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负责人要真正负责任
文化旅游局 梁炜
自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有关领导干部贪腐被免职的消息屡见不鲜,但领导干部因下属贪腐而承担连带责任的却鲜有耳闻,此举开启了廉政建设问责新常态,向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党政一把手传递了明确信号:一把手对反腐工作不负连带责任的时代已经成为过去。未来,下属犯法,领导共过。
近年来党的廉政建设事业一直从严从实要求,"一岗双责""廉政讲堂""重大事项报告"等种种制度措施环环相扣、步步为营。如此严密的制度为何仍有不少党员干部在贪污腐败的道路上前赴后继,归根到底就是制度落实不力,这其中党政一把手难辞其咎。
俗话说,火车跑得快,还得车头带。一个单位是否团结和谐、风清气正、敢闯敢拼,说到底,还是要看一把手是否真正发挥了带头模范作用,是否真正起到了领导监督作用。过去,很多领导干部一心扑在业务工作上,生怕干不出成绩受上级冷落,对党的建设置若罔闻,对于廉政建设更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种漠不关心无疑助长了下属的恣意妄为,助长了整个单位的不良风气。虽然,党政一把手的廉政主体责任早有明确,但光有制度挂墙,未见真刀真枪,仍给人形式主义之嫌。因此,对党政一把手追究连带责任是发挥好对单位廉政风险防控的关键举措。
党委主要负责人对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责任、直接责任、首要责任,必须切实做到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首先应牢固树立"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责任观念。将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齐抓共管、共同进步;不可顾此失彼,偏向一方。其次,应切实发扬身体力行的务实作风。坚持民主集中制、带头讲党课、带头参加考核监督,真正发挥率先垂范作用,用自己的务实作风和清正廉洁的人格魅力来推动单位各项工作长足发展。当然,面对反腐斗争还需具备敢抓敢管的坚定勇气。对下属的错误能及时教育纠正,不当老好人、不当太平官,及时将腐败苗头扼杀。只有将各项制度真正落实到位,只有主要负责人真正负责任,党风廉政建设及党的各项事业才能生机勃勃,长长久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