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无意之间看到关于"乔丹"侵权官司的解说,"中国乔丹"在前几次官司中一直胜诉。 然而,"中国乔丹侵权案"终审败诉,"乔丹+图形"商标被撤。 2021年1月"中国乔丹体育有限股份有限公司"改名为"中乔体育股份有限公司"。 发生了什么?使得"中国乔丹"最终败诉。 我从百度上查阅了一些资料,做了一些分析。 1、顺势而为,可胜。 1984年,迈克尔乔丹当选NBA年度最佳新秀,是乔丹成为"篮球之神"的开始。2000年中国乔丹体育注册"乔丹"商标。在当时网络不发达,群众追星单一的年代,中国乔丹借力明星效应,成为体育用品行业的佼佼者。 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 作为商业运作,是一个成功的案例。 但,需要警惕"贪心不足蛇吞象"。 2、适可而止,方得始终。 2012年,"美国乔丹"开始状告"中国乔丹"侵权一案。 "中国乔丹"多次声明与美国"迈克尔乔丹"没有任何关系,"中国乔丹"logo在一审时,已经被律师巧妙化解,指出"那个图像是一个人在打乒乓球"",毕竟摆拍成那种形象很简单。 一审,"中国乔丹"胜诉。 二审,"中国乔丹"指出,在中国叫"乔丹"名字的人不少,与"美国乔丹"没有必然的联系。"中国乔丹"继续胜诉。 其实,我认为,这时候自然之大道已经在提醒"中国乔丹":收心养性,无欲则刚。 但,"中国乔丹"接下来一顿骚操作,让自己走向大道的对立面。 (1)"中国乔丹"反告"美国乔丹",官司影响了"中国乔丹"的名誉,要求道歉并赔偿800万美金。 (2)把"迈克尔乔丹"的两个儿子,也注册成商标。 "美国乔丹"抓到了根本的证据,"乔丹"一案,以"中国乔丹"败诉而终结。 3、道法自然,一切归于道。 这件事,从表面看,是"不作死就不会死"的现象。 我认为,从本质上来说,是"德不配位,必有灾殃"。 《道德经》早有明示。 道是一切万物的本性,无可描述,又无所不在,无所不为,生育天地,运行日月,长养万物,却从不自慞、自恃。道的这些特征反映在人的行为上,就叫德。道德经,是让人去欲还本。 【最后的话】 正心正念走正道,说起来很容易,但遇到大利益的诱惑时,能否坚守本性,才是真正的德。 所谓"尽人事听天命"是指,秉承人之本性,做实实在在之事,让我们所种之因合乎"道",自得善"果"。 在大道的面前,修行没有终点,我们永远是少年。 加油吧,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