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2022年10月18日,林州重机发布前三季度业绩预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50万元800万元,相比去年同期亏损1。44亿,公司实现了扭亏为盈。公司解释业绩改善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行业景气度提升,公司订单量增加;同时,公司流动资金得到缓解,产能得到释放,促使产量增加,公司营业收入增加。 同日公告与陕西煤业物资榆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红柳林矿第二套52煤5。2米综采工作面液压支架采购合同》(YTS2022159),本高端支架合同金额为3。28亿元。该合同金额几乎占了2021年营业收入的70,为后续营收持续增长打下了基础。 索赔条件 易索515网主理律师上海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专业证券律师娄霄云提醒:凡是2018年4月3日至2019年11月21日期间买入且2019年11月21日收盘还持有,或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4月29日且021年4月29日收盘仍持有的投资者,可官方平台申请挽损。 案情进展 已有和解案例,第二次处罚起诉中 违规依据 虽然公司基本面得到了改善,但是实控人股份连续被冻结,变相引发了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等信披违规的动机,同时因虚增利润和资金占用林州重机两次收到处罚。 2020年8月20日,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49号)。经查明,林州重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林州重机在2017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对朗坤科技确认的共计206,918,779。16元在建工程进行了合并披露,导致林州重机2017年合并资产负债表虚增在建工程2。07亿元,虚减预付账款1。95亿元;在编制合并利润表时,林州重机未对子公司予以资本化的其他应付款利息与母公司抵减的财务费用合并抵消,导致合并利润表虚减财务费用11,244,131。28元,虚增利润总额11,244,131。28元,占当期披露合并利润总额的比例为48。72。林州重机2017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但是上述违规行为处罚不久,2021年4月30日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显示:由于林州重机公司管理层在实施支付业务过程中,支付方没有履行义务导致对上市公司构成实质性的资金占用金额为:银行存款275,420,000。00元(2020年12月31日收到,2021年1月1日支出)、其他应收款原值345,229,605。96元,以上款项合计620,649,605。96元。 上述资金占用违规被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1号)认定违规,凡是2018年4月3日至2019年11月21日期间买入且2019年11月21日收盘还持有,或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4月29日且021年4月29日收盘仍持有的投资者,可申请民事赔偿,部分案件已获得和解结案,两段处罚内容 值得关注的是,2021年报显示,公司通过(1)司从关联方林州重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收购其所持北京中科虹霸科技有限公司29。20股权,对应股权转让款1。32亿元,公司以所持建庆贸易1。3亿债权进行支付;(2)2021年5月11日,建庆贸易以现汇方式支付公司200万元;2021年9月公司及下属公司共收到四家公司资金53,375。84万元,其中:公司收到5,567。83万元,重机矿建收到26,708。01万元,重机物贸收到4,850万元,中科林重收到16,250万元;(3)军静物流为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设备运输服务,抵减债权款1,000。12万元。清偿了实控人占用的资金。 索赔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单只股票纸质版对账单(交易频繁的投资者请同时准备电子版对账单EXCEL格式)。投资者如果通过多个证券账户或通过信用账户在征集时间段内买卖过股票的,需打印所有账户单只股票的交易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