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德明星直播带货几个热点讨论
"开播30分钟,观看人次超过300万,直播结束时观看人次1.5亿,营销额¥**********"!2022年"双十一",网上直播带货预演如火如荼。
网上直播带货,已成为电商的重要形式。明星们也纷纷加入其中。
这两日"严禁违法失德明星通过直播等方式变相开展广告代言活动"的新闻引起广大网友的热烈讨论。
大家议论的热点主要有:
1、明星,哪些人算
2、失德,何谓失德
3、如何举报(渠道、方式)
4、直播间乱七八糟,乌烟瘴气
5、追究平台责任
6、制定的标准有哪些
等。
实际上"严禁违法失德明星通过直播等方式变相开展广告代言活动"出自《关于进一步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是按照中央宣传部文娱领域治理有关工作部署,由市场监管总局会同中央网信办、文化和旅游部、广电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电影局等七部门于2022年10月31日联合印发,并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为何此消息一出引起大家热议,受到热评?
其实,对于明星广告代言,尤其是直播带货,大家早就议论纷纷了。
《指导意见》中也如下表述:
"近年来,部分知名艺人、娱乐明星、网络红人等(以下统称明星)违法代言、虚假代言甚至在代言活动中宣扬错误观念;部分企业信奉流量至上,选用违法失德明星为产品代言;个别媒体把关不严,放任违法失德明星参与广告代言活动。这些广告代言领域乱象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扰乱市场秩序、污染社会风气,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为坚持正确广告宣传导向、廓清行业风气、营造良好社会环境、维护广告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现就进一步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可见,不止百姓关心,政府管理部门也同样重视,所以出台《指导意见》。
那么对以上大家关心的几个热点问题,从《指导意见》中能找到明确答案吗?
我们逐一比对一下:
1、明星,哪些人算
《指导意见》开头说:"知名艺人、娱乐明星、网络红人等(以下统称明星)",这个应该就是明星所指了。
有些网友说,这个范围还是比较广的,尤其网络红人,有些难以界定。
2、失德,何谓失德
《指导意见》中明确的一条为"不得选用因代言虚假广告被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明星作为广告代言人",这条很明确。
另一条:"明星存在吸毒、赌博、酒驾、强制猥亵、偷漏税、诈骗、证券内幕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那么有过这些行为之一的就应属于失德明星了。"
明眼人发现,普遍认为严重的嫖娼不在里面,还有人问,未婚生子算不算?
3、如何举报(渠道、方式)
《指导意见》中没有具体的方式。
网友们对失德明星极其反感,对于失德明星能参与直播活动亮相还获得丰厚收入更加不满,网络上平台众多,直播间无以数计,监管部门不可能查得那么详细,所以希望有直接、明确的渠道和方式能够举报,不让失德明星有机可乘。
相信,《指导意见》出台后,各广告主、各网络平台、各主体单位都会认真学习《指导意见》,严格落实法律法规和《指导意见》有关要求,依法、合规开展广告代言相关活动,杜绝失德明星参与直播活动,不让网友们担心。
4、直播间乱七八糟,乌烟瘴气
打开网络,各平台,不是在直播带货,就是在插播直播带货的广告,吆喝、倒计时,声嘶力竭,观看的人们也群情激昂,的确让人感觉乱七八糟,甚至乌烟瘴气。而有明星的直播,粉丝更多,打赏的、发弹幕的,场面更热烈,让人眼花缭乱。
很多网友认为,直播带货这个新兴事物,现在处于野蛮生长,电商干掉了实体店,不料却要被直播干掉。
这是一个发展的、日新月异的时代,更新、替代,适者生存,但是,和谐、有序、健康,应该是主旋律,不管什么时候什么形式,最终都要走上正轨。希望不久的将来,平台直播带货成为一个成熟的、令人愉悦的购物场所。
5、追究平台责任
如果失德明星出现在平台直播里,大家自然认为是平台的责任,应该追究。
《指导意见》要求:"严格内部审核,加大对明星代言广告内容审核力度"。
看来还是要平台自律,自己加强审核。
6、制定的标准有哪些
网友们更想知道,针对明星代言广告直播等制定了哪些具体标准。
《指导意见》站在推进文娱领域综合治理的高度,充分整合现有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综合运用市场竞争、行业管理、监管执法、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等多种措施,构建起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的治理体系,为维护好明星代言领域清朗空间提供新的制度支撑。
是不是比较笼统?
大家可以查看一下《指导意见》全文,在评论区说说你认为和理解的《指导意见》里制定的标准有哪些,或者聊聊你对"明星"、"失德"、"直播带货"的看法。
我是漠漠天下观,行头条江湖,观天下凡事,公正,淡漠。头条小白,3日前做了一个问答,这是第一篇文章。愿与各位听江山笑,看烟雨遥,诉世事沧桑,留傲骨豪情。[祈祷][玫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