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唐山海上风电实施方案发布了
一、重点推进深远海海上风电冀东场址1(JD11,150万千瓦)、冀东场址7(JD7,150万千瓦)两个海上风电场址开发前期工作,力促尽早投入建设;积极推进规划场址的后续开发。到2025年,累计开工建设海上风电项目23个,装机容量300万千瓦;到2035年,累计开工建设海上风电项目79个,装机容量1300万千瓦以上。
二、竞争性配置:优先支持综合实力强、地企合作好、方案设计优、前期进展快、社会贡献大的企业获得我市海上风电项目开发权,带动海上风电全产业链规模化发展,引导海上风电产业升级、成本降低,带动我市风电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崛起;积极支持和鼓励市属企业参与海上风电投资建设,促进当地企业发展转型。
三、海上风电氢氨融合。解决风电消纳、电网调峰,培育开发海上风电氢储能一体化应用新模式。积极推进海生风电海水淡化、电解水制氢布局,开发离网式海上风电和制氢一体化示范项目。加强国内外风光氢氨产业融合发展路径,结合我市发展实际,鼓励和支持以氨储氢、供氢、代氢,推动氢氨融合发展,推进实施一批氢氨规模化示范项目。
四、推进多种储能方式开发:鼓励具备条件的能源企业实施海上风电储能项目,引导和支持开展与集中式新能源发电协调的储能技术推广应用。拓展电动汽车等分散电池资源的储能化应用。
五、鼓励海上风电与海洋渔业养殖立体分层用海的海上风电海洋牧场示范项目。
六、统筹规划:统筹海上风电装备产业培育与海上风电资源开发紧密结合、国家与省管海域海上风电资源开发布局,实施一体化顶层规划设计,合理布局海上风电场址规模,支持优势企业获取海上风电开发权。
七、集聚发展:推动海上风电全产业链布局,加快风电装备制造产业高端化集群化发展,大力支持对区域高质量发展带动作用明显、综合实力较强、开发经验丰富的企业实施基地化、集约化、规模化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