削弱的背景下,诏令重申世选传统,即由"各部耆旧"从世选之家择贤而用。世选制包含推举、荐举成分。 和历代王朝一样,荐举官员,选贤任能,是辽朝南北两面官宰辅的重要职责。辽兴宗时的北院枢密使萧孝穆说:"枢密选贤而用,何事不济?若自亲烦碎,则大事凝滞矣。" 南面宰相杨佶,"居相位,以进贤为己任,事总大纲,责成百司。"辽道宗即位后,"诏宰相举才能之士。" 此处所谓宰相应包括南北二枢密院、北面二宰相府、南面中书省的长贰官。契丹贵族基本垄断了北枢密院长贰官、南府宰相和北府宰相的人选,南枢密院长贰官、中书省宰相则契丹贵族、汉人世族并用,辽中期以后参用进士出身的汉官。 宰辅的用人权、荐举权,实际上起着维护契丹贵族特权的作用。出身于契丹贵族的宰辅,荐举的对象首先是契丹贵族。 辽代契丹贵族荐举亲族之风比较盛行 。这突出体现了辽朝以宗法制度为基础的贵族政治特点。如后族(国舅帐)萧阿古只五世孙萧柳,辽圣 宗统和中,"叔父恒德临终,荐其才,诏入侍卫。"后来其伯父萧排押任东京留守时,又"奏柳为四军兵马都指挥使"。"奏"即奏举、奏荐。辽圣宗太平中,惕隐耶律弘古荐举同出皇族横帐孟父房的"刺血友"耶律马六"补宿直官"。 皇帝也会特诏契丹贵族官僚荐举族亲。辽道宗清宁初,六院部人萧图独"以事入见,帝问族人可用者",乃荐举其弟萧兀纳,召为祗候郎君。 皇亲国戚、贵族官僚的荐举,对官员的仕途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结交权贵,成为官员选任、升迁的捷径。 辽太宗会同九年,后晋官员高勋降辽,授四方馆使。此人"性通敏",入辽后好结权贵,能服勤大臣,多推誉之,这里"权贵"、"大臣"主要指契丹贵族官僚,所谓"推誉",就是向皇帝荐举他。 辽世宗任命他为南院枢密使,辽穆宗时历任上京留守、南京留守、知南院枢密使事。辽朝的皇太后、皇后、王妃有摄政、问政的传统,她们也往往荐举官员。 当然,契丹贵族荐举的官员,也确实有德才兼备、政绩突出者。这符合契丹贵族和辽朝统治阶级的整体利益。 如萧思温荐举的耶律斜轸,后来成为一代名将、名臣,官至北院枢密使,忠心辅佐辽圣宗,实现了政治稳定、边防稳固。 又如辽景宗的叔叔耶律隆先,"数荐贤能之士。"辽兴宗时的北院枢密使萧孝穆,"所荐拔皆忠直士"。 通过荐举,一些出身平民而有真才实干者得以进入官员队伍,这有利于拓宽辽朝选官的范围,扩大统治的基础。 皇权主导下的金代荐举 金代初期,在军事占领辽境和中原的过程中,女真军事贵族被赋以"承制除授"新附部落、州县官员的权力,这大致属于辟举。 但金太宗已刻意对军帅除授官员的权力予以限制。山西都统完颜宗翰获赐一百道空名宣头,太宗诏谕:"寄尔以方 金前期"承制除授"以外的荐举,也是女真贵族特权的表现。宗室完颜宗弼任都元帅,南征收复河南,"表荐(仆散)忠义为猛安。" 宗室完颜亮任职宰相,"徼取人誉,荐大臣子以为达官。"因此,金前期举人唯亲、攀附权贵的问题比较突出。当时渤海、汉人官员多依附于女真军事贵族,堪称女真贵族的政治代理人。 金熙宗颁布天眷官制,特别是金海陵王颁布正隆官制后,随着皇权和中央集权的强化,金朝官员的铨选也规范化、制度化,官员的任命主要通过朝参赴选。 金世宗正式将荐举纳入铨选制度,使荐举成为皇权主导下选任官员的制度性安排。大定二年,"诏随朝六品、外路五品以上官,各举廉能官一员。"朝廷遣员对被举荐人进行考察。 大定三年定制,"若察得所举相同者,即议旌除。若声迹秽滥,所举官约量降罚。"这是对举主职品、连带责任的规定。 金章宗即位后,改革选官制度,进一步完善荐举制度 。如明确规定了岁举、举人自代、任内举荐僚属等义务,规范举主的资格,放宽被举人的条件,制定考察被举官员的程序。 这显然是皇帝和中央政府规范官员荐举权、加强人事管理的措施。金朝后期推行"辟举县令法",此处"辟举"与"辟署"不同,实际就是保举、荐举,而且并不限定由路官、州官保举管辖的县令,县令的遴选和任命权仍在尚书省和吏部。 金世宗、章宗特别倚重宰执荐举人才,金世宗对宰执们说:"荐举,大臣之职。外官五品犹得举人,宰相无所举,何也?" 这里所说的"大臣"就是指宰臣、宰执。左丞相纥石烈良弼,"荐举人材,常若不及","荐举往往得人",受到金世宗的嘉奖。 论者以为宰执操纵荐举权和选拔官员的权力,极大地妨碍了其他官员对荐举的积极性,不无道理。金世宗、章宗时期宰执的任用,女真贵族仍占优势比例,体现了皇权和贵族政治利益的一致性。 但这个时期皇权能够比较有效地制约贵族的权力,保证贵族特权不会损害统治阶级的整体利益。 况且当时出身于女真官学、女真进士科的女真宰执以及进士出身的汉族宰执不少,他们多数来自普通官僚和平民家庭,是维护皇权的力量。 更重要的是,金朝效仿唐宋的铨选制度,有一套程序繁琐、循资格升迁的制度设计,即便女真人有超迁格,但仍然受章法制约。 无论是制度设计的主观愿望,还是客观效果,金世宗、章宗确立的荐举制度本质上是服务皇权而非贵族政治 。 比如,金代铨选制度规定循资序晋升职务职级,由于资考的限制,致使州县官员严重阙员,所以金世宗、章宗多次下令荐举、廉举可任刺史、县令的官员,破格提拔使用。 如果说金代中后期的荐举制存在种种弊端,难以收到广揽人才的功效,那么荐举的特殊形式,基于廉察制度的察举、廉举,在金代形成了有效的运作机制,对整饬吏治,维护皇权、制约贵族特权,还是颇具积极意义的。 察举建立在廉察制度的基础上,是一种特殊的荐举制度。金世宗时期,吏治相对清廉,廉察制度发挥了积极作用。 廉察使由皇帝派遣,廉察的对象是地方官员及势要,公开巡视与微服私访相结合。 廉问使既要弹劾违法乱纪及不称职者,也要奏报朝廷嘉奖升迁勤政廉洁的官员,朝廷另派官员复查核实。廉察、廉举收到一定的成效。不少骄横跋扈的女真贵族官员被罢免,政绩突出的官员得到升迁重用。 金朝后期的御史中丞李英认为考课法徒为虚文,主张恢复大定年间"当时号为得人"的"遣使者分道考察廉能"之制。辽金荐举制度的消极影响 辽代的世选制、荐举制,存在裙带之风和结党营私之风是不可避免的,并对皇权和中央集权构成威胁。辽圣宗时,汉人行宫都部署王继忠荐举国舅帐萧敌烈,称"其材可为枢密使"。 辽朝的皇权专制中央集权程度比金朝低,金朝的政治体制改革比辽朝更彻底。 辽朝实行南北两面官制,北面官掌控军政大权和部落事务,其主要官员绝大多数出身于契丹贵族,更多地保留了契丹传统的政治文化。 辽朝的铨选制度不够健全,荐举也比较随意,缺乏制度性规范,带有浓厚的贵族政治色彩。 金朝的荐举制度则带有更多皇权政治和官僚政治色彩,制度比较规范,是严密的铨选制度的组成部分,主要为朝廷延揽人才服务,虽然有各种弊端,但确实较少受制于贵族政治。 辽金荐举制发挥过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消极影响严重。辽代契丹贵族利用荐举培植个人和宗族的势力,严重威胁皇权。金代铨选循资格、荐举请托营私,致使官员奔竞苟且之风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