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就要结束了,金融监管部门也加大了检查执法力度,一方面对一些新规的落地情况进行核实,另一方面也对银行业的合规情况进行回头看。 因此,近段时间以来,银行违规现象比较严重,罚单也比平时多了起来。 近日,浙江银保监局出手,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领到一张罚单,一共七项违规事实,合计罚款235万元,相关责任人员被警告。 其中一项违规事实为存款利息管控存在缺陷,这不免让人有些摸不着头脑,像工商银行这种国有大行,一般都是严格执行人行的存款基准利率的,就算浮动,幅度也非常小,在存款利息和存款利率上,没有大的操作空间。除非那些大户,可能会拿到比较优惠的利率,拿到更多的利息。 在7项违规事实当中,资金回流问题是一个重灾区。 流动资金贷款回流作为定期存款,这就是所谓的贷转存,这是银行到了年底这个时点,冲规模常用的手段。 更为离谱的是,企业用这个存单继续办理质押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形成连环套。 很显然,这一连串的行为应该都是计划好的,不然很难做到这样的环环相扣,几方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达成的一致。 上面讲的存款利息管控存在缺陷,很有可能就与此有关。就是回流的存款利率不合规,一般来说,银行为了让贷款回流形成存款,在存款利率上往往会有所表示。 这么一来,几方的利益都达到了保证,银行的存款规模上去了,企业也如愿达到了融资的目的,你好我好大家好,唯独监管被玩的团团转。 不仅仅是这些,从违规事实来看,回流的资金还有用作股权投资的,还有用来购买他行理财产品的。 这些都是严重违规行为,属于错上加错。贷款管理不到位,导致资金回流已经是错了,回流的资金又违规流入了限制性领域,就属于错的离谱了。 还有几项违规,比如并购贷款违规作为土地储备资金用于低效工业资产收购计划、贷前调查不到位,重大负面信息披露不充分、理财资金实际用于置换他行土地储备贷款,这些违规带来的后果同样是非常严重的,有很大的风险隐患。 这些都属于资金用途被违规挪用的问题,无论是信贷资金还是理财资金,其实际的用途,监管方面都是有严格要求和控制的。 贷后或者投后的实际用途,要和合同约定的用途相一致,不能出现违规挪用的情况。一旦出现了违规挪用,形成风险的概率就非常大了,这一般是由于客户经理贷后跟踪检查不到位所造成的。 到年底了,一些银行又要交答卷了,为了给投资者交出一张靓丽的答卷,一些银行就会打起歪脑筋,通过一些违规的事实真实的资产质量,在一些监管指标上进行监管套利。 希望这些银行,能够坚持初心,诚信为本,合规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