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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引子

  引
  斯克多
  我叫斯克多·科莫非特·达尼尔·奥克,只是有很多很多年没人叫过我全名了,人们都叫我伟大的斯克多大魔法师,除了王和妮可。
  我认识王已经三十一年又两个月,那时候他十四,我十七。
  我至今都能记得第一次见到王的时候,他说他叫荆棘,可我并不好奇他那奇怪的名字,而是震惊他那双深邃的黑眼眸。从懂事起我就知道,在这片诺玛大地上的所有人的眼睛都是蓝色的。
  之后我们一起游历的日子里,我总是很好奇王的那双黑眼睛,也无数次的问过他,王每次都会神秘的笑笑,然后陷入无尽的沉思,我能感觉得到那时候他是痛苦的,所以之后我总是压抑住自己的好奇心,直到一次他喝醉之后告诉我那些可以说是我这一生听到最匪夷所思的话。王说他并不属于这个大陆,他的家乡叫做地球,他不知道为什么会在前一晚睡下,第二天醒来却出现在这里,他一直以为这仅仅只是一个梦而已,可惜迟迟没醒过来,那天晚上王和我讲了很多,都是他所说那个叫做地球的神奇地方的故事,我能很清楚的感受到他的痛苦和对故乡的思念,后来王哭了,那是我一生唯一一次见他哭,那一年,王十八,我二十一。
  我们的友谊就那样逐渐坚实起来,游历生活也是快乐的,之后在招募管的任务大厅遇到了妮可,我后来的王后。那一年,王二十,我二十三,妮可十六。
  有一个女性的加入对于冒险者来说是愉快的,尤其是聪明漂亮的女性。王其实挺能言善道的,经常都会给妮可说一些奇怪的故事或者笑话,每次这个时候妮可会很认真的听,又或者很灿烂的笑,笑魇如花。然后和王一并指责我,说我总是一脸严肃,连笑都不会。
  这之后我们三人四处冒险接任务,经历各种磨难生死,然后作为雇佣军又参加了讨伐托西克大帝的讨伐军,王说他的家乡是和平的,没有战争,可那些年的四处征战王似乎如鱼得水一样,王聪明,勇敢,心思细腻,他带着我们从雇佣军打到正军,然后到圣城,最后成了王。荆棘花之王。那一年,王二十七,我三十。
  并且在那一年,妮可成了我的王后。
  也在那一年,我得到了魔法界最高的称号,大魔法师,伟大的斯克多大魔法师,可我并不快乐,我知道这些并不是我想要的,可内心那些秘密却只能是秘密。
  我一直留在王和王后身边,看着他们第一个儿子龙出生,第一个女儿凰出生,然后是第二个儿子宇。
  我知道王和王后是幸福的,幸福到王已经失去了他该有的聪明和警惕,在我发现辛迪大将军不对劲的时候就提醒过王,他还笑着骂我小孩子脾气是因为上次在拍卖大会没能和他抢赢一件魔兽水晶而心存怨恨。
  可事实上在王的第三个儿子武出生庆祝会上,辛迪将军用他的实际行动证明了我是对的。而我没想到这一天会这么快,更没想到他的胆子会这么大。
  这位辛迪将军和他的副将在向王敬酒的时候,却拔出利剑插进了王的心脏,同时几乎所有的武将倒戈叛变,舞会顷刻间变成了屠杀场,那一刻我看到王的眼睛里没有悲愤没有不甘,而恰巧是一种解脱。
  我抬手发出一个火焰球把冲向我的库马副将烧成了灰烬,我记得两年前的荆棘花酒会上他还央求我做他儿子的导师,然后魔法不停从我的双手发出,每一次短暂咒语的结束总能带走几个人的生命。
  我想此刻我的心情是愤怒的,我的挚友我的王,被杀死在我面前,虽然或许对于王是种解脱,可我分明感觉有种叫做难受的情绪充斥整个心脏。我有信心在他们杀死我之前使出禁咒让所有人替王陪葬,可当辛迪将军手下押着抱着武的妮可出来的时候,我迟疑了,我不能看到妮可再死在我的面前。
  双方都陷入了僵持,我站在辛迪对面努力让自己保持着足够的冷静,他身边的武将,士兵看得出都很惧怕我,我看着妮可,她一直盯着死去的王,然后一头撞上身后士兵的长枪上。
  我看着她倒下,看着她的孩子从她手中滑落在地,看着她那么温柔那么安静的望着王,那眼神,像极了多年之前她看着王讲故事的时候。
  那一刻我突然释怀了,我想辛迪将军看到站在他对面的斯克多大魔法师此时正在微笑,他一定会觉得我是疯了吧。
  我突然发难,向辛迪丢过几个魔法火球,闪身飞向妮可,我不知道此时她死去没有,只在那电石火花间,朦胧的看到了她的微笑,我抱起她身边孩子的时候,我已经被冲上来的士兵层层围住了,如若不是他们忌惮我的魔法,他们或许已经一拥而上了。
  我小心的抱着武,坦白说我真的不喜欢小孩,我讨厌小孩无休止的哭闹,可此时他异常的安静,就那样看着我。
  至始至终我没有说话,辛迪将军也没有说话,甚至周围的士兵都保持着默契。
  我慢慢的往武的身上输送着魔法记忆,输送着魔力。我记得曾经王希望我能破解他为什么来到这个世界,并且找到能送他回去的方法。其实在我成为大魔法师之前我就想明白了,那是种时间空洞的扭曲传送,我也努力实验过几次并保证能有一定几率成功。可我并没有告诉王,我不能让他走,荆棘之花不能没有他,圣城不能没有他,妮可更不能没有他。
  现在,王死了。我没能送你回去,我送你儿子回去吧。我把我毕生的魔力给他了,也把我所有的记忆给他了,我不奢求他有一天能破开封印得到这笔财富,得到这些记忆,更不奢求他能重回诺玛大陆给我们报仇,只是,王,我对不起你。
  用了最后仅存的魔力发动了传送魔法,看着武幻化成粉尘消失在面前,我突然明白王为什么能够解脱。
  在无数枪剑刺入身体的同时,我用尽力气望向妮可,然后努力朝着她笑了。
  妮可,不是我不会笑,只是,我想全世界只有你一个人看到。
  荆棘
  我是一个普通人,是的,在我十四岁的某一天睡觉之前我真是一个普通人。
  我承认我之前爱看小说,穿越类的,玄幻类的,我都看,上课看,下课看,回家偷偷摸摸的还看,我也承认我羡慕那些小说里的主角能够穿越,无敌,艳遇什么的,可尼玛并不代表我想这样,该死的老天给我开这样的玩笑,我操我能接受么,叔可忍婶婶也不可忍啊。你能想象你前一晚在家睡得好好的,第二天早上起来找厕所的时候发现尼玛自己睡在荒郊野外。这尼玛能忍么?
  在接下来的好多天,每天风餐露宿果腹的生活差点把我拖垮掉,真的很感谢父母给我生了一副这么强壮的身体,好吧,又想到那对可爱的老头和老太太了,也不知道我失踪那么些天,他们该怎么样了。我一直以为这只是一场梦,也一直在等着哪天突然可以醒来发现我依然还躺在自家的床上。
  可后来这个梦就根本没有醒过,我遇到了很多稀奇古怪的东西,会飞的兔子,身上会放电的老鼠,一到晚上就咕咕叫个不停的猫,甚至遇到了一个总是板着脸不会笑而且有着一双蓝色眼睛的斯克多。
  可是这家伙会放火!是的,放火,好像魔法电影里面的那些魔法师一样。
  他瞬间把我追了半天的野兔变成了火球,我目瞪口呆的瞪着那团焦炭对来到这个世界见到的第一个人说了第一句话,hi,我是荆棘。
  那一刻我真的绝望了,这是一个什么样的世界,奇怪的动物,奇怪的人,尼玛我真的穿越了!
  这家伙说他叫斯克多什么什么什么奥克,很长的名字,好像他念出来的魔法咒语一样,在他成为大魔法师之前我从来没弄清楚并记住这个名字。他说他是一个魔法学徒,出来游历并寻找能让他得到魔法真谛的捷径。不过他真的很呆,不爱说话,除了经常问我为什么眼睛是黑色的之外几乎就一直在研究他的那本泛黄的魔法羊皮手卷。只是我从来都没告诉过他,每次我都保持沉默,并装作一副痛苦的神情,然后那家伙立马闭嘴,继续研究他的魔法羊皮手卷,事实上那时候我真的有一些难过,我想到了老头老太太,想到了我暗恋三个月的隔壁班的清纯小妹,还有上次打电动小宝欠我的三块钱。
  之后的生活并不是想象中的那么困难,不得不说我是个乐观的人,即使到了一个陌生的世界,我跟着这个有着很长名字的呆家伙一起,冒险游历,并学会了很多东西,我发现这样的生活是有趣的,也逐渐喜欢这样的日子,并且乐此不疲。
  和斯克多的友谊也越来越深厚,在某个夜晚,我装着喝醉酒把我的来历,我的故事都告诉了他,看得出他很惊讶,可是这个平时总是很呆的家伙却问我地球上的人是不是都像我这样,笨得连最最基础的魔法也不会,然后我就可耻的哭了。
  被一个呆子戏谑,那种滋味可见一斑。
  二十岁那年,也就是我穿越的第六年,在接任务的时候我遇到了妮可,一个穿着皮裤拿着骨弓的萝莉,笑起来很好看的家伙,我软磨硬泡费了很大功夫邀请她加入了我们这个小小的冒险队,这之后我想做什么,地球人都知道,对了,我现在可是在诺玛大陆。
  不得不说我是个聪明的人,以后一起的游历的日子我总是给妮可讲各种各样的小故事,小笑话,只是为了逗她笑,她笑起来真的很好看,每天有这样的欢声笑语陪着,我一直觉得这种生活就是享受,不过斯克多那呆子每天就抱着他的羊皮卷,面目呆滞,妮可曾经说他中了精灵女神的呆滞术,连笑都不会。
  是的,我喜欢妮可,可以为她做任何事。我记得那晚我拥她入怀的时候,她指着夜空笑着对我说,棘,你看到了么,我希望你是最闪耀的那一颗。我说我会的。
  然后我们三个人就作为雇佣军参加了讨伐托西克大帝的讨伐军,或许是运气,或许是巧合,也或许是命运,征战那么多年,我从雇佣军做到十夫长,百夫长,千夫长,旗团长,甚至,最后成了王。荆棘花之王。诺玛大陆史上最年轻的王。
  其实我并不喜欢王,这样的日子远远没有我们冒险游历的自由,没有征战的洒脱,我每天面对的就是政治,权利,交易与猜忌。可是妮可让我闪耀,我做到了,斯克多说只有做王才能最闪耀。
  妮可在那一年嫁给了我,新婚那天斯克多为我们发动了我见过的最绚烂的魔法,那一晚,圣城上空都是妮可的笑,也是我来到这个世界最最幸福的时刻。
  也在那一年,斯克多终于如愿成为了大魔法师,斯克多·科莫非特·达尼尔·奥克,斯克多大魔法师,我曾经以为斯克多最大的梦想就是走到魔法的最顶端,而现在他做到了,可我依然能清楚的感觉到他不快乐,我问过他,可他也学会了我当初的沉默。
  二十八岁那年,我第一个儿子龙出生,之后是女儿凰,三十五岁的时候第二个儿子宇出世,那段时间,我觉得我除了做王,真的很幸福。
  当斯克多对我说辛迪将军或许会叛乱的时候,我笑着骂他多疑,其实这些我都知道,不管怎么说,我可比斯科多这呆子聪明多了。可是我不想阻止,我想等怀孕的妮可生下我第四个孩子的时候就让位给辛迪,其实他比我更适合做王,他是我从开始征战一直到现在我做王的伙伴,我了解他。
  我没想到一切来得那么快,也许权利带给一些人的诱惑足以背叛一切,在辛迪和他副将的佩剑刺进我心脏的时候,我反而觉得是一种解脱,或许,梦醒了,或许醒来那一刻,我还是十四岁,还躺在前一晚睡的那张床上。
  只是妮可,会是梦么?那么龙,凰,宇,还有那刚出生的武呢,又是梦么?
  在意识消散那一刻,我好像看到了妮可的笑,美好,温暖。
  妮可
  嘿,我是妮可·达芙,可以叫我精灵妮可,虽然我只有四分之一的精灵血统,可是妈妈说我就是一只精灵。
  我和爸爸妈妈外婆住在拜巴塔森林的外围,那是一个美丽的地方,爸爸总是说能和妈妈住在这里是他这一生最幸福的事,我知道爸爸很爱妈妈,他每天打猎回来都会给妈妈带各种各样的花。我很羡慕他们的爱情,也总是在幻想属于自己的白马王子,嗯,我想想,他很英俊,很潇洒,手持宝剑的样子肯定很帅,并且他一定是像夜晚的纳姆德星一样闪耀。
  我有一把骨弓,那是妈妈在我十岁生日的时候送给我的,她说这是外婆用科嘉兽的肩骨和皮皮地龙的筋做的,并得到了精灵之王的祝福。这把弓射出的箭像长了眼睛的风一样,又快又准,外婆曾经在半兽人战场用这把弓在千米之外射杀了半兽人的旗团官。噢,对了,外婆是一个真正的精灵,曾经精灵之王的神射手。
  其实我的箭术也很好,外婆和爸爸每天都会教我如何掌弓,如何捕风,如何定位,如何让大自然的风精灵带着我的箭射向猎物。我想总有一天我也会成为外婆一样的神射手,可爸爸说我只是一只淘气的精灵,怎么可能是勇敢冷静的射手,每次这个时候妈妈会揽着爸爸的腰很温柔很温柔的说,妮可是箭者迦略克的孩子,怎么会没有她的那片天地,你可别老是逗她。爸爸则会拉过我,然后抱着我和妈妈说,我只是你的丈夫,妮可的父亲。
  我承认我是叛逆的,爸爸总是这么说我。十四岁生日的第二天我就偷偷的拿上骨弓离开了拜巴塔森林外围的这座木屋,其实我知道外婆和妈妈一定在门后看着我,而爸爸就一直悄悄的隐藏在我身后的树丛中直到把我送出这片森林。我没有哭,因为爸爸说一个好的射手一定要冷静和执着。
  天,外面的世界真的好大,强壮的半兽人,满脸胡子的矮人,长着一双血红翅膀的翼人,还有人头马身的半人马和高大的巨人,当我来到小镇上的招募管的时候我甚至还看到了爸爸说总是很神秘很难见到的亚龙人。
  外婆以前和我说过,想要迅速提升自己需要的是实战,更多的实战,所以我想到招募管碰碰运气,记得以前爸爸和我讲的很多故事都和这个地方有关,我想这一定是个有趣的地方,不久的将来我一定会以一个神射手的身份站在这里,一想到这些就不由自主的笑起来。
  然后我就看到一张猥琐的脸,咽着口水对我傻笑的家伙,其实我很想一脚把他踹得远远的,可妈妈说,微笑也许比你手中的弓更有杀伤力。于是我也对他笑了。
  接下来这个不英俊不潇洒更没手持宝剑的黑眼珠猥琐家伙不停的游说我加入他们的冒险团队,说是团队,其实就是他和另一个呆呆的到现在还没有开口说过话的魔法师。如果不是刚刚看到任务栏上许多任务需要团队能接,我才不会答应他。
  不过后来一起冒险的日子里,我发现这个自称荆棘的猥琐家伙其实挺好,每一次战斗他总是冲在最前面,而让我和那个呆呆的斯克多在后面掩护,完成任务的奖励他也会把大部分给斯克多,他说魔法师花费比我们都大,他很细心,也很幽默,每次闲暇的时候总会给我们讲很多故事,奇怪的,有趣的,感人的,嗯,还有笑话,不过他讲的笑话真的很好笑诶,每次我都会忍不住,然后不顾形象的大笑,他说我笑起来很好看,像清晨的阳光一样温暖,从来没有人这样夸过我,我猜这家伙这样说的时候,我的脸一定比赤炎果还要红。
  还有,他每天早上会给我摘一束花,然后说只要它才能衬托我的美。这个讨厌的家伙。
  我从来没有见过斯克多笑过,即使棘讲那么多好笑的笑话,他总是一脸严肃的抱着一本羊皮卷在旁边很认真的看,没有一点幽默感的家伙,我一直怀疑他是不是中了精灵女神的呆滞术。
  棘晚上总会约我一起去看星星,有时候在湖边,有时候在树顶,有时候在草原,有时候在山上,他说每一颗星星都有它的故事,每一颗星星都该有一个归宿。他说不知道天上会不会有一颗叫做地球的星星。这个时候不知道为什么我总感觉到他特别的难过,更不知道为什么看到他这样我也会难过。
  然后我会说我冷,他会抱住我。我告诉他,虽然我没听说过地球星,但是肯定会有的,它一定在天上,因为棘希望它在。我还给他指了哪颗是纳姆德星,我说纳姆德星是最亮的一颗,我希望你和它一样闪耀。
  棘说他会的。
  之后他义无反顾的带着我们参加了讨伐托西克大帝的讨伐军。我知道,他是为了我。
  他真的做到了,他成了王,荆棘花之王,最闪耀的那一颗星星。
  那一年我嫁给了他,新婚那一天晚上,斯克多那呆家伙居然还很浪漫的发动了这一生我见过的最最美丽的魔法,圣城上空都是我的影像,斯克多说,王喜欢你的笑,所以,整个圣城都该喜欢,王后。
  其实我讨厌斯克多叫我王后,我们是朋友是伙伴。我更讨厌这样的生活,我知道棘也是讨厌的,我慢慢的有些后悔当初叫他做纳姆德星。
  可是生活也算是幸福的,并且我还有了龙,凰,宇。那天棘说等我们第四个孩子生了以后我们就去拜巴塔森林,和我的爸爸妈妈外婆一起过无忧无虑的生活,这个消息让我开心了好久,可我心里总是特别不安,我也不知道。
  在武出生的前几天,棘叫人带着龙,凰,宇秘密去了拜巴塔,他说要不了多久我们就能真正的幸福了。可是我越来越觉得不安和害怕。
  今天是武的出生庆祝会,棘说这是我们呆在圣城的最后一晚,舞会之后我们就悄悄离开。当辛迪将军的手下全副武装闯进来的时候,我明白我的不安是什么了,斯克多曾告诉过棘,辛迪有问题,那时候我和棘都不信,辛迪是我们参加讨伐军一直到现在的战友,他不会背叛的。可似乎,我们都错了。
  当我抱着武来到舞会的时候,这哪里是舞会,这分明是战场,到处都是死人,到处都是鲜血,斯克多在不远的地方不停的释放魔法,每一次魔法总会带走好些人的生命,我紧紧抱着武,我不想他刚出生就沾染到血腥气。
  我看到了棘,可是,他好像已经看不到我了,他就躺在辛迪的脚边,一直看着天空,一直。棘,你是在看地球星吧?
  爸爸说,一个神射手时刻都该保持着冷静,这一次我真的很冷静,所以片刻冷静之后我义无反顾的撞上了后面叛军的长枪。斯克多,你会救下武的,是么?
  棘,你不是说明天我们就回拜巴塔么,你不是说以后我们就能真正很幸福的生活么,你不是说无论如何都不会抛下我么?你这个骗子。
  我还要你给我给我们的孩子讲故事,讲笑话,每天给我摘各种各样的花,你这个骗子。
  我还想告诉你,你不是说每颗星星都有故事,每颗星星都有归宿么,而你就是我的归宿,你这个骗子。
  你说了喜欢我笑的,不准抛下我,我只会为你笑,你看到了么?你这个骗子。
  我爱你,你这个骗子。
  总算是把引写完了。挺不容易的。
  才发现写这三章有多艰难。
  马上开始正文,加油。

珠三角创业史很多同学本科毕业以后总要在珠江三角洲跑来跑去,在珠江三角洲混的同学,广州是最多,其次是深圳,在深圳的同学数量很接近在广州的同学数量,估计排第三多的属中山了。我本人是很希望自己能去佛当年武汉(1)2004年我跟其他同学一样都到了遥远的中心城市武汉。武汉据说是中国近当代历史上的3大中心城市,当年的上海被法国人称之为东方巴黎,南京更是国民党蒋介石的金陵王朝梦想的首都,而武汉被美九月中午的时候开始下大雨,接着又很快天晴。开始习惯这个潮湿的南方城市多变的海洋性气候。出门的时候记得带两把雨伞。开研究生大会的时候我把每个人的脸都打量了一遍。然后决定好好学习,我真的没Wakemeupwhenseptemberends十月已经过了一半,夏天还停留在这个城市。被晒黑的小腿还是很争气的没有变白。依旧继续我一贯的生活,晚上睡不着早上醒不来。如此这般恶性循环。室友去她姐姐家过周末,于是又剩我一个人。把窗呼上课呢前天晚上到的克旗,上了半天实在是听不下去那讲师在那唠唠叨叨的叽叽歪歪,听的我又困又疺,所以逃课咯,今天上午真的挺高兴,呵呵,去林西看宝,头一次去那里,感觉蛮不错,在路上一个劲儿的往流浪的乌鸦,流浪的爱情。又是一年冬天到了。这一年昏昏噩噩,很难想象自己是如何过来的。离开了山城,四处游荡,隐藏自己面对失去的哀伤,可是发现自己错了,在感情的世界里流浪,终日放逐在钢铁森林里寻找丢失的爱情,喜欢我喜欢你,那我可以凭一时的冲动为你做好多好多的事,不计较你是否喜欢我但我不敢爱你,因为如果爱你,我会期望你为我做同样的事,时间久了我会不平衡。我喜欢你,那我可以傻傻地喜欢着你但我不喜欢得人观音山之约今天很谢谢你接受我得邀请对于你得信任。我怎么会做出让你怀疑得事?所以今天真的很开心。第二个信任我得朋友晚上尽管第15次对自己说再等你10分钟不出来我就走。等待过程中虽然很生气不过过爱情是场幻觉Septer一。208路公车上的寂寞女子我蜷缩在公车末排靠窗的位置,穿着酒红的绒线衫和苏格兰裙子。手指交插在一起,依旧冰凉。背了很大的包包,CD机里拼命旋转的是嘈杂的音乐,我感到我的脑袋和我的爱情是场幻觉Immortal一。凌晨12。00喝热咖啡的男子我蜷缩着挤进了沙发的靠垫后面,光者脚,手里抱着那个老鼠枕头,房间里用很大的音量放着那些嘈杂的音乐,我感到我的脑袋和身体一样漫漫倾斜,我疲倦地合上眼睛白云源游记白云源游记lt?xmlnamespaceprefixons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白云源的名字是很熟悉了,它就位于桐庐县芦茨湾,我老家到
多勒份惆怅心里好乱吖真不知道这篇记录自己心情的日志该怎么开头只是知道自己也不知道是寂寞也不知道是孤独或者说是无处释放的心需要在这里发泄下空间么日志么本来就是记录心情的写下自己成长的经历故事总发型大年30的前一天,我去做了一个发型,是电子烫的,头发还是接的呢,赶时髦赶流行嘛!刚弄好的时候还是很OK的,可当自己洗了个头后就变样了,以为自己不会洗,不会打理的原因。所以经常跑去洗相遇的惆怅,莫名的悲伤过去常常喜欢写作,因为自己的感情细腻丰富,自己也就常常一些生活的细节而感动,也就喜欢捕捉人生的亮点,感谢生活的恩赐,就这样积极乐观的对待生活。人生中总是要遇到许多人,可人的心里对美3月21日夜途南宁的晚餐周五有个会议为了避免第二天的仓促连夜赶上南宁南宁的玉米汁据说很好吃起码比北海的好吃而且很便宜2一杯不过我喝了感觉不是很纯建政路烧烤店两条卷筒粉一杯玉米汁两条烤鱿鱼串打发了自己的晚餐孤身一人探亲我一个人坐上了北上的列车,脑海总是闪现着,出门前和儿子再见时,他脸上的表情,心里很是伤感。儿子迫不及待,脱离父母的表情丝毫不加掩饰。我被儿子抛弃了,一个人去看他的老爸,他终于可以一靓丽俏佳人完美肌肤维护保养常识肌肤篇艳阳高照的夏日,等不及要穿上各式各样的细肩带上衣,短裙,热裤,还有性感的露背,露肚装,让肌肤沐浴在阳光下自在的呼吸。展现健康美丽的肌肤及身材,除了靠化妆打扮外,妳若长期处在不良的饮才子佳人原是戏我是极向往才子佳人的,这有很多方面的原因,例如很小的时候就看那些风流才子与美貌佳人的电视剧,又例如那几年读诗词,尤其是词,有百分之九十的部分是描写佳人,或儿女之情的,于是曾几何时,浣溪沙忆佳人浣溪沙忆佳人涓涓漉溪汇府河,常忆罗敷入南柯。旧时罗衾拥香鸾,今朝孤枕浸晓寒。总是春风常醉客,莫教落叶舞秋风。沧海毕竟成桑田,从此巫山暮云合。是夜,久不成眠,思绪难平。思及昔时缠绵。秋高气爽,偷菜去瑞安青云谷谷歌农家乐学校家长委员会组织农家乐活动,满满一大巴车的人浩浩荡荡前往瑞安青云谷谷歌农家乐。早上8点市区出发,大概1个半小时的路程,到达青云谷。首先进行的是体验素面的制作。这个看似容易,做起来川藏骑行第三十二天鲁朗镇昨天的温泉缓解了多日的疲劳,今天一觉醒来已经快10点。原本阴沉的天空逐渐露出原有的蓝色,大地再次被温暖的阳光照耀!烂路依旧,好在原本的泥路基本干掉。从排龙乡出发还有八公里的翻浆路,2010我没理由不顺2010年了经历了那么多我想我懂了很多了!时间让人成长人这一辈子其实就是那么回事!争名夺利!人与人之间只是在互相利用达到一种平衡则成为朋友不能平衡就成为了敌人!人都是自私的没有任何