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碳汇市场概况 自2005年《京都议定书》正式生效以来,为实现温室气体减排目标,在欧美等发达国家地区形成了一些强制性或自愿的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如欧洲排放交易体系、英国排放交易体系、美国芝加哥气候交易所、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交易体系和日本自愿排放交易体系等。 全球的碳交易形式主要有两种:基于配额的交易和基于项目的交易。配额型碳交易是指总量管制下所产生的排减量单位的交易,如欧盟的欧盟排放配额交易,主要是依据《京都议定书》要求的国家之间减排量的交易,通常是现货交易。项目型碳交易是指通过实施项目所产生的减排量交易,如清洁发展机制下的核证减排量、联合履约机制下的排放减量单位,主要是通过国与国合作而产生的减排量交易,通常以期货方式预先买卖。因此,国际碳市场可以分为现货市场、期货市场和期指市场等。全球主要的碳交易的产品为:欧盟排放交易单位EUAs、联合履约减排单位ERUs、清洁发展机制(CDM)的经核证的减排单位CERs、自愿减排交易单位VERs等。 如果按规则划分市场,国际碳市场可简单分为两类,一类是管制或称京都市场,按国际法要求运行,主要是配额交易和项目级的抵销机制。如欧盟排放贸易体系、清洁发展机制等;另一类是非京都或称自愿市场,如美国芝加哥气候交易所、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交易体系等。无国际法背景,多为项目级的交易,用于公益目的和碳中和较多。 其中,碳汇交易是碳市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国际碳市场中的碳汇交易形成了以非京都市场为主,京都市场为辅的基本格局。 目前,国际碳市场发展迅速,世界银行碳基金的一份报告显示:2005年,国际碳市场的总交易额超过100亿美元,而2006年达到了250亿~300亿美元。预计两年后将增加到每年400亿美元。此外,2005年的一份关于国际碳市场的调查研究表明,截至2004年5月,国际碳市场已成功交易1125个项目,其中京都市场128个,非京都市场997个,平均交易规模为267405吨二氧化碳当量。国际买家主要有日本、荷兰及世界银行碳基金等;国际卖家则主要是拉丁美洲和亚洲的一些国家和地区。根据调查,当时京都市场碳交易的平均价格为每吨4。68美元;相比较,非京都市场交易价格要低一些,只有每吨1。34美元。根据中国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官方受理申请最新进展显示,截至2007年4月2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批准383个项目(截至2014年5月23日,我国政府已批准了5048个项目,得到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执行理事会注册的有3798个。全球已注册7616个,其中有55个是林业碳汇项目)。 2006年11月14日,在肯尼亚首都内罗毕举行的联合国气候变化第12次缔约方大会上,在全球提出申请的100多个林业碳汇项目中,世界银行最终选中了20个项目。其中,由我国和世界银行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合作开发的中国广西珠江流域治理再造林项目在此次会议上通过清洁发展机制执行理事会专家组审定,成功注册为全球第一个清洁发展机制(CDM)的林业碳汇项目。而在此之前,该项目的方法学也是全球第一个获得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执行理事会批准的林业碳汇项目方法学。 参考文献:李怒云著。中国林业碳汇(修订版)〔M〕。北京:中国林业出版社,2016。 超前学习请关注微信公众号:碳小知 免责声明: 本文部分内容来源于《中国林业碳汇》(修订版),由我方整理编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侵犯到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