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上4次有名的变法(04)
王安石变法: 宋神宗时期,自熙宁二年(1069年)开始,至元丰八年(1085年)宋神宗去世结束,故亦称熙宁变法。
王安石变法是古代史上继商鞅变法 之后又一次规模巨大的社会变革运动。
变法旨在借此解决三冗危机(冗员,冗兵,冗费)、内忧外患(苛捐杂税、天灾人祸、外敌侵扰),从而彻底改变北宋 建国以来积贫积弱的局面。变法背景:
1、三冗危机:
从一职多官,官员致仕的诏令日见增多,至宋仁宗 时,更是三令五申。同时由于大兴科举、采用恩荫 制、导致官员多贪恋权位,形成"冗员";
为稳定社会秩序,实行"养兵"之策,兵士虽多但不精,形成"冗兵"。军队、官员的激增导致财政开支的增加,加上统治者大兴土木、修建寺观等,形成了"冗费"。
2、内忧外患:
内忧:财政亏空使得赋税增加,给民众造成沉重负担,加之连年战事和频繁的自然灾害 ,百姓苦不堪言。纷纷揭竿而起。
外患: 外敌的侵扰给北宋政权带来巨大的生存压力。北宋建国以后,就与东北边境的契丹族 和西北边境的党项族 连年战争。
庆历新政 失败后,宋朝 严重的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并未缓和,积贫积弱,危机四伏。到宋神宗即位,他久慕王安石 之名,启用重用。熙宁二年采用王安石的变法提议,由王主导,开始了一系列变法政策。变法措施:主要是富国之法、强兵之法、取士之法富国之法:
1、青苗法 :
每年二月和五月青黄不接时,按自愿原则,由农民向政府借贷钱物,收成后加息 ,随夏秋两税归还。
目的:增加政府收入,限制高利贷对农名的盘剥,缓和阶级矛盾;
局限:强制农民借贷;利息偏高,农民负担依然沉重。
2、募役法 (免役法)
将原来按户轮流服差役,改为由官府雇人承担,不愿服差役的民户则按贫富等级交纳一定数量的钱,称为免役钱。官僚地主也不例外。
目的:农民从劳役中解脱出来,保证了劳动时间,促进生产发展;增加了政府财政收入。
局限:对贫苦人是沉重的负担。
3、方田平均税法
下令全国清丈土地,核实土地所有者,并将土地按土质的好坏为五等,作为征收田赋的依据。
目的:清丈出大量隐瞒土地,增加了政府收入;部分农民免除赋税,得到实惠。
4、农田水利法
鼓励垦荒,兴修水利,费用由当地住户按贫富等级高下出资兴修水利,也可向州县政府贷款。
目的:水利工程广为修建,保证了灌溉;耕地面积增加, 农业生产发展,政府税收增加。
局限:兴修水利数量逐渐成为官员政绩考核标准,一些地方政府强制百姓修建水利,加重人民负担。
5、市易法
在东京设置市易务,出钱收购滞销货物,市场短缺时再卖出。
目的:限制大商人对市场的控制,有利于稳定物价和商品交流,也增加了政府的财政收入 。
6、均输法
设立发运使,掌握东南六路生产情况和政府与宫廷的需要情况,按照"徙贵就贱,用近易远"的原则,统一收购和运输。
目的:降低国家支出,减轻了纳税户的额外负担,限制了富商大贾对市场的操纵和对民众的盘剥,便利了市民生活。强兵之法:
1、保甲法
将乡村民户加以编制,十家为一保,民户家有两丁以上抽一丁为保丁,农闲时集中,接受军事训练。
目的:加强对农村的统治,维护农村社会治安; 建立全国性的军事储备;节省了大量的训练费用。
2、裁兵法
整顿厢军及禁军,规定士兵五十岁后必须退役。测试士兵,禁军不合格者改为厢军,厢军不合格者改为民籍。
目的:提高军队士兵素质。
3、将兵法(又叫置将法)
废除北宋初年定立的更戍法 ,用逐渐推广的办法,把各路的驻军分为若干单位,每单位置将与副将一人,专门负责本单位军队的训练,以提高军队素质。
目的:改变了兵将分离的局面加强了军队战斗力
4、保马法
将原来由政府的牧马监养马改为由保甲民户养马。保甲户自愿养马,可由政府给以监马或者给钱自行购买,并可以免除部分赋税。不久废止,改行民牧制度。
目的:马匹的质量和数量提高;政府节省了大量养马费用。
5、军器监法
督制造兵器,严格管理,提高武器质量
目的:武器生产量增加,质量也有所改善。取士之法:
1、改革科举制度
颁布贡举法,废除明经科,而进士科 的考试则以经义和策论为主,增加法科。
目的:把科举的立足点放在选拔具有经纶济世之志和真才实学的天平上,扩大考选名额。
2、整顿太学
三舍法 :实行分上、中、下三班不同程度进行教学的太学三舍法制度。以学校的平日考核来取代科举考试,太学生成绩优异者不经过科举考试可直接为官;提举经义局,修撰儒家经典,编纂《三经新义》;设置武学、医学、律学专科学校,培养专门人才。
3、惟才用人
重视对中下级官员的提拔和任用,使许多低级官员和下层士大夫得到发挥才干的机会。变法影响:
弊端有,但"富国强兵"的效果是十分显著的。
正面影响:
改变积贫局面:
政府财政收入大幅增长,彻底改变了北宋"积贫"、财政赤字的局面。
新法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豪强地主的兼并势力, 社会经济发展 ,人民负担减轻,呈现了百年来不曾有过的繁荣景象。
改善积弱局面:
"强兵之法"的推行,积弱局面得以缓解,北宋国力有所增强。变法的强兵措施扭转了西北边防长期以来屡战屡败的被动局面。
负面影响:
偏重于谋求开辟财源,获取尽可能多的国家财政税收,违背了客观经济规律,变法导致国富民贫。新法实行也过于急进。
变法在当时也引起了扰民、损民的后果。历史评价:
王安石变法在中国传统的史学评论中是被基本否定的。到南宋 时期,变法总体是被否定,甚至被评定为是王安石导致北宋灭亡。但对于变法措施却有了不同的声音。而到了民国时期和新中国时期,肯定王安石的声音越来越多。
从古至今,变法的目的都在于改变贫富差距,改善民生,提升国力,达到国富民强的局面。但有失败也有成功的,我们应该用辩证的眼光看待,多看史书,做个理性、不盲目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